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李某,男,1970年11月出生,浙江省温岭人。2018年11月,被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次年3月投送至浙江省某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5月因入所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地方公安局机关刑拘,8月回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9月下分戒毒大队。 李某自述有小儿麻痹症史,8年前曾有双下肢、右前臂外伤骨折和肚囊肿及肾结石病史,行动不便。李某恶习较深,在1988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因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被判有期徒刑7次。家有老母年近90岁,妻自由职业,女儿刚满18岁,在校读书,家境一般。 李某入所后因琐事多次与同队戒毒人员发生冲突,且不服民警管教,公然顶撞,另外还多次怂恿、鼓动戒毒人员利用上级领导来所视察、检查工作期间违反规定越级汇报,给场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案例基本情况】
一、研判分析 李某先后多次判刑,恶习较深,社会经验丰富。大队民警对其个人行为、性格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李某是一个性格自私、冲动、自卑、敏感和多疑的人。 (一)恶习深重。李某前后多次判刑,社会的习气深,对抗管教经验丰富。写举报信,指名道姓要见所领导,违反规定越级汇报等,目的就是试图达到做别人不敢做、民警不敢管他的目的。 (二)极度自卑。李某自幼有小儿麻痹症,且身有残疾,但死要面子,内心敏感,性格固执。 (三)自私自利。李某考虑事情只从个人角度,在与其他学员相处过程中,只看到别人对他的不好或者不利的一面,不去反思别人不喜欢他或者讨厌他的原因。 (四)好吃懒做。李某自强制隔离戒毒以来,生活懒散、只求混期度日,对其他戒毒人员造成严重的反面影响。 二、制定目标 针对李某的情况,大队民警适度减低教育预期目标,不期望把他教育改造成一个如何优秀的人,而是要通过场所的各种教育方法、手段,让他能够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矫正自己的言行,知道是非,明白对错,特别是要认识到在戒毒场所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件不能做。 三、教育转化 (一)宽严相济。确立两名专门包教民警,民警A从所规队纪、行为养成、认错知错等方面去严格要求李某;民警B从生活、学习、情感上去关心李某。在对比中民警B先取得李某的信任,建立下一步转化工作开展的基础。 (二)家所互动。民警B在多次与李某的谈话中了解到,李某自多次违规违纪以来,已经很久没有和家属取得联系了,内心其实还是比较担心和挂念他们的。同时在其他相关联号包夹的戒毒人员口中也了解到,李某的母亲、妻子、女儿的话对其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警与李某的妻女取得联系,告知了李某在所内的现实表现,希望他们能够配合帮教。李某妻女表示一定积极配合。 (三)亲情感化。鉴于李某因违规违纪被专门管理期间不能进行亲情通话的现实,包教民警采取因人施教、“特事特办”的办法,请示大队领导同意并上报所部管理部门及分管所领导批准了特殊通话。李某在与家人通话后,在家人的劝说下,认错表现有所好转,对民警的抵触情绪基本消除。解除专门管理后,开始能够主动参加各项教育矫治活动,同时对包教民警为他所做的工作表示了感激。 (四)认知重建。针对李某多年积压的负面情绪开展深入疏导。在其行为表现初步得到转变后,民警适时进行综合性心理疏导、正向激励、严格奖惩、个别交流等多种方法,促使其放下“虚荣”、逐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所规队纪意识。 (五)巩固成果。在李某对民警学会尊重、信任后,民警再次与其探讨以前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求其撰写一篇对自己违规违纪行为的检讨书,并且要在大队所有戒毒学员面前做出检讨,向当事民警承认错误,保证绝不再犯。李某欣然接受,并表示这些本来就是自己该做到的。
【案例思考】
1、准确研判。戒毒人员频繁的违规违纪必然是尤其深层次的原因的,有可能是人生经历,有可能是家庭变故,还有可能是其他形形色色的原因。对每名戒毒人员都要做出正确的研判才能给教育转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家所联动。李某最大的转变是从民警让其与家人联系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才出现的。都说教育是学校和家庭共同作用的成果,转化同样也是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家庭共同作用的成果。亲情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打破“虚荣”。李某最大的问题在他的“虚荣”上。当众检讨,承认错误就是让他放下“虚荣”的最后一击。放下了,也就不会再坚持,才能把心思真正的投入到戒毒矫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