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近年来,恶性肿瘤的发病率节节攀升。戒毒人员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有罪错的违法者,同时也是“病人”,是毒品的受害者。由于身心长期受毒品的侵蚀,戒毒人员免疫功能低下,罹患各种严重疾病的概率明显增高,时刻威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如何提高场所医疗处置能力,尤其是急危重症及各类起病隐匿的恶性肿瘤,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就显得至关重要。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人员陈某,男,1965年11月出生。2019年9月由台州市公安局投送至浙江省某某强制隔离戒毒所。既往病史:高血压病史20余年,糖尿病史10余年。 2020年1月6日,该戒毒人员因“发现左颈部肿块伴疼痛5天”来院就诊。查体:左颌下可触及一2*2cm肿块,边界清,有触痛。予抗炎对症处理后上述症状好转。2020年8月17日出现左颈部肿块伴左耳不适听力下降。查体:左侧耳道通畅,鼓膜充血完整,左侧颈部可触及约2*3cm肿块,边界清,有触痛。查B超提示:左颈部2.5*1.8cm肿物,淋巴结来源考虑。予以抗炎对症治疗,颈部肿物有缓解但听力下降情况未见明显好转,于2020年11月26日送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磁共振检查结果提示:鼻咽后壁组织增厚考虑鼻咽癌,颈部多发淋巴结,左侧颈动脉鞘外侧明显,后行活检。2020年12月3日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病理报告单:(鼻咽部)非角化性癌,未分化型。2020年12月4日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1、鼻咽恶性肿瘤;2、高血压;3、糖尿病。处理意见:建议立即行放射治疗。 二、戒毒人员张某,男,1953年7月出生。2020年6月23日由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投送至浙江省某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既往病史:2019年12月体检发现“肺气肿”、“肺大泡”、“左肾囊肿”、“梅毒”。 该戒毒人员因“大便习惯改变2个月”于2021年2月19日到所部医院就诊,查体:腹平软,无压痛,肛门指诊未触及肿块,我院辅助检查:血常规、大便常规及隐血试验、肿瘤三项(AFP、CEA、PSA)均未见明显异常,予对症治疗,效果欠佳。2021年5月7日患者复诊,查体:肛门指诊(胸膝位)12点方向,进指约10厘米可触及大小约3厘米肿物,质韧,固定,退指指套染血,外送血样至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检查男性肿瘤全套未见异常。2021年5月13日送浙江医院三墩院区行肠镜检查,结果提示:直肠恶性肿瘤考虑、乙状结肠息肉。2021年5月18日浙江医院病理诊断报告单:(直肠)腺癌。2021年5月19日浙江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直肠)腺癌,建议立即住院行手术治疗。
【案例思考】
目前,戒毒人员对医疗的需求日益增长,但是场所医疗资源水平和医务人员业务水平都远低于社会一般水平,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如何提高场所医疗综合保障能力,为戒毒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一、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一)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是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的根本。研究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后所运用到的知识内容,仅占学校教授内容的10%-30%,绝大部分的知识、经验都是医务人员上岗后学习获得的。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曾经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也会慢慢遗忘,因此要有一种本领恐慌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状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使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成为一种常态。医务人员平时在工作中碰到不会的专业问题也会去翻阅相关的专业书籍,也在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医院也会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等,但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片面学习多、系统学习少。专业知识学习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特别是对于新理论、新经验的学习,更需要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不能心浮气躁、不求甚解。 (二)选派医务人员到外院进修学习。“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除了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还必须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能力。医务人员只是掌握了理论知识而无法得到有效的实践机会,就会导致理论知识逐渐消失。正所谓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进修学习可以使人开阔临床视野,拓展临床思路,提高业务技能,尤其是提高发现和处置急危重病人的能力。 二、深入推进病员网格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工作 各大队安排一名责任医师,责任医师负责本大队重点病员的管控,进行动态跟踪,对病员病情变化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 重点病员分为一级重点病员、二级重点病员和三级重点病员三类,实行分层分级动态管理。 一级重点病员治疗采取外出住院治疗管理。一级重点病员是指:罹患《标准》内疾病需外出诊疗的;所内出现严重外伤的;精神专科医生诊疗后建议进行司法鉴定的;经戒毒医疗中心医生集体研判,其他确需外出诊疗的。 二级重点病员采取所内生理脱毒区特别护理病房治疗管理。二级重点病员是指:病情严重,已经达到《标准》且正在办理所外就医和变更戒毒措施的;病情较重,接近《标准》,经戒毒医疗中心医生集体研判,不适宜在原大队治疗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波动较大,经戒毒医疗中心医生集体研判,不适宜在原大队治疗的;因患病或手术术后所致双下肢活动障碍,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经戒毒医疗中心医生集体研判,不适宜在原大队治疗的;由省收治病残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新转入的病残戒毒人员。 三级重点病员采取各大队专组网格化治疗管理。三级重点病员是指:患有《标准》内疾病经诊疗后病情稳定者;由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转入的病残戒毒人员经诊疗后病情稳定者;其他经戒毒医疗中心医生集体研判需纳入三级重点病员管理者。 三、创新场所医疗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医疗资源 近年来,所先后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浙江医院及中国科学院附属浙江省肿瘤医院等多家三级甲等社会医院建立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受场所内医疗条件限制戒毒人员病情诊断不明确或病情控制不理想的,及时邀请协作医院专家来所会诊,既保障了戒毒人员的健康权益也减少戒毒人员出所就诊带来的监管风险。同时,与协作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有效缩短了确需出所就诊戒毒人员所外时间。另外,邀请协作医院专家来所开展业务指导,为医务人员开展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救治、精神病急性发作处置等各类医疗讲座,较好地提高了场所医疗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