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翁某的心理矫治个案——减刑假释新政诱发自伤自残的心理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翁某,男,1997年生,2015年6月因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2015年7月入所服刑,高一文化。翁某自述在社会上曾患抑郁症,有自杀史,服用抗抑郁药物后恢复。减刑假释新政实施后,对翁某影响较大(原想争取几个月的减刑,现因前期表现较差,减刑无望),出现情绪低落,寡言少语,常一人发呆的现象,自述感觉身体不适且伴有气喘,连续多日睡眠出现问题,白天劳动无法集中注意力,曾预谋2次自伤自残行为,后被及时发现制止。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对象分析 1.人格分析:采用16PF人格测试测量其人格,为矫治措施的选择提供依据,提高心理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测量结果如下表1: 表1:16PF测量结果 由表可知,翁某认知水平低(聪慧性B低分),情绪稳定性差(稳定性C低分),意志力薄弱(有恒性G低分,自律性Q3低分),敏感易感情用事(敏感性I高分),忧虑抑郁(忧虑性O高分),紧张困扰(紧张性Q4高分)。 2.心理问题分析: (1)社会支持系统缺失。翁某与父母关系不好,感觉父母不理解自己。非常喜欢一位女性朋友,曾为其放弃自杀,入所后写信向其表白失败,社会支持系统缺失。 (2)存在不合理信念。主要存在两种不合理信念:“刑释延期,表白失败,一切都完了,生活没有意义了。”和“刑释日期延后,约定的20岁同学会参加不了,是件很丢脸的事,而且以后也不可能赶上同辈了。” (3)躯体症状表现。失眠严重,入睡困难,且经常半夜醒来,第二天感觉精神疲惫,无法集中注意力。想通过自伤自残行为缓解内心无法排解的抑郁和焦虑情绪。 3.SCL-90症状前测 运用90项症状量表进行前测,细致了解翁某精神症状的主要表现,同时为矫治效果提供参考标准,通过前后测对比了解矫治效果。前测结果总分165分,各因子标准分如下: 表2:SCL-90前测各因子标准分 结果可知,翁某总分165>常模160分,偏离常态,存在心理问题。强迫症状、抑郁都大于标准分2分,有轻度症状,焦虑达到2.5分,有中度症状。 (二)矫治策略与目标 1.矫治策略 根据翁某16PF人格测试结果,分析其人格特点,为提高对翁某心理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矫治措施时应具备以下特点:(1)控制认知谈话比例,不宜过多——认知水平低。(2)能适度提高情绪稳定性——情绪稳定性差。(3)设定目标时,尽可能降低操作难度,避免因目标完成失败造成负面影响——意志力薄弱。(4)以情感为切入点,多关注其感受——敏感易感情用事。(5)能降低焦虑和抑郁水平——忧虑抑郁,紧张困扰。 2.矫治目标 短期目标:降低抑郁和焦虑水平,缓解躯体症状,改善人际关系互动模式,消除自伤自残行为。 中期目标:消除不合理信念,进一步缓解抑郁和焦虑水平,降低SCL-90症状得分。 长期目标:情绪状态稳定,SCL-90各项指标恢复正常。重构认知系统,能理解父母,学会与父母的沟通方式,建立稳定的社会支持系统。 (三)矫治措施 通过摄入性会谈了解到,翁某的核心心理问题不在于减刑假释新政引起的刑释预期落差和抱怨司法不公,而在于新政放大了内心不合理信念,结合翁某的人格分析和症状表现,主要采取以下矫治措施: 1.运用艺术行为团体矫治缓解情绪症状。 艺术行为团体矫治模式是以艺术创作活动为载体,促使矫治对象情绪改善,行为改变,态度转化和良好心理品质养成,最终实现人格成长。这里运用艺术行为团体矫治是为了提升翁某的情绪稳定性(稳定性C低分),降低焦虑和抑郁水平,改善人际关系互动模式。 由于翁某喜欢绘画,故安排其参加绘画艺术行为团体矫治组。绘画前,要求翁某闭上眼睛,感受身体的情绪,捕捉脑海中的画面。想清楚后,将脑中的画面用彩笔画下来。画完后由咨询师提问引导,引导翁某进一步感受自己的画和包含的情绪。最后由翁某自身总结,在小组中分享绘画前、中、后的感受变化,以及对小组其他人的感受,有效宣泄情绪的同时,有利于促进人际交流模式的习得与建立。 在翁某明显表达出轻松、放松、安全的感受后,聚焦其不良行为——自伤自残。引导其回忆自伤自残时身体的感受和心理的感受,与绘画时身心的感受进行比较,看看有何相同有何不同。使其领悟其自伤自残是为了宣泄情绪,而宣泄情绪有多种方式,对身体有害的方式不可取。 2.设置讨论主题,稳步促进合理认知的重建。 在情绪缓解后,进一步消除其不合理信念。考虑到翁某认知水平低(聪慧性B低分),情绪敏感性高(敏感性I高分)等因素,需控制认知辩驳比例,注重身心感受,放慢进度,在感受度饱满时稳步推进认知辩驳。 围绕两大不合理信念设置主题,进行绘画创作、表达与领悟。如围绕“刑释延期,表白失败,一切都完了,生活没有意义了”设置 “假如按期释放,会有哪些不同的结果”、“被不喜欢的人表白”、“心爱的姑娘”、“你们的多种关系”等主题,画完后表达感受,咨询师在倾听其表达感受的同时,把握时机,适度推进认知辩驳,如“按期释放的结果就是这些吗?假如按期释放她还是一直拒绝你呢?” “心爱的姑娘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呢?你还欠缺什么?”“她拒绝你后,你们还可以是什么关系?”通过层层推进,步步领悟,从理解心爱的姑娘,到领悟刑释早与晚不决定是否能成为恋人,重要的是要通过努力,成为她心目中喜欢的男孩子,明白哪怕做不成恋人,但还是好朋友,失去了爱情,但还有友情,并没有失去一切。另一不合理信念亦然。 3.合理制定目标,提升自控感。 在消除不合理信念后,需进一步增强自控感,即“我要有能力赶上同辈的成就”,在监内同样可以磨练自身意志品质,为达到目标夯实基础。由于翁某意志力薄弱(有恒性G低分,自律性Q3低分),为避免因无法完成目标带来挫败感,影响矫治效果,在制定目标时需慎之又慎,尽可能设置简单、易达成的目标,能分解的目标尽可能分解成子目标去完成。 4.教授亲子沟通技巧,重建社会支持系统。 教授人际沟通四大原则——自我价值保护原则、平等原则、相互性原则和交换性原则,并鼓励翁某在会见中简单运用。与其父母联系沟通,希望能配合矫治工作,在会见中积极关注翁某在交流时的变化,能正面鼓励这种变化。同时训练翁某表达感受的能力,鼓励其向父母多表达感受,联系其父母,对表达的感受无论好坏尽可能包容,并鼓励这种表达,以重建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6个月每周一次每次50分钟共20次的心理矫治,对翁某进行SCL-90后测,后测结果总分121分,各因子标准分如下表: 表3:SCL-90后测各因子标准分 结果可知,翁某SCL-90总分为121分,显著小于标准分160分,与前测165分有了显著进步。强迫症状、抑郁和焦虑因子都回归到2以内,表明症状消除。而“其他因子”S项上升为2.71,表示睡眠和饮食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为后测实施时翁某身患感冒,又处于夏季高温,饮食和睡眠受到影响。矫治期间,翁某再未自伤自残过,包干民警及他犯均反映人际交流逐渐增多,笑容有所增加,劳动表现也有小幅进步,改造表现正常稳定。 通过这个案例,本人有以下思考:1.开展矫治前,进行人格分析非常必要。科学测量罪犯人格特质,围绕人格特质制定合适的矫治措施,能够有效提升矫治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减刑假释新政(意外事件)对罪犯的影响不光做了加法,还做了乘法。以一个公式进行说明:E=A+a*B。E=新政带来的总影响,A=新政本身带来的冲击(往往是刑释预期不达标或抱怨司法不公),B=本身的不良信念,a=新政对不良信念放大的系数。因此,要降低新政带来的影响,不但要着眼于新政本身带来的冲击A,更应将关注点放在罪犯本身的不合理信念B上,消除了B(B=0),新政的影响做不了乘法,才能根本上保障监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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