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董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董某,女,1981年12月生,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在甘肃省庄浪县,捕前住宁夏永宁县。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11月03日送宁夏女子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生活环境较闭塞,文化程度不高。长年居住甘肃省庄浪县,长期无业,视野狭窄,社会经验少,看问题只凭主观意念,透析问题的能力较弱,且患有轻度精神分裂症,认识辨别能力差,自控能力弱。 2.社会经历:董某家庭状况一般。父母在四川,都为农民。董某因病被前夫遗弃,孩子幼小。未通过家人同意又与现在的男友私奔到宁夏永宁县李俊镇。 3.自身原因:董某心眼小、猜疑心重,情绪反复无常、极度敏感,存在脱离实际的好辩与敌对等性格缺失,对社会不信任,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劝告,导致人际关系紧张,容易冲动。 (二)入监改造表现 董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自入监以来性格不合群,在改造中存在不愿意与同犯交流、对互监冷漠、情绪反复无常、极度敏感,不能投入到正常的改造。在日常改造中董某行动缓慢,防备心理较强,总是爱强调自己的主观理由,不讲个人卫生,不整理内务。不能自觉服药,经常偷偷用手从嗓子眼里抠药。董某挑食,一日三餐吃的较少,晚上经常坐起躺下,翻来覆去,睡眠不好。警官的教育她当耳旁风,同犯的帮教她根本不听。情绪化倾向明显,不易把握控制自己,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思家念亲情绪较重。董某心理、行为都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不良心理定势积淀已久,改造难度很大。经2015年11月23日监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建议确定董某为危险犯。 (三)心理行为表现 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个性分析显示:董某胆大敢为,喜欢寻事挑衅,惹是生非,独出心裁。崇尚和迷信暴力,有较强的报复欲。喜欢争强好胜,发号施令。自视极高,与人冲突时绝不退让,不择手段,易走极端,不留余地。为人斤斤计较,气量狭小,睚眦必报。富有反抗精神,不易屈服。有较强的自卑感,缺乏自信心。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董某缺少法律知识,不良心理、行为心理积淀已久,改造难度很大。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董某。 2.性格因素:董某本身患有精神分裂症,心理受过严重的刺激,平时情感封闭,不合群,不与同犯交流,然而表面平静的背后隐藏一颗亟待爆发的心。往往只顾眼前利益,常常不经大脑思考,冲动、突发性强。 3.心理因素:董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冷酷无情,心肠较硬,不轻易被感动,缺乏责任感。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董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干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 1.最有效的教诲不是惩戒,而是感化。感化看似柔弱,其实却最能深入人心。干警通过人文的关怀和感化,充分发挥了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才有了董某的转化和真心悔改。在对其矫正教育过程中,尊重其人格,注重董某的个性化特点,着眼于教育说服和疏导,体现人道和文明执法,以情感教育为矫正教育的突破点,讲“三心”,说知心话、做贴心人、打攻心战,消除其心理对立情绪,使其从被动接受教育转为主动接受。 2.积极进行自我反省。要求其每日睡前反省自己今天做了哪些好的,那些不好的,然后进行总结自己错在哪里,明天要怎么做。自我反省能力的增强具有较大的渗透性,它能深入矫正心理恶习,更长久地达到矫正教育产生作用,从而更有利的促进女犯个性的发展和健康心理的养成。促使董犯突破自我,从自我解剖自我评价到最终的自我实现,完成强制走向自我教育过程。 3.与其沟通,用耐心聆听,使其宣泄,调整其恶劣情绪。从而掌握其思想动态、焦虑及烦恼情绪因由,耐心细致地给她做心理疏导、舒缓其焦虑情绪。并多次与其丈夫联系、沟通,动员其丈夫抽时间多来探监,对董某多负点责任,与警察共同帮助董某稳定情绪。在董某丈夫的配合下,其情绪逐步稳定。 4.对董某进行身份意识和认罪悔罪教育,强化其遵规守法意识,加强道德文化教育,用“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约束不良心理和恶行。 5.创设积极快乐情境,激活其改造自信心。利用节假日组织的文艺活动,让其参加文艺活动,通过角色的扮演快乐心情、激活其对生活的情趣和改造积极性,使其在愉悦中逐渐打开心结。 6.创新“绘画疗法”,以监区文化节等活动为契机,手把手教董某绘画艺术,引导其通过绘画陶冶情操,转移情绪,使董某在感动中对未来生活充满了希望,感受到了干警对她的爱和教育,恶习得到有效的矫治。 (六)预期矫治目标 第一步:董某为精神类病犯,严格落实包夹监控措施。给予严格管控的同时,在生活上关心她,使其调整平稳心态,对待改造生活。安排好互监,做好包夹。 第二步:加强法律、政策、形式教育。针对她违规的表现,加强对她的法律法规、形式政策的教育,使其端正改造态度,认罪赎罪,依法服刑,服管服教,踏实改造。 第三步:对董某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唤醒其责任良知,找回其所缺失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白应该负起和履行的法律责任、家庭责任是监狱教育有目的所在,发挥道德尤其是家庭美德在强化其身份意识上的作用。 第四步:教育其学会换位思考,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尝试去理解、教育、帮助他人,获得对自身问题的更深认识,从而改变自己的认知、情绪、评价及行为模式,从中获得自我价值和自我效能感的认同,在潜移默化中将不良的情绪排解、升华,保证心理环境良性循环,进而学习模仿正确的行为模式。

【教育改造成效】

功夫不负有心人,没有感恩概念的董某在思想上能够主动去关注她犯,学会了感恩和关心她犯,不再胡搅蛮缠,能够听互监提出的错误所在并加以改正。董某开始抵触、抗拒教育转化,现在董某能够自觉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并且在楼层参加力所能及的事,安心改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