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石某,女,1990年出生,未婚,大专文化, 2017年8月送至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目前已解除。石某在戒治前期,一直表现得较为活泼、敦实,戒治态度也比较积极,每次与主管民警交谈时总会笑容以对,平日在组里也能与其他戒毒人员友好相处,各方面表现都较好。但一直联系不上家里人。后经民警帮助,联系上家人,但父母表示已与其断绝关系,不愿再与其有联系。石某一直坚持写信给家人,想挽回自己的家人,未成功,家人也从未回过一封信。到戒治中期,石某多次出现伤害自己的行为并自述伴随胸闷、胸痛、胸口麻,右手麻僵,浑身无力等症状,在其出现伤害自己的行为之后民警第一时间安排了心理咨询,进行了心理测试,有中度抑郁及轻度焦虑,且有自杀倾向。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一、吸毒原因分析 幼年时的创伤性经历:自述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现在的父母系自小收养的养父母。 严苛的家庭教育与成长环境:由于养父母的家族,是一个较上流的宗族,从小的家庭氛围就较严肃,家规森严,养父母对其要求严格,期望较高。同时,养父母兄弟的子女也都很出色,故该戒毒从小就生活在较压抑的家庭环境中,与父母沟通较少,自小就埋下了叛逆的种子,经常与父母对着干,性格倔强,好胜心强。高考填志愿时,屈于养父母的强烈要求,她弃自己喜欢的专业,旅游专业,而选择了养父母钟意的专业。但大学毕业,她未按照父母的意愿找工作,而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孤身一人在外打工,开自己的工作室,做一些广告设计与宣传的业务,学过跆拳道。可以看出,该戒毒人员从小与家里的关系就不合谐,这成为其形成异常人格的伏笔。据该戒毒自述,在开工作室期间,业务一度很差,为了不让家里人瞧不起自己,她想到了用毒品控制有业务上往来的人,即,她为那些给其提供业务的人提供毒品,帮他们安排好一切,而那一些人则为其提供稳定的业务来源。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慢慢地她也开始吸毒。因为吸毒,与养父母的关系就更加恶劣。 入所前的重大打击:被强制隔离戒毒没多久前,刚与其养父母断绝关系。 二、症状及原因分析 癔症,是一类紧接心理社会刺激起病或发作,症状缺乏病理解剖学和病理生理学基础,且可因暗示或“继发得益”(发作后得到的利益)发生、加重或减轻的神经症。临床表现为起病急,病前有较大的社会刺激(多为人际关系矛盾),石某在发病前,与同组一个一直以来关系较好的戒毒人员发生矛盾。患者会出现与自己想象中的疾病相类似的症状,而这个想象中的疾病可能是自己曾经体验过,或听说过,看到过他人有。石某在多次出现胸闷、手麻僵、浑身无力的症状后,与其主管民警谈及过,曾经有个已解教的戒毒人员也有过类似的病症。 石某有一本私人日记,在其最后一次的自伤行为后,作为主管民警,我仔细阅读过,从她的字里行间,结合平时与其的谈话与周记批阅,我发现她是个相当自以为是的人,总有一大堆道理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同时,又是一个相当多疑的人,对他人的信任感很低。癔症型人格的人,以自我为中心,过分寻求他人关注,石某多次的自伤行为,正是典型表现。 石某自述,在入所前,曾有抑郁症病史。抑郁症,又称“心境恶劣障碍”,指持久的情绪低落,且常伴有躯体障碍(如无力,头晕、胸闷等等)以及焦虑,自评下降,没有信心,感到生活或生命没有意义。这里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石某还有3个月就要解教,在她的日记里,多次提及她对所在大队的某些民警有一种过度的依赖。如果出所就意味着要离开某些她在意的人。同时,在其最后一次自伤行为后的谈话中,石某不仅一次表示出自己对未来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出所后的生活,甚至觉得还是在所里好。问及她为何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她的回答是,死了是一种解脱。 综上所述,一切心理疾病都是被压抑到潜意识里的幼年情绪创伤的体验,石某自小被遗弃,导致其极度缺乏安全感,且不轻易信任他人,害怕被抛弃。在养父母家的成长过程中,一方面想极力得到养父母的肯定与赞扬,故好胜心强,要面子,自以为是;另一方面,现实并未如她所愿,受能力限制,石某并未成长为其养父母所期望的样子,甚至还染上毒品。在养父母断绝与其的关系时,石某再次经历了一次被抛弃的体验。在即将结束戒治时,面对养父母的不原谅,面对未知的未来,石某感觉生活无望,生命没有任何意义,出现自伤行为。 【实施情况】 一、管理与教育双管齐下。在石某第一次出现伤害自己的行为时,就为其安排了与其关系较为亲密的同戒人员进行安抚、关怀与陪伴,以防止其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并进行谈话教育与心理疏导,之后情况较稳定。直到石某与同组那名要好的戒毒人员再次发生矛盾,石某再次选择自我伤害的行为来面对问题。鉴于石某最后一次的自伤行为属于性质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大队商量后重新制订了对石某的管理方法:第一,大队所有民警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共同做好石某的管理教育工作;第二,将石某调到严管组进行严格管理,落包教措施,挑选性格稳重较了解石某、有较好沟通能力的戒毒人员担任陪伴工作,实行24小时贴身相伴,要求陪伴在侧的同戒人员能善于观察,并且在其困难疑惑时给予适当的正确引导,帮其正确认识问题,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三,由心理素质过硬、责任心较强、经验丰富的骨干民警与我一起包教石某。 运用反投射法:鉴于有癔症症状的人存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的将其曾经听说过或看到他人有过的相似疾病症状投射到自己身上的典型表现。如石某在多次出现胸闷、手麻僵、浑身无力的症状后,与其主管民警谈及过,曾经有个已解教的戒毒人员也有过类似的病症。民警反其道而行之,授意与石某有相同童年经历、成长过程的戒毒人员赵某将石某的癔症症状在不经意间“表演”给石某看;又根据癔症症状人员极易受“暗示”的特点,教授取得石某信任的陪护人员在石某日常戒治中频繁否定赵某的行为,从而实现投射阻断,使石某对自己有一个较全面、客观的认知。 运用观察法:自石某第一次出现伤害自己的行为开始,主管民警就从“周期、生理状况、情绪状态、行为特征”几个维度,开始对其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发现一个明显规律,即石某在经期会有明显的情绪起伏、癔症症状及伤害自己的倾向。民警根据此规律动态得调整教育矫治方法,以期尽快切断石某对所在大队某些民警的过度依赖。 周期(天) 生理状况 情绪状态 行为特征 7 经期、轻度中暑 易暴易怒且抑郁寡欢,情绪起伏大 沉默寡言、不爱搭理人 14 健康 情绪较稳定 主动与陪伴人员谈心 21 健康 情绪较稳定 会回答民警的问题 30 经期、感冒 癔症症状明显 沉浸在自己世界里 运用鼓励关怀法:作为石某的主管民警,在严管期间,我多次找其谈话,鼓励她将心中的困惑与伤痛倾诉出来。通过谈话,及时了解她心理的变化,观察她情绪波动情况,不遗漏每一个细节,并在进步的时候给予肯定,在消极的时候给予鼓励,在浮躁的时候及时引导,在失落的时候给予关怀。根据其每一刻的变化调整教育方法,让其充分认识过去自己所犯的错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然后能抬起头向前看,正确认识自己。我们一起描绘她出所后的生活,那里有她自己的家,有她深爱的另一半,还有她愿意用生命爱一辈子的孩子。帮助她看到生命的意义,重新点燃她对生活的希望。那次谈话她哭了,说“在我犯了这么多错后,在我一次次的欺骗与利用后,警官仍然对我不离不弃,谢谢! 二、及时开展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在石某最后一次自伤行为后,大队马上为其安排进行心理咨询。主管民警与咨询师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将石某入所以来的表现,以及这期间的心理变化,做了一个交接。第一次心理咨询后,收效不大,很快又安排了第二次,初见成效。每次心理咨询结束,我都会找其谈话,了解她的感受与收获。告诉她遇到挫折时要正确对待,要增强自己的承受力,遇到事情时要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互相尊重,宽以待人,遇到挫折,可以找民警及时沟通,而不是一些消极行为或自伤的行为。 石某在最后终于还是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遇到困难也会自己调整心态,积极克服,自己无法解决时,也会主动来找民警谈心。直至出所,石某各方面都保持了较稳定的状态。
【案例思考】
一、病理与心理协同配合。这类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特殊戒毒人员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来缓解症状的同时,还需要及时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大队民警和医务部门的民警以及进行心理矫治的民警,应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了解一些异常现象发生的原因,好制定合理的管理对策和治疗方案。 二、不抛弃、不放弃。像石某这类患有恶劣心境的戒毒人员常伴有重性抑郁症的发作,情绪极易反复。在管理过程中需坚持不懈、耐心对待,要解开症结,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她一次次的情绪反复,自伤自残,对她仍要抱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挖掘她情绪反复的原因,对症下药。 三、注重个体差异。这类戒毒人员戒备心较强,又敏感、多疑,互助人员需性格稳重,善于观察,有较好沟通能力,挑选较了解石某的同组戒毒人员担任互助人员,相对要更容易取得她的信任,利于戒治工作的开展。 四、及时正确引导。对于此类戒毒人员,在谈话过程中,更应该潜移默化得向她传达一些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促使其转变思想,不再以表面上的坚强面对一切,而是从内心开始,真正坚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