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死者祝某(男,45岁),系湖北省武穴市人,2018年1月7日上午,祝某受雇于丽水市某石材经营个体户老板吴某,在为一建筑物外立面贴大理石装修时,因脚下踩空,不慎从楼梯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情绪激动,组织亲友老乡等30多人到吴某店里哭闹,要求吴某赔偿120万元,吴某直言难以拿出那么多钱。死者亲属众人又辗转到镇政府交涉,要求镇政府责令吴某赔偿。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此事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该案,并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一、稳定双方情绪,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小组受理纠纷案件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分别走访双方当事人、当地镇政府、事发地周围群众。当晚,调解员召集工程承包人吴某和死者亲属代表进行面对面协商,针对死者系外省人员,前来参加调解的亲属和老乡较多、情绪激动的情况,做好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表态一定会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地开展调解。派出所负责继续调查了解事故详情以及调解现场的安保工作,遣散部分人员和看客。在家属方推选出5名家属代表之后,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首次调解。死者家属以雇佣关系和家庭情况十分困难为由,提出赔偿120万元的要求;而工程承包人吴某则表示,这项民房工程承包款还不足40万,死者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做到规范操作才导致其失足跌落,不能将所有责任归责于承包方,其不能也无法承担120万元的赔偿责任。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僵持不下,直到半夜12点仍无法达成一致,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二、厘清事故责任,明确赔偿标准。总结第一次调解的失败原因,调解员认为主要在于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不符合实际,因此要在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释法讲理。因此,在开展二次调解的前期,调解员邀请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死者家属开展法律答疑,告知在该类相关案件中,浙江省丽水市调解案例和法院判决案例的赔付金额,希望死者家属在调解中能够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尽快使案件终结,让死者入土为安。与此同时,调解小组的成员也对死者家属和承包人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调解小组形成调解方案: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30条和39条的规定确定赔偿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现实条件再协商具体金额。随后,调解员便召集双方进行多次面对面协商,但每一次调解,死者家属都提出120万元的赔偿要求,态度强硬不肯让步。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制定的调解方案,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死者家属能把赔偿金额降下来。经过调解员多次客观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死者家属降低了赔偿要求,但仍然坚持要求赔偿100万元,至此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建议,如果死者家属仍坚持赔偿100万元的要求,双方是几乎是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双方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该纠纷。 三、折中赔偿金额,把握调解时机。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调解员对死者家属表示,其应当抱着对死者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算算经济账,如果仍然坚持提出不切实际的赔偿要求,调解小组将放弃做最后的努力,建议走司法途径。如果死者家属能够认清事实,认真解决纠纷,提出符合实际的赔偿金额,那么调解小组将再启动调解工作将,做对方思想工作,在合理的赔偿金额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赔偿。经过几天的“休养生息”,死者家属的情绪有所缓和,思想有所松动,所表达的诉求也趋于理性。经过死者家属的再三考虑,又算了一笔诉至法院的经济账,表示同意调解员的调解方案,希望调解员能够帮助其解决该纠纷。调解员见死者家属态度诚恳,因此,再次启动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在接下来的调解过程中,双方的赔偿金额趋于接近,在标准的范围提出合理要求,从原来的“漫天要价”到相差10万元。但就在这相差10万元的最后关头,双方都希望自己所获得利益最大化而开始寸步不让。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拉锯战,在大家都口干舌燥、精疲力竭时,调解员见机果断拍板,采用折中方法,让双方在50万赔偿金额基础上进行增减,最后经过协调,终于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2018年1月12日,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吴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元);二、上述赔偿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兑现;三、经双方确认,将上述赔偿款转入当事人女儿祝某账户,由其家庭成员自行商议分配该赔偿款;四、收到全额赔偿款后,死者家属应当立即着手办理善后事宜,费用由家属自行承担。
【案例点评】
本案调解历时六天,从发生到激化,调解员的及时介入、措施得当,使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一是高度重视、行动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事发当天就与派出所、司法所组成调解小组,对当事人家属进行安抚并及时开展调处工作。二是调解小组遵循此类案件调处规律,以充分的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调解的过程是双方磨合的必要条件。三是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时,调解员反复强调赔偿金额可参照的标准和双方家庭经济情况,牢牢把握矛盾纠纷的关键问题,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逐渐缩小了纠纷的差距,终于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显示了调解员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性及情理结合以理服人的调解技巧。 事件虽然平息,但此事的发生、发展和解决的各个环节都值得深思。作为雇佣方,一是要严格按照用工有关规定,保障落实工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三是要做好紧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处理问题,否则简单化处理问题的良好愿望可能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作为公众眼中的弱势群体员工一方,在案件发生后,盲目地以此来要挟企业,甚至对政府介入调处不予配合,使本来能够迅速解决的案件增加了复杂因素,也加大了调解的难度,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上又添新的创伤。对于遇到该类当事人群体时,调解员要处理好此类意外突发事件,一是要有公正之心,要坚持依法调处;二是要有公平之心,坚持手心手背的标准;三是要有同情之心,树立正确的调解观念,使矛盾双方都能接受相对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