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司法局开展“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公益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增强老年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延庆区司法局在重阳节来临之际,在辖区内开展“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公益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普法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而制定的法律。它是以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为依据的,是中国第一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发展老龄事业相结合的专门法律。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起源:老年人立法,是在推行社会保障事业(养老保险、公共扶助事业和社会福利服务等)立法中最主要的立法。早在1889年德国公布了世界第一部《养老保险法》。相应的,其后英、法、北欧、瑞典、丹麦等国家亦有类似立法的出台。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建立了不同程度和不同内容的这类立法。 (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背景:世界人口正在加速老龄化。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1999年,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1/5。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了大量的有关保护老年人口的法律法规,还有党中央和国务院为离退休人员制定的享有各种待遇的政策文件,为老年法律体系的形成打下了基础。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保护老年人特殊权益的法律,该法的制定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不仅体现了中国的国情又保持了中国的传统。除此以外其他法律都出自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1、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条明确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离退休老年人的养老金领取;孤寡老人的社会福利救济;交不起医药费时可减免;请求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等内容是国家、社会提供给老年人具体的物质帮助。2、受赡养的权利。扶幼养老应是作人的本性和起码的道德。老年人为社会辛勤劳动,贡献毕生的精力,为子女操劳终身,为家庭作出贡献。在它们年老体弱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理应得到社会和子孙们的尊敬、关怀,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使他们安渡晚年,这既是社会的职责,也是家庭的功能。3、婚姻自由权。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指老年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排除任何人的强制与干涉。4、财产所有权。老年人享有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是民事权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之一。5、继承权。6、房产权。7、继续受教育的权利。社会不断发展,知识需要更新。离退休老年人愿意继续受教育,国家与社会应支持与帮助。8、劳动权利。9、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社会发展离不开老年人的参与,老年人可以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的教育,维护社会治安等。

【活动特点和效果】

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宣传咨询台,工作人员为现场的老年人答疑解惑,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过往的老人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援助范围及申请流程,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针对赠与、遗嘱、财产分割、赡养纠纷、邻里纠纷等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详细讲解,使老年人既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又懂得依法、有序、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20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余份,居民们纷纷表示政府推行的平台越来越服务百姓、关注老年人,愈发深入人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崇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推行优质便捷的涉老法律服务措施,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社会氛围。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美德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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