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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吉林市 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停缓建工程 管理工作的决议》的决定
(2021年9月28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8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吉林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提请废止《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停缓建工程管理工作的决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会议决定:废止《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停缓建工程管理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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