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王某某,男,1989年3月出生,江苏人,初中肄业,2016年4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个月。因有自杀史,且有较为严重的自伤自残、自杀倾向,被监狱列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王某自幼缺乏家庭关爱,父母对其生活等过问较少,教育重视不够,经常施以打骂,导致其性格偏执,胆小孤僻,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认识扭曲,受挫折较深时会通过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进行发泄。王某为盗窃累犯,2012年、2015年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有较严重的自伤自残、自杀倾向,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自杀失血过多致其休克。入监服刑后,思想不稳定,长时间存在自伤自残、自杀的念头,并有书写遗书、为自己画好坟墓等异常行为,偷偷制作自杀、自伤自残工具,被监区民警查获。与他犯关系较为紧张,常发生争执冲突,家属从未来监会见,亲情完全缺失。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情绪波动易变,与他犯矛盾频发,平时处事多有过激行为,其他罪犯对其存在较多看法,严重缺乏正常的人际交往。 2.生命意识淡薄,对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始终抱有“无所谓”心理,甚至将自伤自残行为当成日常习惯。 3.亲情支持匮乏,缺少家庭关爱,加上三次入监觉得愧对家人,较为自卑,拒绝家人会见,对未来生活悲观失望。 4.自我调控能力差,遇事易采取偏激手段,暴力倾向明显,有很强的变态心理,人身危险性大。 (四)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规范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认清生命安全伤害行为对社会、家庭、自身所带来的危害,真正做到认罪悔罪、踏实改造。 2.引导其敬畏生命、热爱生命,帮助其寻找情感寄托,注入亲情关爱,树起生活勇气。 3.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培养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真正融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去。 4.矫正不良心理,消除自卑偏激、悲观消极心理,稳定改造情绪,促使踏实本质改造。 (五)矫治措施 1.慎密谋划,落实管控措施。针对王某的现实改造情况,监区对其量身制定转化方案及管理举措,安排专人对其劳动、生活全过程夹控。不定期对其清监搜身,特别是在其劳动岗位和休息处等隐蔽点,加大日搜周检力度,防止其私藏违禁物品。监区民警经常性找其个别谈话,掌握心理状况及动态,稳定思想情绪,针对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劳动改造岗位,多方促进其适应改造生活。 2.情理并进,唤醒尊重生命。为消除其轻生想法,监区民警从改造细节入手,多方教育引导。分管民警购买了张海迪的《生命的追问》书籍,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的不易,“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内勤民警切实做好其与“外界”的通信通话、监内改造信息的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教导员通过教育转化过的两个“弃死向生”案例,开导其珍爱生命,促使其从悲观厌世的阴影中走出。 3.多方努力,重获亲情关爱。王某入监后,家属从未来监会见过,民警在与其深入交流中得知,王某平时多与兄嫂生活,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大嫂对其较为关心照顾。民警多次与其家人联系沟通,起初家人不愿意来监会见,监区民警亲自前往王某老家,告知家人王某目前改造状况,希望得到家属的支持帮助王某重拾生活信心,经过耐心思想工作,其大嫂和母亲终于答应来监会见。来自亲情的温暖,渐渐融化王某冰冻的内心,有效化解其自杀念头,改造情绪逐渐稳定。 4.主客结合,健全人际交往。他犯对王某之前的自伤自残行为多有看法及评论,导致其与他犯关系紧张,监区民警及时对监舍成员进行调整,安排平时改造积极的罪犯与其同一监舍,帮助其稳定思想,缓解情绪。民警经常性找其谈话,引导王某遇事冷静思考,并传授正确的人际交往方式。心理咨询民警及时引导王某进行反思内观,剖析自身不足,引导合理看待。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王某与他犯的关系逐渐变暖,相处慢慢融洽。 5.激发兴趣,促使融入改造。见到王某的改造表现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民警及时找其谈心,对其改造给予鼓励。在谈话中,王某透露其对佛教存有浓厚兴趣,民警趁热打铁,为其带来相关书籍及资料,并安排对此有所研究的民警指导其学习领悟,渐渐地王某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并给他犯讲解其在阅读中所体会到的内容。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某的改造思想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在监区开展的“朗读家信”主题活动中,王某主动报名参加,并在活动中声情并茂地朗读了自己写给母亲的信。经过民警的努力,王某渐渐找到“归属感”,改造走上了正常轨道。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转化,王某某的心理状况及行为举止有了明显转变,改变了对生命的认知,不再产生自杀念头。服刑期间能够服从管理,遵守监规,遇事冷静思考,注意与人处事方式方法,愿意及时向警官靠拢寻求帮助,最终走上踏实本质改造之路,平安顺利出狱。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重点罪犯的转化直接影响到监区改造秩序,务必重视。一个监区中高度危险罪犯屈指可数,但改造不好将影响到监区整体的改造风气,甚至直接影响到他犯的改造,监狱民警应给予高度重视,要下大力气进行攻坚转化。二是个别教育永远是改造罪犯的“传家宝”,务必用好。监狱民警在管教工作中,应该格外关注罪犯的个体情况,研究成长过程对性格形成潜移默化的作用,充分利用民警“一对一”、“多对一”的个别谈话教育手段,多管齐下,多方努力,才能有效改造罪犯。三是教育改造罪犯是持之以恒的细活,务必坚持。教育改造罪犯特别是重点罪犯必须常抓不懈,明确矫治目标,民警在转化过程中要坚持细心、耐心、恒心,方能做好罪犯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