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的决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 评论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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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的决定

(2025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1993年11月10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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