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旦正某某健康权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5日晚自习下课时,旦正某某不慎被同学索南某某绊倒,致旦正某某右侧锁骨骨折受伤,随即家人将其送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旦正某某在贵德县人民医院住院10天,经医生诊断为右侧锁骨粉碎性骨折,伤势较重。 就旦正某某的健康权赔偿问题,旦正某某父亲与学校以及对方家长多次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旦正某某的各项赔偿费用及后续医疗费迟迟得不到落实。无奈之下,旦正某某的父亲于2021年7月20日来到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申请为旦正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经审核,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刚刚到岗1天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接待了旦正某某父亲,仔细询问了旦正某某受伤的经过,并为旦正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记录了会见旦正某某笔录,为旦正某某撰写了民事起诉状。承办律师仔细阅读旦正某某病案资料,发现旦正某某受伤较重,可能达到伤残等级,便立即向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要求为旦正某某申请伤残鉴定,充分维护旦正某某的合法权益。经研究,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同意承办律师的办案意见,承办律师撰写了《伤残鉴定申请书》,发给旦正某某父亲,其将该申请书递交贵南县人民法院过马营法庭。贵南县人民法院过马营法庭法官认为这是同学间意外伤害,希望将矛盾化解到最低限度。因学校正值放暑假,无法将全部当事人组织到一起进行调解。学校开学后,承办律师多次从贵南县城赶到过马营法庭参加调解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到索南某某父母离异的情况,双方对孩子在学校致人损害的事实没有异议,只是互相推诿赔偿责任。致使旦正某某受伤后一直得不到赔偿,学校调解和法院主持的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多方权衡,旦正某某的父亲考虑到如果申请伤残鉴定,被告父母赔偿能力有限,也不利于同学间将来相处,在承办律师和承办法官向其讲述利害关系后,旦正某某的父亲最终作出让步,只要被告的父母支付全部医疗费(26000元)即了结此事。当天,被告的父母各支付13000元给旦正某某的父亲。至此,历经大半年的旦正某某在校健康权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案件点评】

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权的赔偿,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化解了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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