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Word 版下载(夸克网盘):https://pan.quark.cn/s/99faf36f832b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条例》的决定

(2025年8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