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吕某,男,1965年生,初中文化,农民,是一名“五进宫”的惯累犯:1983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1986年2月刑满释放;1987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1995年3月刑满释放;1996年11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3年3月刑满释放;2005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六年,2009年1月8日刑满释放;2014年6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3月投入宜昌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现实表现 吕某于2016年3月投送至宜昌监狱服刑,于2016年6月从入监队调至四监区服刑至今。 入监时吕某无法站立,要靠双拐才能活动。反改造经验丰富,恶习深,劣根性强,心胸极度狭隘,对民警的日常管理和执法较为抵触,喜欢对民警的日常管理指手画脚,在同改中散布消极或不满言论,人际关系紧张,多次与同改发生矛盾,也经常借身体疾病、家庭、案情、调监等表达不合理诉求,认为自己被冤枉且一直申诉无果,对监区、监狱及相关执法机关心怀不满。监区民警多次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安抚疏导,但效果不佳,在犯群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对监区的改造秩序形成冲击。 (二)心理表现 吕某刚入监时,监狱对其进行的COPA量表心理测试显示:自罪感强烈,暴躁、绝望,情绪不稳定,性格较偏执,郁郁寡欢,有抑郁症状。民警在对其教育转化中发现,吕某自觉刑期漫长,在狱内犯有较严重违纪行为,自认为在监狱受到不公平对待,强烈不满、甚至怨恨司法机关。感到生活失去意义,系自伤、自杀高危犯。 (三)原因分析 首先对吕某各类原始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过系统分析,民警发现吕某抗拒改造的原因,主要概括为: 1.认识扭曲,抗拒改造 吕某世界观、人生观扭曲,认为人生就是一切要按照他的意愿和想法去发展。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就应该受到特殊照顾、享受特别待遇。得不到关照就必须通过违规违纪、告状等手段来发泄不满、博取关心,通过抗拒改造来表达不当诉求。 2.自我封闭,扰乱秩序 吕某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任何技术特长,身体状况欠佳,生存能力较差。自我封闭,在民警对其教育时闭口不言,也很少与同改打交道。但在公共场合又多次大声呼叫,内容均为反改造言论,如“不活了,死了就解脱了”等。 3.情绪悲观,高危险性 吕某罪重刑长,时常把“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大不了死了吧”挂在嘴边,长期消极怠工,不服管教的逆反心理和丧失对前途希望的悲观心态。 (四)教育转化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落实常规管控制度及教育方法 对吕某开展细致入微、持之以恒的个别教育。吕某人生观、道德观、法治观念已有不同程度的偏差、扭曲。但民警坚信绝大多数罪犯是可以被改造成为合法公民的,吕某也不例外。例如吕某在顶撞民警管理教育后,在会上反思发言时,民警一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肯定和放大其存在的优点,指出其在家庭关系中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角色是不合格的,但是吕某却用自己挣得的劳动报酬和会见款分三次共计10500元给母亲用来看病买药,作为儿子是有孝心的,在这方面呼吁其他罪犯向吕某学习。吕某在接受民警多次谈话后,虽然自身始终存在心理较量,也反复多变,但是内心已经渐渐起了波澜……这期间,民警通过自身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标杆,以理服人,保持公平、公开、公正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徇私,不偏袒,依法管理,亲力亲为,用人格去感化和教化吕某。 2.强化沟通,化解对立局面 沟通是教育的基石,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相互了解的桥梁。吕某所处的环境决定了他的思维和价值取向。通过研究分析其成长环境、家庭环境经历, 民警发现吕某很有孝心,与其母感情深,也听母亲的话。通过交流,引导其换位思考,用家人的关爱之情与其交流,从而与吕某达到情感上的互动,瓦解其自我封闭状态,稳定不良情绪。确切来说是运用心理学上“人本善”心理疗法来提高吕某自知、自控能力,完善其人格,增强其适应环境能力。利用亲情伦理道德,对其思想进行改造,使其心灵受到震慑、醒悟、转化。 3.对症施药解顽疾 引导吕某通过正当手段满足自身需要,结合其悲观心理进行前期教育,指明只要有悔改表现,就会有前途。包教民警在对吕某进行谈话的过程中,吕某坦露要给母亲寄点钱看病,民警明确告知他,通过参加劳动赚取报酬是唯一的途径。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后,吕某向监区申请调到劳动强度大一点、劳动报酬高一点的岗位上去,想多挣点劳动报酬,思想观念发生明显转变。 4.“四心”教育触心灵 四监区是老弱病残犯监区,教育工作要耐心细致,真心关爱罪犯的疾病苦痛,在平常的教育过程中,民警总结出了“四心”教育方法,即:耐心、细心、真心、关心。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讲究宽严相济,对吕某也不例外。吕某与同组的精神病犯陈某常有口角之争,为此陈某怀恨在心,一次趁吕某洗澡时对其大打出手,民警及时赶到,将陈某制服,后询问吕某身上可有不适并及时将送其到监内医院检查,排除受伤可能。吕某反映说头晕,民警安排专人照看他,并且同意他病休两天。给予打人者陈某行政处罚,并令其在罪犯纪律教育大会上做检讨。此次事件,监区没有像以前一样,对精神病犯的违纪行为仅仅停留在批评教育上,更没有因为吕某在监区犯群中的人际关系差、长期令民警“头疼”而幸灾乐祸,让吕某真正感受到监区提倡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绝不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实实在在落实到了平时的执法活动中。这件事对吕某的触动很大,监区真心关爱每名罪犯的改造,不抛弃不放弃每一名迷途浪子的理念,在吕某的心中也扎下了根……
【教育改造成效】
1.身体状况好转,情绪得到改善。如今,在民警的关爱下,吕某已经渐渐从双拐行走到单拐行走再到可以自由活动,情绪趋向正面,多次主动向民警汇报自己在思想上的改造情况和取得的劳动报酬情况,与同改的交流逐渐增多,能够与他们和睦相处,并积极参加监区的各类文体活动。 2.由抗拒改造到主动改造。日常改造中,主动向民警问好,积极帮助同改,并提醒他们搞好卫生、站好队列、遵守互监规定等。劳动改造中,每月产值均在工序前三。劳动所得都会寄给母亲治病,精神面貌也不断提升。 3.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逐渐恢复,日常表现较好。逐渐表现出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日常言行逐渐有明显提升,2021年监区对其呈报了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