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涉外不可抗力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月18日下午4时,慈溪市公证处在线办证系统接收到公证申办信息,该条信息是我市一家小微企业通过法定代表人手机端向公证处后台进行推送的。申请人宁波XX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聚氯酯灌浆液、防水卷材、灌浆止水针头、灌浆机、牛油头等专业防水配件的企业,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公路隧道、屋顶防水工程等。年前,该企业与四家购货单位订立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68万元。因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该企业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和我市相关规定延迟了复工复产时间。为及时与购货方协商沟通合同履行期限变更问题,减轻违约责任和损失,该企业在线申请办理了不可抗力公证。 疫情发生以来,慈溪市公证处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平稳发展的十条意见》精神,及时升级“公证E通”平台,完善手机端办证功能,为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在线办理不可抗力事项公证,提供“零次跑”服务。 公证处接到企业申请后,按照办理不可抗办公证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审查,1小时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手机上就收到公证处发送的不可抗力公证书。针对涉外不可抗力公证书在我省尚无外交认证先例,为解决企业的认证困难,公证处急企业所急,立即向宁波市外事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文本,最终我处出具的涉外使用的不可抗力公证书格式获得外交部认可,正式进入外交认证范围。 对于类似情况,企业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不可抗力公证并进行外交认证,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降低违约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浙慈证民字第10405号 申请人:宁波XX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甲,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不可抗力 兹证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至本公证书签发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紧急召开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并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七日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二十四时前复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慈溪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