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左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13日晚上8点50分钟,左某步行在武冈市稠树塘镇桂竹村左辉虎家门口路段时被一小车刮倒在地,致腰背部疼痛,2月14日送医院住院治疗。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1日住院病历 入院情况:外伤后腰背部疼痛1天入院。体查:腰背部未见明显皮下青紫瘀斑,局部轻微肿胀,肌肉轻微紧张,腰1-3棘突及椎旁压痛、叩击痛,疼痛无放射,腰背部活动轻度受限,骶尾部稍压痛,双下肢肌力约5级,感觉活动正常,余肢体未见异常。2018年2月14日CT及MRI提示:L1椎体压缩性骨折。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予以绝对卧硬板床制动休息,消肿止痛,促进骨质生长,补充维生素,促进组织修复等对症支持治疗。 出院诊断:L1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及《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检验。 2.体格检查 神志清楚,步入检查室,能够配合进行身体检查,对答切题。体查:腰部压痛、叩击痛,以L1椎体棘突及椎旁为甚。 3.阅片记录 阅读2018年2月14日CT见L1椎体变扁、变小,椎体椎间隙变窄,呈楔形改变,L1椎体压缩1/2。 阅读2018年2月14日MR见L1椎体变扁,压缩1/2椎体,压脂序列椎体内见斑片状高信号。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包括病史、相关案情资料、阅片记录及我所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左某因车祸致腰部受伤,临床诊断为L1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入院期间给予绝对卧硬板床制动休息,消肿止痛,促进骨质生长,补充维生素,促进组织修复等对症支持治疗。我所阅片见腰1椎体骨折,椎体压缩1/2。体查左某腰部有压痛、叩击痛,以L1椎体棘突及椎旁为甚。由此,我所支持L1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的诊断。 被鉴定人左某因车祸致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压缩1/2,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10.6.2)条款之规定,其损伤构成拾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左某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10.6.2)条款之规定,其损伤构成拾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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