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黄某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诉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黄某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其与本案其他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600余万元。黄某骏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家庭经济困难,其母亲黄某飞于2017年12月20日到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相关事项,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解答了黄某飞的咨询,并告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2017年12月21日,黄某飞携带黄某骏的上诉状及其它相关的援助材料向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受理后,于当日指派浙江方子律师事务所主任方刚成律师担任受援人黄某骏的辩护人。 援助律师方刚成接受指派后,于2017年12月22日前往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取援助案件材料,并及时去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阅了案件材料,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受援人黄某骏作为从犯的量刑是否过重;(二)判令受援人黄某骏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是否合理。为了进一步核实、了解案件情况,援助律师方刚成于12月25日前往金华市看守所会见了受援人黄某骏,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并向其详细了解案情及其对一审判决的意见。通过与受援人黄某骏的沟通,援助律师方刚成发现本案的量刑直接相关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受援人黄某骏涉案数额问题。由于本案涉及的受害人数及金额笔数较多,受援人黄某骏一时也整理不清楚相关情况,援助律师方刚成于2018年1月5日再次会见了受援人黄某骏,就该问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 在与受援人黄某骏充分沟通及认真研究、分析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后,援助律师方刚成了解到受援人黄某骏只是浙江某某投资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的员工,并非该公司老板,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只拿到了少量的提成,对非法吸收的资金把控完全不知情。同时,本案虽系共同犯罪,但本案各被告人各自在职时间不同。受援人黄某骏虽名为主管,但其只是多了一些采购权限,实际上其与同案其他被告人是相互独立的,相关同案被告人的笔录中也曾供述自许某2015年7月份离职前后,金某因为业绩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主管。援助律师方刚成认为,对于本案金某、许某的部分业绩,不能计入受援人黄某骏的犯罪金额。作为从犯的黄某骏只应对其在职时间的行为负责,且受援人黄某骏只能对其本人,最多只能对其组员的行为负责。 考虑到本案涉及受害人数多、借款笔数多,为了便于主审法官清楚直观地了解援助律师的观点,援助律师方刚成将相关的受害人员及金额做了详细的表格整理,对每笔金额能否计入受援人黄某骏的犯罪数额进行了详细论述。同时,援助律师方刚成从本案其他被告人的刑期出发,横向比较其他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量刑,提出了对受援人黄某骏量刑过重、显失公平的辩护意见。 针对本案另一争议焦点,一审法院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是否合理的问题,援助律师方刚成通过分析案情认为被告人黄某骏、许某和金某等被告人只有少量提成,受援人黄某骏只有8000元,对资金去向毫不知情,更无使用资金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判决各被告人退赔没有事实依据,显失公平的辩护意见。同时,根据本案非法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金华分公司的日常开销、员工工资、客户的利息、杭州公司借出去的钱以及涉案公司系一个家族公司,且有许多关联公司等事实,承办律师提出退赔的主体应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而不是受援人黄某骏等人。 为此,援助律师于2018年2月6日以表格的方式详细整理了本案相关人员关系、相关人员涉及的公司情况以及资金去向等线索,作为补充辩护词提交给二审承办法官,进一步论述了让黄某骏、许某、金某退赔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司法公平、公正原则。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撤销了一审法院第五项判决,改判责令被告人黄某骏退赔人民币16000元,其余部分由被告人朱某峰退赔。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多人共同犯罪案件,援助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受援人黄某骏,了解到本案受援人黄某骏本身文化素养较高,其之所以会参与此次犯罪系法律知识的欠缺,未曾料想自己兢兢业业从事的工作涉嫌违法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害人”。援助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多次向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受援人黄某骏也多次表示悔罪。本案体现了援助律师独特的办案方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罪责相适应的原则,提出判决黄某骏、许某、金某退赔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有违司法公平、公正原则;(二)考虑到本案系书面审理,援助律师为了方便承办法官能够直观地了解辩护观点,在撰写辩护词时通过表格等方式整理了案件的相关信息及辩护观点,并及时整理了受援人家属提供的有关案涉公司相关情况的线索。援助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性问题上据理力争,其合理的辩护意见得到了二审法院的采纳,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得到了本案受援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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