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田某某与李某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某日下午,景洪市某村村民田某某路过同村李某某家时,遇到从李某某家逃跑出来的猴子,该猴子(后经核实该猴子为他人抵债给予李某某的,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熊猴)袭击了田某某,造成田某某多处咬伤,田某某至昆明某医院治疗,后康复出院。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田某某要求李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5万元,经过多次与李某某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申请景洪市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委会征求李某某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损害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集中在赔偿数额认定和赔偿时间问题。田某某认为,李某某饲养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受伤,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要求李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5万元。李某某承认自己私自饲养野生动物造成田某某受伤这一事实,由于生活条件困难,只愿意赔偿田某某1万元。由于双方认定的赔付金额差距较大,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难度较大。 针对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问题,调委会组织了林业站、派出所相关人员进行案例讨论分析,认为李某某私自饲养野生动物并对他人造成伤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调解员根据讨论组的意见,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与李某某面对面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调解员明确指出,李某某私自饲养野生动物造成他人受伤,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李某某表示,自己经过调解员的讲解认识到私自饲养野生动物的错误行为,但对于田某某的伤情只能赔偿1万元。调解员再次对李某某进行劝导指出,该事情不仅给田某某造成身体损害,一定程度上还影响了其家庭经济收入,并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调解员建议李某某给予田某某2.5万元的经济补偿。李某某在调解员的反复劝说后接受了调解员的意见。 明确了李某某的态度后,调解员及时与田某某进行了沟通,调解员首先表示很能理解其所遭受的痛苦,但田某某提出的15万元的赔偿金额是无任何法律依据的,应当按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田某某既然没有造成伤残,就应该积极面对今后的生产生活。在调解员多次开导劝说下,田某某慢慢松口表示可以降低其诉求。此后,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同意了调解建议,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2020年12月某日,双方共同到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李某某自愿赔偿田某某4万元。2020年12月某日向田某某支付1万元,剩余3万元分别于2021年12月之前支付1.5万元,2022年12月之前支付1.5万元。 2.如李某某未按时支付赔偿金,应按照银行利率支付剩余款项利息。 3.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调解过程中,沟通的技巧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矛盾纠纷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员的建议是调解成败的关键。在调解前,调解员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案件,并得出一致结论;在调解中,调解员坦诚中肯,情理交融,慢慢让伤者打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降低诉求,最后促成协议的达成,化解了矛盾纠纷。 本纠纷系田某某被李某某饲养的猴子咬伤引起。根据法律规定,饲养野生动物需要办理相关特种养殖许可证,特别是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后。李某某私自饲养行为,已经触犯有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幸,此次事故未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调解员本着一心一意为老百姓解决矛盾的原则,受害人也顾及着邻里朋友之间的关系,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个人意见,查清事实,把握症结,提出合理调解建议,解决了矛盾,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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