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0年8月出生,贵州人,初中文化,农民。2008年11月18日,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2年3月30日,李某再度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抓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2年9月13日被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自入监以来,李某每天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孤僻、不合群、目光呆滞、神情恍惚。每天和其他人的聊天也是寥寥几句,同时也容易被激惹,常为一点小事与他人争吵不断,甚至有动手打人行为。警官找他教育谈话都是敷衍的态度,表面能认识错误并做出检查,但过后仍我行我素。李某甚至在与其他服刑人员私下谈话中表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完了,不想活了,并在2014年11月份的心理测试问卷中承认有自杀的念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经历。李某的家庭比较贫困,父母都是农民,一直生活在大山之中,与外界联系困难。李某为家中独子,长大后看到家里这种生活状况很不甘心,希望能够走出大山,赚取财富,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李某在初中毕业后跟随老乡在广东打工,在2005年的时候来到浙江打工。年少在外,面对大城市的种种诱惑,李某没有能够把持住,在所谓老乡、朋友的劝说下,在金钱财富的诱导下终于走上了犯罪道路,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以贩养吸”更是他曾经生活的常态。至2012年被捕前,李某因为吸毒强戒两次,因为贩毒判刑一次。 (二)心理行为表现。监狱评估矫治中心对李某的心理状态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并进行测试。最后得出结论为:李某,对挫折的耐受性低,自我的承受能力很差,很容易产生不利于改造的想法。平时话语很少,自知力部分很难自己控制的思维。 二、个别矫治的难点 (一)思想因素。李某由于长期的吸毒史,性格多疑性情多变,对身边的人和事缺乏信任和安全感,对法律缺乏敬畏,遇事不知如何正确处理,不顾他人感受。同时自身较为偏执,遇事总认为是别人的原因,缺乏对人、对事的判别能力,也不善于与他人沟通,造成与他人关系紧张,且服刑意识、罪犯身份意识淡薄,加之有过轻生的念头,对民警的谈话教育不仅爱搭不理,而且存在抵触情绪,因此必须耐心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 (二)现实因素。通过与李某的谈话及监区民警的反馈情况来看,作为家中独子,李某觉得自己被捕入狱无颜面对家中年事已高的父母,也对不起家中嗷嗷待哺的女儿。另外李某觉得刑期太漫长了,觉得自己没有机会对父母尽孝,也没有机会对女儿尽到父亲的责任,对狱内生活较为悲观,有较大的心理包袱,导致其消极改造。 三、制定个别矫治方案 查出症结,确诊“病情”,就应及时对症下药,同时鉴于其之前自暴自弃的想法,分监区对其采取包夹犯、三联号、耳目布置等手段,并安排专管民警落实视频重点监控。并且就其症结制定针对性的矫治方案,以帮助李某尽快树立正确的服刑意识、身份意识,缓解并消除其同民警的对抗情绪,促进其尽快地融入服刑人员群体,早日投入正常改造。 四、方案实施 (一)领导牵头,落实包夹 监区领导坚持每周找李某谈话,了解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狱内诉求等内容。李某虽在聊天过程中表示自己已经无所谓了,但常常流露出对女儿和父母的担忧。深入谈话,了解到李某家中女儿年幼(被捕时12岁),父母年事已高的情况(被捕时65岁)。李某系家中独子,为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的顶梁柱,此次李某被捕入狱对其家庭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另外其有严重的鼻炎,常常感到身体不适,所以李某常唉声叹气,情绪不佳。另外一方面,了解到他对音乐、绘画有很强烈的兴趣,在其他服刑人员看电视、打牌娱乐时,李某总是在翻阅绘画、书法等书籍,同时李某也向分监区表达了希望得到绘画、葫芦丝等兴趣班学习的机会。 (二)培养兴趣,稳定情绪 结合早期对李某的信息收集情况,对李某进行多方面的剖析,并根据其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家境条件等方面入手,分监区制定了适合李某改造的方案。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发挥李某对艺术的兴趣,让他移情于音乐、绘画等方面,改变其消极悲观的情绪,并且结合亲情帮教的机会,对其进行个别矫治。具体如下: 一是“寓教于乐”。以艺术的方式洗涤李某罪恶的心灵。采取演奏葫芦丝、绘画的方式充实李某的改造生涯。2015年8月,根据监狱领导相关部署,经教育改造科实施。组织监狱一批服刑人员学习传统民间乐器,洗涤罪恶心灵。分监区安排李某报名参加,使其成为监狱葫芦丝演奏团的一员。可以说,吹奏葫芦丝是李某改造生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篇章。李某一吹葫芦丝,就是三年多,截止至今天,李某仍在休息日以练习葫芦丝为趣,每个休息日都能听到李某悠扬的葫芦丝声。另一方面,李某爱好绘画,分监区顺其兴致,让李某以绘画为乐。就在去年,分监区将黑板报公益委于李某,实际效果不错。李某的绘画频率很高,黑板报质量也很好。 二是“殊途同归”。鉴于李某有艺术上的才华,分监区就安排对艺术同样充满兴趣的罪犯共同相处,联号包夹,增进之间的改造进步。同样擅长绘画的贾某(已刑满释放),其作品刊登于监狱举办的“建新艺术文化节”画册,分监区安排李某向贾某学习绘画技巧。另一方面,曾某系民俗乐器爱好者,擅于演奏二胡。休息日期间,分监区则安排二人协奏乐曲,如《二泉映月》等经典民俗曲目,提高二人的改造积极性,增进李某的正向观念。 三是“身心治疗”。一方面分监区积极联系监狱评估矫治中心,让李某进行咨询,了解李某的情绪波动,让其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发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分监区联系医院专家问诊李某的鼻炎情况,并安排李某前往社会医院问诊治疗。在积极有效的治疗之后,李某身体和情绪都有了明显的好转。 四是“亲情帮教”。在亲情帮教日,李某所在的葫芦丝吹奏乐团,往往作为监狱积极改造的成果对外展示,部分家属在欣赏了葫芦丝的表演后印象深刻。作为积极的展示窗口,李某的家属与亲友了解到李某在改造中洗心革面,对李某的改造成功的信心也更加足了。在会见、书信、电话中,家人的正向鼓励也成为攻坚李某的一把利器。
【教育改造成效】
李某改造上取得的进步是明显的。2015年,李某在监狱民乐器演奏比赛中夺得了第一名的成绩。2015年、2016年与2017年的建新艺术文化节上,李某作为葫芦丝演奏团队领队,年年登台表演。2018年8月,李某顺利通过民乐器三级资格证考试。这些成就的取得一方面是李某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对症下药后,分监区对李某正确的引导。李某在行为品德、劳动生产、与人交流上都有了积极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