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患有精神分裂症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女,27岁,大专文化程度,父亲、丈夫在工地打工,母亲在小卖店当收银员。从小由奶奶带大。陈某长期与奶奶生活,自律性较差,加之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对其进行必要的生理教育,该员在上学期间结识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并发生关系,开始经常逃课、出入娱乐场所,在同伴引诱以及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初次接触了毒品“海洛因”。第一次吸食毒品后,陈某出现头晕、呕吐等多种不适症状,她认为自己不会对毒品上瘾,吸食毒品仅是一种娱乐方式,久而久之,吸毒成瘾,直至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

【案例基本情况】

初入戒毒所的陈某,戒治态度不积极,甚至有时拒绝接受教育戒治,想法消极,卫生意识极差,刷牙、洗脸“三秒钟”,不会洗衣服,洗袜子等,饭前便后不洗手且经常啃咬指甲,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不能很好的适应入所教育,自尊心丧失。为逃避训练出现给民警下跪乞求、撒泼打滚等行为,自我心理调整能力极差。据民警平时观察和其他戒毒人员反映,陈某性格偏执,多次因一点琐事就与他人发生口角,导致该员人际关系紧张。 大队民警从陈某的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家庭情况以及心理因素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认为陈某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经过省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专家诊断后,认为该员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医嘱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避免外界刺激,再行观察一段时间,如出现异常情况再次就诊。针对该员情况,大队确定包教民警,并制定综合教育措施,开展教育矫治。 1.心理疏导。针对陈某缺乏自尊心,心理状态异常的情况,大队民警对其开展定期心理辅导,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最大限度地帮助其重新认识自我、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并且针对该员在心理矫治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大队与生活医疗中心联系,及时与省三院精神科专家沟通,随时对陈某的教育方案进行调整。 2.行为矫正。针对陈某卫生意识差、独立性差、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大队民警从班级内挑选出年龄较大,性格温和且责任心较强的强戒人员担任其包夹,小到洗脸、刷牙、洗衣服;大到人际交往、队列训练、文明礼貌等事情都从零教起,通过语言激励、信任激励等方式,让她获得重视感,改变她不正确、不符合实际的观念,了解到自身行为的不正确性,提升个人责任意识,进而提升自尊心,将其行为从外在督促完成转变为内在自愿完成,帮助陈某提高适应社会生活能力。 3.加强观察。针对陈某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民警对其加强关注,观察其行为是否存在伪装性,通过与班组人员谈话了解其戒治状态以及心理状态,对陈某的教育矫治以耐心引导、激励鼓励为主,并且经常就该员疾病情况与生活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进行沟通,遵照医嘱按时服药,定期进行心理矫治,多措并举教育矫治,一段时间后陈某抵制情绪明显下降,逐渐融入戒治生活,虽然仍旧有不遵守纪律等毛病,但整体行为表现趋于正常。 4.亲属帮扶。通过联系陈某亲属,深入了解陈某生活环境、家庭教育,合理调整教育矫治方案,向该员亲属进行疾病告知,共同探讨心理矫治、教育矫正方案,因民警了解到该员父亲、丈夫经常对其进行打骂、而奶奶则对其过于溺爱,故提醒亲属在帮教过程中需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其产生刺激,在拨打亲情电话、探访等过程中态度切勿过于强硬或过于软弱,与此同时民警也鼓励陈某多与家人联系、沟通,通过书信方式,逐渐营造和谐、正常的家庭关系,提高陈某对家庭的感情,逐渐建立正确的家庭观,提高戒毒信心。 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陈某开始出现改变:一是落实个别谈话教育,让陈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例如抄写一遍文明礼貌规范、写一份思想汇报等),惩罚力度要适当,在不刺激到该员情绪的状况下,使其明白个人行为的不正确性,从而引导陈某改正此类行为;当其戒治表现有所进步时,民警要及时给予鼓励;当其戒治表现有所放松时,民警及时给予批评指正;逐渐提高陈某对戒治环境的适应力,增强该员的归属感,使该员在戒治过程中逐渐提升自尊心,责任感,行为规范性,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独立生活能力,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也慢慢融洽,愿意与民警谈心谈话,情绪状态保持平稳,再未出现异常行为。二是加强亲情沟通。陈某生活环境较为复杂,童年与奶奶生活时间较长,由于过度溺爱导致其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且性情执拗不听劝阻,后与其父母生活,该员父亲性格暴躁,由于该员生活习惯差、懒惰、不爱学习等问题经常对其进行打骂,导致其性格出现问题;为此,民警引导陈某家人多与其进行通信,按时进行探访会见和拨打亲情电话,同时鼓励该员主动与家人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通过在与家人的多次探访接触中,该员虽然没有彻底打开心房,但回队后经常一个人沉默,通过民警多次谈话,该员表示自己很心疼奶奶,觉得对不起她,同时也体会到了父母的艰辛,挣微薄的工资却一直供自己上学,亲情慢慢温暖了陈某的心。她开始期盼每一个探访日与家人见面,期盼每一个打亲情电话的日子,在信中会问及家中每个人,还在信中向母亲要了家人的照片,陈某开始变得开朗,愿意与班组中其他强戒人员沟通,积极参与队内的各种活动,与毒品断裂的决心不断增强。三是多措并举控制疾病。大队民警积极与生活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沟通,医疗中心按时给陈某服用精神类药物,并在每日巡诊过程中观察该员精神状态,与其谈心谈话,缓解该员心理压力,如该员行为存在异常,及时与省三院精神科专家联系,说明情况,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同时教育矫正中心定期对该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找到该员精神异常的深层次原因是成长环境复杂,缺少正常的亲情关爱,由此大队民警及时调整教育矫治方案,充分利用亲情帮教方式,通过多种方式的结合使用,该员情绪状态平稳,性格逐渐开朗,行为方式正常,未再次出现情绪、精神、行为异常情况。

【案例思考】

戒毒人员陈某逐渐形成正确的三观,具备了基础的法律常识,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不合理性,逐渐提高了独立生活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适应能力,遵守队规所纪,能与班组中其他强戒人员和睦相处,在与民警谈心谈话过程中态度端正、情绪平稳,对待家人态度发生转变,开始有家庭责任感,对出所后生活有一定的规划,戒毒信念坚定。 总结陈某的教育戒治过程,对于精神异常的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关键要选对方式方法,要从生理、心理、家庭等多种角度出发,做到教育矫正效果最大化。 1.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每个戒毒人员都有不同的性格、过往经历,在教育矫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戒毒人员个体差异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并且教育方式要多样化,紧跟时代潮流,再 “医身”的同时更要“医心”,挖掘戒毒人员吸食毒品的深层次原因,尽力帮助戒毒人员解除“心瘾”,彻底与毒品决裂。 2.充分发挥心理矫治的作用。戒毒人员不良的成长环境,复杂的人际关系,贫乏的家庭教育等多种因素,加之自身可能存在的认知缺陷,使得她们长期处于不良的情绪状态之中,导致精神、行为出现异常,因此对此类戒毒人员需要给予必要的心理引导,重建家庭、社会关系或者提高此项能力,可以有效的增强戒毒人员戒治信心,避免戒毒人员重新误入歧途、吸食毒品。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在缺乏家庭教育、生长环境复杂的条件下,青少年很容易出现各类心理问题,通常表现为叛逆,偏执,缺爱等,长期处于不健康甚至扭曲的心理状态下,很容易转向其他方面寻求精神刺激,目前我国吸食新型毒品人群普遍年龄较小且呈现出青少年吸毒人数连年上升的趋势, 因此青少年禁毒知识宣传、戒毒方法探索成为禁、戒毒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一名戒毒人民警察,我们要紧跟时代发展,积极探索戒毒新模式、新方法,使戒毒工作更加科学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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