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攻坚促改造 真心真意解心结 ——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人员沈某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沈某,男,1989年生,浙江湖州人,小学文化,有两次前科(寻衅滋事)。2021年因故意伤害罪、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民事赔偿共同赔偿三十二万元。沈某在服刑期间,多次违规违纪,情绪控制能力较差,常因生活琐事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人际关系较差,身体有疾病,改造信心不足。狱内危险性评估结果为高度,需要及时进行干预。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原因分析 (1)成长过程。沈某出生在浙江湖州的农村,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中,与社会闲杂人员结识并开始了自由散漫的日子,多次进出看守所与未成年犯管教所,并有吸毒史。 (2)家庭关系。沈某对父母破裂的婚姻关系心存芥蒂,感觉父亲并不关心自己,尤其是父亲再婚后,基本就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对母亲态度积极,虽然对他的教育不多,但还是心怀感恩。 (3)社会经历。沈某自从辍学以后就开始混迹于社会中,结交不良少年,慢慢沾染一些恶习,从小打小闹开始,不断游走在犯罪的边缘。在2006年因寻衅滋事罪入狱服刑一年九个月。出狱后,本打算洗心革面,2008年又一次触碰了法律底线,因寻衅滋事罪入狱服刑二年九个月,陷入了违法犯罪恶性循环中。 2.改造表现 改造初期,沈某行为养成差,身份意识淡薄,性格冲动易怒、固执。沈某改造中反映出来一系列问题,不仅对沈某自己的改造生涯造成不利影响,也对分监区总体改造氛围造成了负面影响。 (1)身份意识淡化。沈某认为法院判罚过重,对于自身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仍未有正确的认识,而是把责任归咎于他人,认为自己只是因为倒霉。民警教育沈某,要正确认识自身违法犯罪行为,要对自身行为负责,而不是给自己找借口、推卸责任;但是,沈某仍认为自己只是失手,没有主观意图,避重就轻。沈某对于自身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淡薄,对自身所处改造环境缺乏正确认知,有逃避劳动改造的情绪和意图。 (2)人际关系偏差。沈某服刑后,自我感觉良好,为人处世不在意他人想法,好逸恶劳,常因劳动改造产生消极言论。情绪上容易冲动,性格大大咧咧,常与他人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以自我为中心,总固执认为是他人的问题,没有反思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因此,与其他服刑人员人际关系较差。 (3)归因方式错误。沈某所表现出来的诸多问题,侧面折射出沈某的认知和思想存在偏差。认为自己是失手无心之举;认为法院对自己判罚过重;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相处上,常认为是其他人的问题,从未反省过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以自我为中心。 3.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沈某之前有两次寻衅滋事罪前科,内心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多次服刑经历,但仍不思悔改,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对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 (2)性格因素。沈某因为家庭变故,从小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再加上小学毕业后辍学,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和管束,在成长的关键期受到不良诱惑,性格固执,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是推卸责任,对自身行为没有正确认知,压力大时,会用非正当行为进行软对抗。在沈某多次违纪中,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受到分监区处理时,用非正当方式进行软对抗。 (3)心理因素。从沈某人生经历和前几次入狱服刑改造经历来看,沈某由于前几次刑期较短,教训不深刻,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考虑问题常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正确看待问题的观念。 4.矫治目标 (1)提升沈某认知,让其能够多方面多角度看待问题,遇事不钻牛角尖。 (2)改善人际关系,融入积极改造氛围,使之进入良性循环。 (3)转变思想认识,遇事先从自身找原因。 5.矫治措施 根据沈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结合监狱“评估+管理+矫正”一体化运作,通过评估确定服刑人员目前改造状态、改造症结,以分监区教育引导为主体,监狱各个部门协同发力,达到对沈某精准高效的矫正效果。 (1)营造积极改造氛围组。每一名服刑人员的活动空间相对固定,日常接触对象以同分监区服刑人员为主,而生活小组服刑人员更是其最密切接触的人员。所以,把沈某调整至积极改造氛围最为浓厚的小组,安排两名性格开朗、改造态度积极、文化程度较高的服刑人员对其开展生活、学习帮扶。经过一段时间,沈某渐渐融入到民警事先创造好的积极改造氛围中。 (2)用温暖打开攻坚突破口。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服刑人员的成长经历,关注其思想动态,掌握其真实想法,从而才能知其所想,并找准突破口。服刑人员,首先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即使是穷凶极恶的服刑人员也有其内心柔软的一面,只要我们抓对重点,找准方向,打开其内心突破口,运用巧妙方法,多管齐下,一定会让服刑人员转变思想,积极改造。沈某对自己的身体疾病较为担心,害怕症状加剧,改造动力下降。分监区了解到沈某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监狱,及时将沈某送至监狱中心医院就诊。经过治疗,沈某身体状况好转,同时沈某心理压力得到缓解。分监区的关心和帮助,让其感受到温暖,让他感受到分监区的执法的温度。 (3)亲情感召强助力。沈某长时间未与亲人沟通交流,对亲人倍感思念。亲情教育感化服刑人员也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教育手段,能够让服刑人员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感受到自己还在被亲人牵挂,感受到自己并没有与这个世界脱节。线下会见恢复后,分监区积极联系沈某家属,将会见时间、流程、要求等一一进行详细解答,使沈某家属能够第一时间与沈某进行久违的面对面交谈。会见结束后,沈某改造态度有了明显好转,改造态度开始积极起来。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教育矫治转化,沈某在改造中有明显积极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纠正认知错误。沈某在遇到矛盾问题时,不再一味寻找他人问题,学会反思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就像沈某自己说的:“的确或多或少自身都会存在问题,如果抓着别人的问题不放,其实也是抓着自己不放。” (2)学会控制情绪。沈某认识到,其实改造环境不是固定的,自己积极,看待问题、适应改造生活就会变得积极。这也是民警一直跟沈某所说的,要学会做情绪的主人。 (3)学会与人为善。退一步海阔天空,从监狱中心医院回来后,沈某在与其他服刑人员的交往中能够和睦相处,其他服刑人员称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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