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和行为障碍强戒人员陈某进行综合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男,24岁,湖北省宜昌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未婚,吸毒类型:冰毒、K粉、摇头丸。2017年9月12日入所强戒,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两年。公安机关移送材料中记载陈某有袭警的前科。

【案例基本情况】

(一)摄入性谈话情况 1. 民警第一次与陈某谈话表现情况:(1)跳跃式思维,问东说西,表情阴晴不定;(2)家庭观念淡薄,自诉从小离开家,社会经验丰富,父母对其不管不顾;(3)对任何事情感觉提不起兴趣;(4)自述在外检查鉴定为精神分裂症,但未见其病例及检查结果。 2. 入所大队的表现:(1)陈某在入所大队能熟记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但并不遵守,每次纠正其错误时,陈某总是能背诵相对应的行为规范,并说“我知道,我熟得很”,喜欢找借口。(2)在收看电视时,当该学员想看哪个节目,不予理睬时,该学员会冲到电视旁按按钮调台,甚至因为收看节目与他人发生口角并动手。(3)日常生活中,经其他学员反映,该学员在班组墙上吐口水,擦鼻子,随意大喊大叫的情况,经询问,情况属实。 (二)制定教育矫治方案并实施 1. 大队综合分析:该员属于从小离家在社会上游走,自幼缺乏管教,文化素质不高,在社会上遇到的人形形色色,致使该员未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学习习惯,逆反心理突出,无社会责任感和家庭亲情观念,自私、放任,在强制性规范的约束下,极有可能发生适应场所环境慢,产生对立情绪,作出过激的言行和思想行为,加之该学员常时间吸食冰毒、K粉、摇头丸等合成毒品,可能存在精神障碍。 2. 实施过程 针对陈某的综合分析,制定并实施了如下矫治措施: (1)在日常矫治生活中,随时随地指出该学员违反了哪些所规所纪,让其自己背诵,加强其行为养成。 (2)加强管控,在生活区,安排三名同班戒毒人员陪同,民警加大与其谈话次数。 (3)通过参加队列训练、趣味运动会、红歌合唱等活动中口头表扬该学员,调动其积极性。 (4)陈某现表现有趋于稳定的趋势,自信心有所提高。但在2018年9月初出现自言自语,偷笑,乱喊乱叫,行为冲动,情绪异常等表现。有一晚听见舅舅在叫他,民警值班时有他舅舅在,睡觉时天花板有人,已经融入玄幻状态。情况出现后,大队民警立即带其前往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就诊,临床诊断为: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中度精神和行为障碍,并以喹硫平、舍曲林、奥氮平片进行对症治疗。回所后,按医嘱监督该学员按时服药十五天,服药后进行检查是否吞下并留置30分钟以待观察。9月21日将陈某调入病残大队进行戒治。 (5)2018年10月底陈某精神状态好转调回我队,期间表现较为平稳。2019年3月起,陈某又开始了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经常与其他学员发生争执,民警找其谈心,总是对自己情况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不承认自己所犯错误,且态度极其恶劣,教育矫治态度不端正。在习艺劳动时,经常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不积极参加习艺劳动。同时该学员在服药时经常向其他房间跑去,问其原因,该学员表示“有女性在喊他,向他求救”、“我认识那个女的,我见过”。习艺劳动中,该学员一小时内上厕所8次,监控中该学员仅小便1次、大便1次,其余都是站在小便池发呆。2019年3月16日上午11点整大队组织上课期间,该员无故大喊大叫,严重扰乱课堂纪律,影响到其他学员学习。该员经常自持有病,自以为是,将民警的规范文明执法和谆谆教导视为民警“不能管,不想管,不敢管”。2019年3月16日下午13点30分,大队进行队列整训时,陈某蹲在一旁不参加训练,民警要求训练时,顶撞管教民警,对其进行口头教育时,言辞激烈,无视所规队纪和行为规范,在大队长提出批评时,态度嚣张,对民警说:“我不参加整训,你能把我怎么样?”,在大队长要求单独训练时,该员说:“不去,有本事你来收拾我”等语言威胁,并有袭警行为和伤害其他学员的倾向,严重扰乱了大队正常的教育矫治秩序,在学员中造成恶劣影响。为强调场所执法工作的严肃性,确立民警工作的合法性,强化场所管教工作,整肃场所纪律,使得强戒人员树立正确纪律意识、场所意识、戒治意识、自律意识。教育陈某本人,警示其他强戒人员,确保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净化强戒人员的强戒环境,营造良好的管理矫治氛围,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第六款之规定,报告所领导同意后,决定给予该员保护性约束措施5天。保护性约束措施解除后安排同班1名戒毒人员进行陪同,安排其他3名戒毒人员进行暗中观察,民警值班过程中保证随时掌握该学员动态,位置。经常与戒毒人员谈话,紧紧弦。在习艺劳动中,将该学员习艺劳动岗位调换至民警执勤台旁边,每次上厕所必须打报告。生活区上厕所,收看电视陪同人员必须随时跟踪到位,夜间起夜上厕所,值班戒毒人员立即跟踪到位,发现情况立即汇报。 (三)矫治效果 目前,陈某通过按时服药,夜间起夜次数明显减少,甚至有时不起夜。日常矫治生活中,该学员能遵守所规所机及戒毒人员行为规范,胡言乱语的现象有所减少,习艺劳动中上厕所次数明显减少。但该学员的行为规范养成还有待加强,民警抓该员就遵守,民警不管不问,该员就懒散。

【案例思考】

针对陈某这类滥用合成毒品出现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人员,他们的发病时间、发病原因、心理活动不明确、不易分辨异常举动等问题。在实际戒治中,应该: (一)先安排陪同人员、管理民警进行加大个别谈话,掌握其具体行踪保证该员在发病时及时介入,防止其自伤自残、伤害其他戒毒人员或袭警; (二)及时介入谈话了解其不同时段的心理状态以及从其他戒毒人员处了解其真实的行为状态,同时遵医嘱治疗精神和行为障碍。在他们服药、发病或有异常举动时,应当及时进行留痕并保存。 (三)根据他们的现实表现,发现错误应当立即指正批评,当他们有情绪波动时,民警在与其谈话过程中应该注意自身安全,让其蹲下并保持安全距离,其他民警应当立即将其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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