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袁某某、应某某系合伙关系。自2018年起,两人共同租用浙江省兰溪市马涧镇某某村二百多亩水田用于培养稻种。在此过程中,两人雇佣了当地三十多名村民(大部分为六七十岁的老年人)从事插秧、喷洒农药、晒谷等工作。后因袁某某、应某某经营亏损,双方产生矛盾,拖延支付严某某等三十多名村民的劳务报酬,共计97285元。 纠纷发生后,村民向袁某某、应某某讨要工资,通过镇司法所与兰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寻求法律援助。法援中心了解到34人在雇佣过程中,并无签订劳务合同,雇佣完成后也无工资欠条,诉讼缺乏基础证据。但考虑到工资拖欠已达两年之久,村民情绪比较激动,且此时新冠疫情爆发又是春节,决定采取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受理案件,并指派浙江当金律师事务所赵晨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考虑到34名村民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主动前往马涧镇某某村34名村民家中核实具体案件情况,并制作谈话笔录。并向马涧司法所、村主任了解案情,村主任表示目前合伙人之一的应某某恰好在村里,其愿意陪同村民一起去应某某家中写劳务报酬结算欠条。2020年3月,在村主任的协助下,该案取得关键证据——由应某某出具的34名村民的欠条。 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走访询问,承办律师梳理出了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部分村民系孤寡老人,家庭条件较差,无力负担诉讼费;2、34名村民被拖欠的报酬金额也相差较大,多的上万,而少的只有160元;3、欠款人袁某某目前无法联系;4、应某某虽同意协商处理,但家境并不好,且因其与袁某某之间存在纠纷,要求袁某某一起协调才肯付钱;5、虽然雇佣活动没有合同,但袁某某、应某某向村民租用农田用于种植稻种有合同(有袁某某、应某某签字),并且可以提供原件作为证据。 2020年3月,承办律师梳理好案卷材料、写好诉状后,再次前往马涧镇某某村与村民核对,并签字确认。同月,向兰溪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与兰溪市人民法院沟通缓交诉讼费,同时递交诉讼费缓交申请书。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应某某提出,其出具的欠条中的金额系由34名村民自己计算的金额,不能作为支付依据,双方需要重新核对,并向法院提供了自己的账本。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在兰溪市马涧镇政府进行调解。经承办法官联系,袁某某终于肯露面参与调解。因应某某与袁某某两人内部之间的矛盾较大,调解未能成功。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又组织原被告双方下地丈量种植面积,其结果与欠条所记载的金额相同。 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兰溪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考虑到本案的受援人大多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又不识字,且涉案被告怠于履行支付义务,援助律师决定继续帮助村民等34人进行案件执行。2020年11月,援助律师在整理好执行材料,前往某某村就委托事宜进行签字确认,并向兰溪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在执行承办法官的召集下,村民与应某某达成同意按劳务款70%支付的协议,随后应某某履行了1万元款项。但袁某某一直处于“消失”状态,执行承办法官两次突击行动都未能找到袁某某。2021年,又通过公安平台对袁某某进行司法布控。遗憾的是,一直未能抓到袁某某。 2021年8月,因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村民等34人情绪较为激动,结合部分村民的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援助律师遂与执行承办法官沟通,申请司法救助。2021年12月15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做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2022年3月,执行款及救助款全部发放到位。
【案件点评】
案情本身不复杂,但因涉及人数众多,且年纪较大,处理起来较为繁琐。同时,考虑到受援人的状况和需求,本案关键在于不仅仅要打赢官司,而且要帮受援者实实在在拿到钱。法律援助律师从2020年1月介入处理,到2022年3月办结,历经了2年多时间,从诉讼阶段收集证据、组织调解、安抚受援人情绪、申请司法救助,援助律师付出了大量的精力,经多方努力,最终促成了案件的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