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周某,男,浙江人,1962年5月生,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于2003年8月人监改造。 周某从小生长在农村,原生家庭条件几近清贫,幼时被送往一位木工匠人处学习木工,一直到成家,周某一直在木工匠人家生活,与原生家庭几乎没有联系,与亲生父母感情淡薄。从小被遗弃,在养父母家中长大,周某缺少家的温情,导致其十分缺乏安全感,心理脆弱。为了生活,周某幼时就开始学习木工手艺,没有受到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接触的人也都是体力劳动者,导致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系统形成,认知能力低下,直到入监时周某的文化程度仍然是文盲状态。 周某初来分监区始终无法接受自己入监改造的事实,他认为对不起自己的人就应该得到惩罚,没有认识到他的犯罪行为给别人带来的伤害。面对改造生活一直抱有消极的心态,无视监规纪律,经常因一些本可避免的小事违规被扣分处理,但其本人毫不在乎,总是陷在自己的思想世界里,导致周某出现很大的心理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案分析 周某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审判入监服刑,属于淫欲型犯罪,此类犯罪在监内押犯群体中占少数。针对淫欲型犯罪,周某的犯罪实际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性观念歪曲,性道德腐朽; (二)认罪悔罪意识差; (三)情绪不稳定,意志薄弱; (四)自卑感强,心理负担沉重。 二、周某的教育改造方案 (一)成立教育转化小组,落实周某的教育转化工作。成立以分监区领导为主的教育转化小组,周某的日常行为养成、遵规守纪、认罪服法等方面开展教育,使其逐步适应改造环境。 (二)开展扫盲行动,普及以性知识为主的科学文化知识。挑选有责任心,有教师经历的民警,组织分监区所有文盲、半文盲服刑人员进行文化教育,让其在学习中接触同犯,融入集体。 (三)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使其积极投身各种改造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学会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抑制自己的性欲望,逐步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四)运用科学方法,对性犯罪进行病理分析和心理矫治。分监区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运用一定的医疗措施,配合心理治疗,加强情感疏导,将其从小就缺失的亲情作为重头戏,让其感受亲情关怀,助其重塑正常的道德价值体系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教育改造方案的实施 (一)穿针引线,通过了解周某的成长环境和现实状况,分析其犯罪原因。 经过监狱的同意,分监区开展了对周某的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当地司法部门、村委会,询问周某入监前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向周某养父母详细了解其成长经历,并助其建立起与家人的亲情联系。 在了解了周某成长经历之后,分监区对其犯罪原因也有了初步的分析:幼时缺爱,成长期缺少基本的道德教养,导致其不懂得家庭伦理,封闭自我,对待亲情、友情淡漠,心理脆弱;文盲状态,对道德和法律缺少判断尺度,导致周某法律意识淡薄,无法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畸形的生长环境导致其对所有人的不信任,婚后夫妻关系不合,对妻子缺少基本信任,对女儿没有承担起基本的养育责任,常年的压抑形成了畸形的心理和畸形的道德观念,为了报复而伤害了自己的至亲之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二)主动关怀,结合个案与小组工作,以转化周某思想为突破口。 分析了周某犯罪的原因后,教育转化工作貌似也有了方向性,为了拉近与周某的距离,分监区民警经常主动地找其谈心,询问周某的身体情况和生活困难,几番关怀之下,周某的态度出现了转变。周某坦言,他觉得自己一生困苦,从小被抛弃,长大后又遇到妻子的背叛,由于缺乏基本的沟通技巧,与女儿也感情疏离。罪名的不光彩导致自己无法融入改造生活,自己的文化水平低,更是得到别人的嘲笑。活了大半辈子,心里除了苦还是苦,自己不善表达,又没人愿意与他说话,往往有苦说不出,感觉自己已经失去生活的意义。 那段时间,分监区特别关注了解周某的情况,关心他身体,劝导他要重新面对生活,教导其珍惜生命,珍惜青春,人生的境遇不由天定,而是自己选择。跟周某详细交流社会调查的细节,尤其是养父母对他在监内好好改造的殷切希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懂得感恩,懂得爱人。通过耐心谈话教育,让他逐渐意识到原来家人一直在身边,也有人在默默关心自己,辛苦了那么多年,应该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不一样的自己,逐步鼓励他建立自信,重新塑造人格,尽快适应改造环境。同时分监区联系监狱的评估矫治中心,对周某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帮他理清思路,指明方向,渐渐地分监区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转变。 面对来之不易的转变,分监区有计划地从各个方面入手加强转化。 首先,重点解决其文化程度低的问题,由于分监区还有少部分文盲和半文盲的罪犯,分监区组织了一个长期的扫盲行动,安排最有责任心的民警从最基础的知识教起。 其次,扫盲的同时加强性教育,普及性知识。一是学习性生理知识,增强其自我调节能力;二是教育其掌握生理知识,加强性疾病的预防;三是培养良好健康的性心理素质;四是让其认识性行为的双重性,克服其在两性问题上的片面性和盲动性。 第三,从法律角度入手,为其普及刑法知识,请法律顾问对其作专门的案件分析和法律咨询,帮助其认清自己的犯罪事实,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别人带来的伤害,真的认罪悔罪。 (三)主动出击,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心理矫治,助其走出思想怪圈。 针对周某的情况,安排分监区负责心理矫治的民警和监狱心理矫治专家对其进行一系列心理矫治。 根据咨询师的观察,周某的知、情、意协调一致,个性稳定,有自知力,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心理问题反应强度不甚强烈,问题内容基本局限在情绪方面,认识、意志、行为正常,但其存在某些不合理信念,从而导致情绪不稳定,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 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决定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对其进行疏导。首先,运用倾听技术,对其的焦虑、烦躁、担忧等情绪表示理解,使其在咨询中感到交谈的舒心与温暖,让不良情绪得到一定的宣泄。其次,运用情感表达技术,分析周某存在的不合理信念,帮助其改变认知;同时,通过角色扮演进行互动体验,帮助其学习和他人交往的技巧,增强其人际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沟通模式。 回顾咨询中关于周某个性形成的主要问题,使其进一步认识到自己个性上的弱点,通过各项帮助其学会运用合理信念看待问题。同时让其积极认识自身的优点,帮助周某认识到自己出现焦虑问题的关键,即对人际关系特别看重但又缺乏一些交际技巧。最后通过深入交流,让其了解其性格的优缺点,帮他理顺思路,重塑合理信念,让其学会运用合理信念对待改造生活中的其他事情。 通过几次咨询治疗,分监区成功破除周某存在的不合理信念,助其重新建立起自信,并通过自己认知和行为的改变,情绪更平稳,已经能和其他服刑人员融洽相处。如今,周某正以良好的心态投入积极改造中。
【教育改造成效】
改造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基础的谈话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周某逐渐认清自己的犯罪事实,能够正视自己的过错,很自然地认罪服法,改造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监纪,连续数月无违规违纪扣分。周某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深层原因是自身科学文化素养的缺乏,在“三课”学习中更是积极主动,连续数年“三课”出勤率达到百分之百,现在已经能正常书写自己的名字以及分监区所有服刑人员的名字。 走出心理桎梏的周某犹如脱胎换骨,改造之路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心理矫治的作用下,周某从忧郁走向阳光,经常面带微笑,真诚待人,整个人变得舒服、平静。在他的影响下,分监区掀起了学习热潮,而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周某再也不用因为罪名而感觉低人一等。在学习中沉淀,周某心态越来越平和,现在遇到事情都能积极主动与他人交流,人际关系也更加融洽和谐,分监区整体改造环境更加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