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入境口岸区域管理规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口岸的管理,协调口岸各业务部门的工作,维护出入境场地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维护出入境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口岸管理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保持口岸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口岸区域是指陆路口岸区域,包括陆路口岸管理区和陆路口岸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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