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91年生,贵州人,初中文化程度,201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于2011年11月12日投于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改造。 (一)成长情况:幼时家庭贫苦,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家中兄弟姐妹较多,教育管理方式粗暴,与父母感情淡漠。初中毕业后,由于缺乏父母管教和社会经验,逐渐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滋生了好逸恶劳、好面子等不良习性。 (二)社会经历:初中毕业就跟随亲戚来广东打工,由于文化水平低且缺乏一技之长,只能从事收入较低的临时性工作。频繁转换工作,收入不稳定,在此期间结识部分社会闲杂人员。在一次因摩托搭客师傅拒绝其搭乘,王某与同伙将受害者殴打致死,锒铛入狱。 (三)入监初期改造表现:思想复杂,习惯自由散漫的他,面对监狱严格管理难以适应,再加上在外面习惯了享乐,服刑后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零花账,感觉没有面子,怕其他人看不起他,在狱中吹嘘自己是一名“嫖赌饮吹毒”样样精通的“五毒”青年,脾气越发暴躁。入监培训期间经常和同改发生矛盾争执,口角打架是家常便饭,晚上睡着后还偷偷把小便洒到与其有矛盾的同改床铺、个人物品中。对监管制度、监狱民警怨气很大,经常对抗管理,多次被民警处理后仍在犯群中散布“他们就敢扣扣我分,也拿我没其他办法”等言论,造成极坏的影响。 (四)初期改造表现原因分析: 1.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身是为朋友出头而打架,应对其治安拘留,刑罚太重,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认罪悔罪。 2.家庭原因:从小家庭贫苦,而且兄弟姐妹较多,在家里不受重视,缺乏家庭温暖。入监后,家人因经济原因没有给王某汇款,让其觉得没面子,对父母充满怨恨,将自己坐牢的责任推给父母不管、朋友的教唆。 3.性格思想原因:王某脾气暴躁,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存在错误认知:没钱就没面子,即使做错也要帮朋友出头等。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成立专教小组 为了将王某这块硬骨头啃下,王某关押监区领导根据其现实改造情况,将他认定为重点教育对象,成立罪犯王某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挑选业务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民警担任专教小组成员。 (二)分析罪犯王某转化突破口 王某所在的监区并没有因为其顽固表现而采取强硬的监管措施,反而针对王某存在的教育突破口专门邀请监狱有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以及专教警察进行探讨,认为王某表面的嚣张、爱面子、不服从管理其实是在众人面前伪装强者,让别人不敢招惹他,实际上更多是一种自卑的表现,通过自身冲动的暴躁性格以及所谓的江湖义气来获取安全感。 (三)制定攻坚教育转化方案 王某的转化突破口确定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个别谈话教育,心理咨询辅导等日常工作,并从法律法规教育、感恩教育、社会、亲情帮教等方面制定系统的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先解决王某部分实际问题,由浅入深,用充满关爱的教育改造技巧慢慢融入王某内心,配合相关管理手段,用教育转化的“爱”直逼王某内心的症结所在,不仅要去表面的“毒”,更要去其内心的“毒”,达到“治本”的目的。 (四)定靶——刚柔并济打基础。专教小组刚接触王某的策略就是“耍太极”。先安排专教人员解决其缺少必要生活用品等实际问题,根据服刑改造表现相应调整其劳动、生活处遇。违反监规纪律也不像以往扣分完事,往往采取一些更加软性的惩罚措施,如加强监规纪律背诵、抄写等,同时专教小组还给王某安排两个“好朋友”,负责一直黏住王某,王某慢慢感觉到有劲使不出,浑身不自在,叫苦不已。每次谈话过程从开始的暴躁不安到后面慢慢也说上二三十分钟。“放风筝”管理两个多月后,专教小组已经把王某的棱角磨得差不多了。等王某服软后专教民警开始每晚对其开小灶,叫上几个“法盲”,开展了法律法规的教育,还举行法律知识比赛,该奖励奖励。王某也是聪明人,内心一琢磨:对抗管理没好处,民警也不跟你冲突也不能炫耀,面子毕竟不能当饭吃,听话的好处那是实实在在的。很快王某的身份意识、服从管理意识就上去了,手脚也勤快了,逢人就叫警官,也开始与其他罪犯套近乎了。但是民警也明白王某现在也只是口服心不服,要真正将爱送到王某的内心则需要辅以亲情的关爱,没想到,这样的机会很快就出现了。 (五)祛毒——将心比心润囚心。在王某攻坚计划开始不久后,依靠监狱民警敏锐的职业直觉,一个“偶然”获得的视频成了王某教育转化的催化剂。王某父亲在王某入监不久第一次与王某进行会见,王某当时仍对父亲态度冷淡,会见时与父亲说不够两句话就摔门而去。一名下班民警在会见大楼外遇到愁眉苦脸王某父亲,凭借职业直觉上前询问王某父亲是否有难处,简单沟通后,王某父亲表示自己为了见儿子一面,因路费不足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民警一听二话不说买了食物,一边安抚一边倾听王父诉说。原来王某的爷爷得知其坐牢后伤心过度病亡,王父处理完后事便赶来会见王某,前一天还在公园睡了一夜。谁知儿子却是这样的态度……民警默默的把这一切用手机拍了下来,随后民警自掏腰包帮王父买上回家的车票。当监区民警将此段视频拿给王某观看时,王某嚎啕大哭。后经监狱特批,安排王某父亲与其进行帮教会见,王某见到父亲后更是跪在了地上,叫上了那声久违的“老头”。王某对民警的安排和照顾感激不已。随后,王某在日常沟通中话题开始有了父母以及其兄弟姐妹,民警顺水推舟与其一起探讨成长的经历,引导王某设身处地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尝试学会去理解,去包容,去感恩,学会转变思想。专教民警也定时与王某家人沟通,指导其与王某沟通技巧,修复彼此间的关系。亲情的关爱像雨,慢慢滋润王某内心干旱已久的心田,润物无声。 (六)固元——发掘亮点固效果。王某的教育转化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王某在2013年曾因打架以及顶撞国家工作人员扣分,专教小组人员已经可以像老朋友一样与其谈心了,时常在谈话中抛出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出监的生活?”民警说要其制定计划,设立目标。说是容易,做就很难,王某内心也打起了嘀咕。民警就开始对其做好分解目标的工作,分析其性格的优点和缺点。针对其性格易冲动,脾气暴躁等根深蒂固的陋习,逐渐培养其书法、读书等能静心的爱好,并传授其自我放松等心理学知识进行自我调节。发挥其外向乐群的性格,鼓励其积极参与监区文化宣传活动,让其在集体生活中树立起责任感,团队意识,并鼓励其参加自学考试以及学习过硬的技术,做完这一切后,王某既学习到一技之长,也有了家人的关怀,对未来也不会再彷徨不前。用王某的一句话朴实的话来说:“警官,我现在跟家人的关系也好了,又有了一技之长,脾气也懂得收敛,出去还是踏踏实实吃一口安稳饭吧,放心吧警官,我不会再回来了!”
【教育改造成效】
王某经过教育转化后,意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自身存在的性格缺陷,与家人关系明显改善,积极参加各级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与同改的关系明显改善。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出监以来再没有出现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曾经的“五毒”青年,如今已经回归亲人的身边,顺利回归社会。 王某教育转化最终能顺利完成也给我们带来以下启示。第一,要正确看待监区出现刺头罪犯的现象。刺头的存在会对其他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但如王某这类刺头被转化后,便会产生聚众效应,提高监区整体警察的信服力,让犯群的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得更顺畅。第二,教育改造工作不能急于求成。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遵循一定的技巧,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能盲目说教,更多是需要留给罪犯思考自省总结的空间,不能一蹴而就。第三,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民警更要注重自身涵养,发挥榜样的力量。案例中王某的专教警察用自己实际行动去给王某树立榜样,“身教重于言传”是教育转化罪犯值得推崇的。第四,要提高职业敏感性。案例中录制视频的民警因凭借自身的职业敏感得到了难得的素材才能促成王某的顺利转化。在教育转化罪犯中要善于敏锐捕捉罪犯的一丝线索,及时深挖,扩大战果。第五,教育改造罪犯不能只利用教育转化罪犯的手段,要加入其它部门的手段,全面掌握罪犯的动态,才能做到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