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周某于2015年11月被浙江省东阳市某公司招用,任沾浆工,公司未与周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办理社保。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定额工资每月5500元,2018年开始劳动报酬调整为定额工资每月6000元。2019年9月23日下午周某因工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19年12月被认定为工伤。2020年5月被确认伤情为十级伤残。周某受伤后,公司为了工伤申请需要,于2019年10月与周某补签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17年2月10日到2020年2月9日。2019年12月初公司通知周某继续在老家休养,2020年4月周某要求继续到公司上班,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周某系聋哑人,又是户籍所在地的五保户,伤愈后公司不让其继续到公司上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工伤事故发生后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已经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差距甚大,公司除了工伤保险理赔外,只肯支付8000元给周某,故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合意。周某陷入了生存困境,遂申请法律援助。 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周某的申请后,经审查决定给予援助。指派浙江无双律师事务所蒋瑶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此案。因为周某系聋哑人,只能通过载体文字(书写纸质文字或者微信文字输入)进行交流沟通,一场无声的法律援助就此静静地展开。 在援助律师实地走访多方调查后,律师认为该案系涉及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补缴社保、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的劳动争议案件。此案核心问题有以下几点:1.双方劳动关系成立时间和终止时间存在争议。2.关于确定十级工伤待遇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期限和工资标准问题。3.要求涉案公司补缴2015年11月到2020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的仲裁时效问题。4.如果补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5.如果不续签合同,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援助律师查阅了大量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准备庭审代理意见。 该案庭审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要求的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有异议,认为工资是每月3000元;认为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是2019年12月初;2017年开始给周某缴纳工伤保险;不认可补签劳动合同情况。被申请人只同意支付8000元。庭审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从周某的银行流水可以证明双方于2015年11月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及每月工资是6000元的事实。 二、关于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应按周某实际工资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因公司没有按周某实际工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不足部分,应由公司补足。 三、关于停工留薪期期限和待遇标准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四、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仲裁时效问题。鉴于庭审中公司承认于2019年10月30日与周某补签期限是2017年2月10日到2020年2月9日劳动合同事实,那么公司仍存在2015年11月到2017年2月9日期间没有与周某签订劳动合同事实。故公司需支付周某2015年11月到2017年2月9日期限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的本人的二倍工资。而且本案的仲裁时效应从双方补签劳动合同之日即2019年11月30日开始计算,故本案没有超过仲裁时效。 五、关于补缴2015年10月到2020年2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仲裁时效问题。1、本案劳动仲裁时效应从2019年10月30日开始计算,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理由同上。2、公司应给周某补缴2015年10月到2020年2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具有法定的强制性,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六、关于公司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周某工伤治愈后,公司不让他继续到公司上班,也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周某经济补偿金即4.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裁决,采纳了法律援助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周某停工留薪期工资782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1072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4309元,以上三项合计43201元;裁决被申请人为周某补缴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 本案有效维护了受援人聋哑人周某的合法利益,受援人对裁决结果很满意,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表示感谢和赞许。
【案件点评】
本案中涉及了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补缴社保、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诸多劳动争议问题。案件本身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但是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工作,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效果较好,为聋哑人周某提供了个性化服务,满足了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作为特殊群体的聋哑人安稳生存已属不易,在面临维权时,他们更需要的是耐心的倾听和专业的帮助。希望通过本案能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法律援助的行列中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