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与淳安县某村村委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为落实乡村发展战略要求,淳安县某村在镇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在村头实施村级景观带提升工程。唐某作为景观带提升工程的施工方,于2017年12月进驻该村开始施工。期间,该村村民叶某声称施工方在对原村道进行改造过程中,因施工机器及工人进出自家田地,损害了自家沿路土地地磅,施工方行为侵占了自己在村头的土地,对其造成了损害,因此要求村委予以赔偿,并且多次阻挠施工,导致工程被迫停止。村委与施工方无奈申请威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请求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第一时间介入纠纷调处。在实地查看施工现场后,调解员先向叶某了解阻挠施工的具体原因。经了解,叶某心中有两点不满:一是多年前村里征用土地,损坏其多棵山核桃树却未予赔偿;二是景观带提升工程施工方在其地磅上施工未征求叶某意见。积怨多年的不快加上此次的“不打招呼侵权”直接点燃了叶某心中的怒火,他扬言不再支持村集体工作,次定要阻挠景观带施工。了解叶某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又与村两委及施工方进行深入交谈,村两委表示多年前的山核桃树损害赔偿事宜由于时隔多年,村级组织经过多次换届,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至于这次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方认为施工过程中仅仅利用了叶某的地磅而没有损害其土地,且地磅是在村集体道路两侧,应属于村集体财产而非叶某个人财产,因此征求叶某意见,也不存在侵权一说。村委和施工方虽与叶某意见相左,但村两委和施工方都迫切希望能够尽快调解此案,恢复景观带工期。 摸清各方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厘清思路:此次纠纷涉及乡镇重点工程,因此,如何快速消灭叶某心中不满,确保景观带工程继续实施是本次调解的重中之重。解决叶某阻挠施工问题,就要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着手:一是历史问题,即叶某多年前的山核桃树损害赔偿事宜如何了结;二是现实问题,即地磅是否属于叶某,施工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调解员梳理案件后,立即召集叶某、施工方及村委三方,面对面解决纠纷。然而,叶某因心中愤懑多年,无论调解员花费多少口舌,叶某根本不愿意坐下来和谈,扬言不准施工队碰到其地磅上一块石、一根草,甚至说要破坏已完工的施工部分。见此,调解员不采取“直面出击”的方式,而是采取迂回战术,找到叶某的亲戚徐某。先向徐某说明事情原委,希望徐某出面,劝说叶某坐下来参与调解,调解员保证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叶某解决难题。徐某表示同意,并陪同调解员再登叶某家门,通过徐某的情感牌出击后,叶某也答应坐下来协商此事。 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引导各方将各自观点分别陈述,并将争议焦点聚焦在叶某的历史问题(山核桃树赔偿事宜)和现实问题(地磅归属和侵权事宜)上。三方对争议焦点各持己见,尤其是叶某情绪激动,多次阻止调解深入。见状,调解员先是以“中间人”的身份给叶某吃了颗定心丸,告诉叶某一定会给他一个公道。稳定当事人情绪后,便要解决争议焦点问题。首先是历史问题即山核桃树赔偿事宜,因事出多年,一时无法查明真相,但此案调解迫切,因此调解员决定将此问题交由现任村干部解决。于是,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告知现任村干部,无论叶某的山核桃树赔偿事宜时隔多年,但作为现在的一村之长,就应该担负起为村民解忧的责任。村干部同意调解员提议后,便在调解现场向叶某承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定会查清当年事情前因后果,给予叶某一个说法。在调委会和现任村干部的双重保证下,叶某也对村委产生了信任,不再纠结于历史问题。接下来,便是现实问题。地磅的归属,是解决此纠纷的核心问题。虽然《土地管理法》将农村土地规定为集体所有,但是依据《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享有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叶某的土地使用及收益权归叶某所有,对于这点双方没有争议。至于地磅权属问题,既无法律明文规定,土地承包时也未明确说明。然而,淳安的丘陵地势决定了多数土地存在地磅,基于淳安多年的风土民俗,一块地的界限适用“上沟下磅”原则,即一块土地的界限上至地沟,下至地磅。调解员据此向施工方阐明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地磅使用权确实归叶某所有。至此,施工方也承认自身的过失,愿意对叶某的损失予以赔偿,提出给叶某2000元的赔偿,并赔礼道歉。当历史和现实问题均予以解决后,叶某心中的愤怒自然得以平息,也承诺不再阻挠施工。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某村两委将对叶某山核桃树损害赔偿事宜查明缘由,并给予叶某明确答复。 2.施工方对叶某地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次性赔偿叶某人民币2000元整。 3.叶某不得再以此事由阻挠村景观带提升工程施工。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及时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调解的第一要务。纵观本案,一方面村景观带提升工程,是村里的重点工程,同时也是开发乡村旅游的基础工程,对该村的发展至关重要,工程施工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叶某多年积怨,情绪激动,阻挠施工,消除不快也是紧要工作。调解员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后,迅速找到争议焦点,快速制定调解方案,顺利将矛盾成功化解,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经验:一是找到中间人叶某亲戚徐某,从情感角度劝说当事人参与调解,是本案的切入点。二是让有说话分量的人现任村干部和调委会给予当事人承诺,建立双方信任,是缓和当事人情绪并推进调解的关键点。三是调解离不开当地风土民情,依据当地习俗解决地磅归属是此案调解的突破口。调解依据的不仅仅是法理,当法理无法提供依据时,当地的风土民情、风俗习惯往往都是调解员解决纠纷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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