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2005年12月出生,贵州人,文盲,202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投入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 服刑期间,李某经常与小组其他成员吵架,人际矛盾突出;以文化程度低为理由,不背行为规范,消极改造;民警找其谈话,发现其身体紧绷,有明显的焦虑情绪;李某在谈话中,多是沉默,谈话效果不明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童年经历 李某自幼在农村长大,有一哥哥和妹妹;父母管教比较严,一做错事非打即骂,兄妹之间的感情很好。5岁时,其父亲因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后母亲到浙江余姚打工,并在2012年改嫁,家庭这一系列重大变故对其造成了巨大阴影。李某及其兄妹三人当时分别被寄养在爷爷、伯伯、外婆家,后来由于学校离伯伯家比较近,所以就住到伯伯家。伯伯的脾气暴躁,经常对其打骂;父亲入狱,母亲改嫁,经常被周围的亲戚、邻居所看不起、嘲笑,导致其无心读书,小学一年级时就过早辍学。在社会游荡过程中,认识了一些游手好闲的不良青年,而这些人都从事组织卖淫、抢劫、盗窃等非法勾当。李某与这些人一起离开老家贵州到云南丽江,直到两年后这些人被抓。由于没有依靠,哥哥就将其接到浙江,但在余姚已改嫁的母亲并不愿意收留,加上其年龄只有十岁,无经济来源,遂开始有盗窃行为。2018年,李某在他人的怂恿下开始吸食海洛因,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逐渐发展到注射吸毒。为筹集毒资,先后从事过“带小姐”卖淫、“开场子”赌博等一系列非法活动,并在经济状况仍满足不了吸毒需求的情况下继续盗窃。 (二)心理测试结果 对李某进行SCL-90测试,了解其症状分布情况,结果如下表所示。 结果显示,李某总分167分,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和其他因子大于2分,为阳性症状,表明李某有强迫思想或行为,在人际关系相处中存有不自在感和自卑感,有较重的抑郁和焦虑情绪,饮食和睡眠存在一定问题。 (三)心理问题分析 从小父母就不在李某身边,其社会支持系统严重缺失;文化程度低,认知和理解能力较差,有严重的自卑感;有吸毒史,一定的强迫意识,情绪调节能力有所缺失。要对李某成功实施教育转化,必须准确分析病因,对症下药。 经分析,李某的自卑心理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儿时父亲入狱、母亲改嫁,导致其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都会受到来自同学、邻居的嘲讽,无法辩驳,无处倾诉,社会支持系统严重缺失。 2.李某被寄养在伯伯家的时候,常常因琐事遭受打骂,寄人篱下且无力反抗的童年经历,导致其形成了“我一无是处”的不良信念。 3.小学一年级的文化水平,认知水平低,人际交往能力差,常因自己是文盲感到非常自卑。 (四)矫治措施 对李某开展矫治要在李某的自卑心理落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构建社会支持系统;二是改变不合理信念;三是提升文化程度。 1.补全亲情拼图,重建社会支持系统。解铃还须系铃人。李某的亲情缺失问题只能通过家庭关系的修补,用亲人之间的真诚沟通来找回失去的亲情拼图。一方面,积极帮助其寻找和联系母亲,重建李某和母亲联络沟通的渠道,让他们在沟通中实现互相谅解,用亲情感化、鼓励和帮助李某树立面对现实的勇气;另一方面,与李某分享以往类似服刑人员转变的案例,使其逐渐意识到亲情的缺位并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自暴自弃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生活还得继续,唯有阳光行前。民警通过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等栏目联系余姚当地司法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终于找到了其母亲。其母亲起初并不愿意配合,民警通过多次电话及上门沟通,做通了其母亲思想工作,其母亲也意识到了作为一位母亲并没有尽到母亲的义务,以及因为母亲角色的缺位,导致儿子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表示愿意配合民警帮助李某进行改造。李某的母亲每月寄两到三次书信,开始李某不愿回信,一方面因为年幼时母亲对自己不管不顾而心存芥蒂,另一方面因为文化程度太低写信时有些力不从心。随着民警的不懈开导及其自己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李某开始和母亲书信沟通。其母亲在疫情解封之后立即来现场会见一次,母子之间联系越加紧密。 2.点燃星星之火,转变不合理信念。矫治过程中,民警心理咨询师积极关注李某身上的能量,并精心呵护这些能量,以其为火种,将其点燃,直到将不良信念燃尽为止。以认知行为疗法找准问题——“我一无是处”的不合理信念;以焦点解决的视角,暂时忽视其身上的各种问题,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的闪光点上,帮助其自己解决问题。比如谈及父母时,李某非常怨恨,尤其是母亲的抛弃,将母亲贬低得一无是处。这时我们注意到,他表现出的怨恨有多深就是他对母亲的爱有多深,可以适时反问:“你的母亲对你这么糟糕,但你依然保存着她的照片,换成我是你,我做不到,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吗?”逐步让其领悟他的坚强和对母亲的爱。以这种方式,让他逐步看到自己的能量和优点,“我一无是处”的不合理信念不攻自破。 3.有效安排学习,提高文化程度。李某文化程度低,限制了其人际沟通能力。李某不愿与他人沟通,自卑心理很大程度在于此。管区认为,应该用好育新学校平台,从启智班学起,循序渐进地提升李某文化程度,避免在与亲人及其他服刑人员的沟通中产生词不达意的情况。安排民警对其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答疑解惑,用好联号帮督制度,挑选文化程度较高、性格沉稳的服刑人员与其组成联号组,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督促李某读书学习,提高文化程度和认知能力,并逐步规范其行为养成、生活习惯。针对李某在思想上的消极改造情绪,民警结合历年的减刑、假释典型案例,帮助其制定了详细的改造计划,并对当前的国家减刑、假释政策进行宣讲解读,力求为李某今后的改造生活注入动力。
【教育改造成效】
李某的SCL-90后测结果如下: 结果显示,李某总分143分,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因子都已成阴性,有了显著的好转。其他因子为饮食和睡眠,升高的原因为李某后测时感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欲和睡眠。 通过心理矫治和亲情感化,李某的改造表现有了显著转变: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变化:三课学习的积极性有了明显的提高,思想认识方面也开始有了较大的转化。二是认罪悔罪上的变化: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危害性,对家人造成的沉痛打击和对社会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从而真心实意的忏悔自身罪行。三是日常改造上的变化:认真遵守监规纪律,克服懒散等恶习,转变好逸恶劳的错误思想。四是人际关系上的变化:和其他服刑人员的相处过程中,懂得了基本的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基本能做到和其他服刑人员和平相处,并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