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王某的教育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王某,女,36岁,中专文化,已婚,因放火罪、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现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个人史 王某为抱养子女,养母在其14岁时因直肠癌去世,欠下十万元外债。其弟因遗传,自出生便患先天性心脏病,体质较弱。养父务农,养母去世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家庭经济较为拮据。于是,王某16岁就辍学外出打工赚钱,18岁时因年纪小、自我保护能力弱,不幸被性侵,此后常深陷害怕和痛苦中,无心工作,遂辞职返乡。 19岁时,王某经人介绍结婚成家,次年生下女儿。因王某婚后将彩礼及工作收入仍用于贴补娘家,致使与婆家关系不和。在女儿一周岁后,王某便离家再次单独外出打工。自此王某与丈夫基本处于分居状态,打工挣的钱,还是用于娘家开支。 28岁时,王某拿出所有积蓄为弟弟做了心脏修复手术,手术费三十余万元,其中自费十二万余元。次年,王某在浙江温州打工时结交了一个男朋友,联系至今。目前,养父70余岁,患糖尿病二十余年,因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失明,从而丧失了劳动能力,经济上主要依靠政府发放的社会低保和王某男朋友的接济。 王某与其弟是同案犯。其弟案发前刚大学毕业,因女友怀孕准备结婚,但女方父母提出需准备婚房一套。由于家中并无积蓄,为了帮弟弟,王某冲动之下利用仓管主管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私自贩卖公司货物,非法获利七十五万余元给弟弟买房。当公司加强仓储量盘点时,王某又多次央求弟弟通过放火将仓储物资烧掉一点的方式,帮其掩盖犯罪事实,其弟依计而行。在火灾事件后,公司又通过查账发现账目有误,王某自知再也无法隐瞒,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姐弟双双入狱。其弟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在浙江省某监狱服刑,现已刑满释放。 2.改造表现 (1)改造动力不足。王某初入监时,沉默寡言,情绪低落,从不主动与人交流,睡眠也比较差,注意力不集中,精神状态萎靡,学习和改造态度较消极。 (2)环境适应不良。民警考虑王某刑期较长,安排其做操作工,并挑选工艺相对简单的工序让其适应。但王某仍无法胜任,内心压力较大,情绪因此而时常不稳定。 (3)负罪情绪强烈。王某自觉愧对养父、弟弟、女儿,弟弟原是前途光明的大学生,却因自己被判入狱,不但痛失爱人和孩子,还要面临5年的牢狱生活,担心有心脏病的弟弟承受不了打击。 (4)较高自杀危险。2017年5月的一天,王某在车间突然情绪崩溃大哭尖叫,称不想活了。经精神科会诊,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经危险性评估,王某具有较高自杀危险。 3.矫治难点 (1)病理性抑郁。抑郁心境持久而弥漫,病理性抑郁也损害了其认知功能,导致思维迟缓、学习困难、兴趣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睡眠差等,痛苦体验强烈。 (2)思想顾虑多。刑期长,担心父亲没人照顾,更担心得不到弟弟、女儿的原谅,还担心有心脏病的弟弟吃不消服刑。此外,害怕服药会有发胖等副作用而被男友抛弃。 (3)不合理信念。存在“糟糕至极”的不合理信念,罪责思想重,把所有的不幸和挫折都归罪于自身,身陷情绪漩涡,难以自拔,存在“以死谢罪”的思想。 (4)创伤性经历。心理创伤较重,从小被抱养,曾被强奸,严重缺乏安全感,情绪容易波动。 (5)自杀意念强。性格要强,婚姻不幸,判刑入狱后,自感没脸见人,有通过自杀解脱的思想。 (6)自卑感强烈。环境的改变造成适应不良、内心自卑,放大改造困难,思想压力大。 4.矫治目标 (1)消除自杀想法,重建自尊自信。 (2)纠正错误认知,缓解抑郁心境。 (3)适应改造环境,增强改造动力。 (4)培养健康心理,促进人格完善。 5.矫治措施 (1)修通信任,解除防御 王某抑郁甚至产生轻生的想法,是其无法面对糟糕的现状导致的,自己无力解决,所以产生逃避心理。而更深层的却是被收养、被强暴、婚姻不幸等创伤性事件影响所致。所以修通信任,解除刺猬一样的防御才是教育矫治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 2017年6月的一天,王某在习艺车间无故哭泣并尖叫,民警找其谈话,其只是伤心哭泣,拒不回答民警的任何提问,笔者接到分监区民警的求助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把王某带进相对安静些的谈话室。待其坐下后,咨询师并不急着提问,而是把事先准备好的湿巾递给她,让她擦把脸。看得出,咨询师的举动让王某有些意外,事后,她说:“没想到警官会那样贴心,不接,感觉没礼貌,接了,又有点不好意思,但看着咨询师很和善,下意识地就接了。”随后,王某很自然地告诉咨询师哭的原因:她是担心完不成劳动任务,再想着自己刑期那么长,每天吃精神病的药,特别想睡觉,心烦意乱的,很难受。笔者给予安抚引导,明确告知刚开始服用抗抑郁药物的确会有些不适,需要时间适应,并当场将其不适的症状电话告知给主管医生,请医生先巡诊时多关注其病情,看看是否需要调整药物,及时消除其紧张情绪。谈话结束时,笔者取得了王某的信任,并约定了第二次谈话时间。 (2)帮教暖心,重塑希望 家庭支持是罪犯转变和成长的巨大催化剂,亲情更是罪犯改造的源动力。王某和弟弟入狱时,68岁且患有糖尿病的父亲深受打击,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导致视力低下,丧失劳动能力,加上没有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王某经常为此吃睡不安。攻坚小组民警经几次交流讨论,决定从四个方面入手,消除王某后顾之忧。一是由包干民警联系王某父亲所在地人民政府,询问确定其父亲是否已申请或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二是联系其男朋友,看看能否取得他的帮助;三是联系其同在浙江服刑的弟弟,架起姐弟之间的情感联系;四是跟其前夫联系,了解王某女儿近况,重点了解女儿对母亲的态度。好消息陆续传来,在民警的努力和协调下,王某父亲享受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其男朋友也承诺每月给其父亲支付一千元的生活费;王某女儿学习成绩很好,特别乖巧懂事;在监狱服刑的弟弟,改造表现良好,得知姐姐的近况后,立即承诺每周给其写信一封。 民警逐步把这些消息告诉了王某,随着姐弟之间的来信增多,慢慢地王某变得开朗了,但眉心的结依然还在,民警知道,那是想家、想孩子的心结。2017年中秋节前夕,监狱开展中秋节亲情帮教活动,民警特意邀请王某的父亲和女儿来参加帮教,但事先并未告知王某。在亲情帮教现场,当11岁的女儿牵着几乎失明的父亲出现在王某面前时,她泪流满面,百感交集。最牵挂亲人的到来,顷刻间,在她昏暗的心里点亮了一盏明灯。特别是活动结束时,女儿不舍地抱着她,一遍遍的说“妈妈,你快点回家”,在那一刻,她的眼神变得坚毅了不少。这一次亲情帮教,让她真切体会到民警和咨询师对她的良苦用心。之后很长时间,王某再也不提“不吃药,怕变胖”的话题了,取而代之的话题是“我想把病治好,好好改造”。王某在监狱服刑的四年多时间里,先后参加4次监狱亲情帮教活动。 (3)积极关注,减轻病痛 要除去罪犯“心病”,首先得消除躯体疾病,减轻病痛。自2017年5月至2019年底,监狱先后10次给王某开展疾病会诊,每次会诊都会从服药、用药、用药后反应以及饮食睡眠等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后根据会诊情况,谨慎予以换药或调整药物用量。目的是做到既能治病,用药副作用小,又不影响王某正常改造。在药物治疗及民警的关心呵护下,王某各方面改造表现有了新突破,并被评为2018年度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次月开始减量服用抗抑郁药物,至此,王某再无自杀意念。2020年3月经会诊,正式停用抗抑郁药物。 (4)转变认知,拨开迷雾 认知行为疗法以埃利斯的合理情绪疗法为理论指导,即ABC理论。王某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信念,有一定文化基础,且想改变自己的现状,综合考虑,适用该理论。 第一步向王某阐述ABC理论的基本原理,使其懂得人的情绪或不良行为(C)并非由外部诱发事件本身(A)所引起的,而是由于个体对这些事件的评价和解释(B)造成的。简单一句话即:“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困扰,而是被其对事情的看法所困扰”。如果B是合理信念那么C就是适应的。反之如果B是不合理的那么C就是不适应的。 第二步与求助者一起分析:造成王某目前不良情绪和行为结果C(以不想活了为例)并不是由于诱发事件A即入狱服刑引起的,毕竟“身边那么多人入狱服刑,不是都活得好好地么?”,而是由王某对判刑入狱这件事的不合理信念B(连累弟弟服刑,都是自己的错,自己是全家的罪人)所引起的。 矫治前后对比 诱发事件A 对事件的评价和解释B 情绪和行为C 矫治前 判刑入狱 王某不合理的信念: 连累弟弟服刑,都是自己的错,自己是全家的罪人 情绪低落,想以死谢罪,不想活了 矫治后 判刑入狱 合理的信念: 做错了事就要接受惩罚 反思过错,弥补过失,积极改造 第三步是在第一、二步的基础上,在不断运用“产婆术”的过程中,王某发现了许多对自己、对别人和对社会的歪曲认知。如:结婚以后,我还是以娘家为重,三天两头往娘家跑,挣的钱大部分都是给弟弟读书和治病,婆婆和丈夫有意见是正常的,其实夫家人对自己的确不错,还让女儿来监狱探视,是自己把有些事想歪了。错误观念逐步被消除以后,使其对自己判刑入狱予以理解,并从内心去接受。最后帮助她重新定义事件A以形成对事件A的新的、合理的信念B。 在曾经的一次谈话中,王某说:“自己牢牢记住了咨询师说的这句话‘处在人生最低谷的人,应该大胆走,因为怎么走都是向上。以前觉得自己刑期特别长,都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漫长的服刑时间,现在想想都好笑,不管刑期多少,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何必自己为难自己呢,死都不怕,这点刑期有什么好怕的!” (5)提供平台,发挥长处 悦纳自我,提高自信心及自我价值感,是形成健康心理的重要途径。2018年起,在医生及咨询师的帮助下,王某精神状态及改造表现有了较大改善,为增强其改造积极性,攻坚组成员又进行了艰难的讨论,最终决定从王某爱看书和会画画的特长着手,民警给其提供平台,鼓励她参加文化墙绘画,并将其设为小组报道员。王某从最初被动的参与,遇到难题时想退却,在民警的一次次耐心引导下,咬牙坚持,走到了今天,并最终喜欢上了写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如今的王某已成为监狱级优秀报道员,2020年,先后在《浙江新生报》《心理导读》《向阳报》等刊物上刊载文章11篇。报道《书能香我无须花》被司法部《黄丝带》杂志2021年第五期刊用。除此之外,王某主动给自己加压,一年背了300首唐诗宋词,她所写的文章里充满了对身边人、身边事的感恩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6)持续矫治,激励前行 心理矫治是个系统的工程,咨询期间求助者有反复是很正常的。咨询师对此要有准备,更要有耐心和信心,不能期望一两次咨询就能解决问题,同时要把握矫治的最佳时机,从而有效的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2018年9月,王某得知弟弟改造状态波动较大,为此心烦意乱,吃睡不安,由此发展下去,前期矫治效果将付之东流,为此咨询师及时予以跟进疏导,安抚情绪;2020年2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亲人无法来会见,王某担心家中亲人得病,又出现了反复,后民警予以安排远程视频会见,及时消除了紧张、焦虑情绪。2021年3月,王某在一篇題为《与你繁花与共》文章里这样写道:“在咨询师面前,高兴时不必太在意是否得意忘形,伤心时也不必担忧痛哭流涕有损形象。每月一次的心理辅导,我去时满面愁容,归来一身轻松。心房逐渐开阔后,我开始用文字记录身边人、身边事,为自己找到了合适的改造道路,也学会了用文字传递爱和温暖。”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四年多的努力,王某的教育矫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1.消除自杀想法,改造信心逐步重建。王某表示“很痛苦、不想活”等想法已经不会产生。随着所写报道的陆续刊出,王某改造信心逐步重建,体验到了自我悦纳、自尊自信。 2.转变不良认知,抑郁心境有效缓解。能理性看待和接受犯罪服刑这一现实,也将对家人的愧疚转化为积极改造的动力,表示希望争取早日新生以便尽早弥补家人。睡眠和心理状态得到较大改善,逐步从依赖抗抑郁药物过渡到摆脱药物,重拾心理的愉悦感和舒适感。 3.适应改造环境,改造动力日趋提升。王某多次被评为分监区劳动能手、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局级优秀报道员等荣誉。 4.培养健康心理,人格趋于完善。负性思维明显减少,心理能量有所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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