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泽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现场监督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临泽县某单位因举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活动,申请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事项的申请。 2017年11月×日,三名公证人员(其中一名为公证员)出席了在临泽县某单位四楼会议室举办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活动现场。公证人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了现场监督: 一、公证人员对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选房报名表》清点了参与摇号的人员是否到场;二、公证员检验摇号机状况,经检查可以正常使用;三、按照签到先后次序,依次由选房人亲自摇号取得选房顺序号;四、依据选房顺序依次序由选房人亲自上台摇号选出自己的房屋房号;五、公证员致公证词。公证人员对摇号现场进行全程录像,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 随后,公证员及时为申请人出具了公证书。由于公证介入,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了此次选房过程井然有序,也由于公证的保全,排除了选房人事后的争议和怀疑,彰显了公证预防纠纷的独特效力。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临公证内字第×号 申请人:某单位(基本信息) 公证事项: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现场监督 申请人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对该单位举办的"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向本处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方案》等文件均真实、有效,申请人具有举办该项活动的合法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受理后指派公证员姚某智、公证员助理郭某婧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日上午×时出席了某单位在某四楼会议室举办的"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活动现场,经查验和现场监督,本次摇号使用的摇号机合格,使用正常。经清点:参加摇号分房人员应到×户代表,实到×户代表;现场分两个场次,第一场次为三人及三人以下家庭共×户代表,第二场次为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共×户代表。现场由选房户代表依照报名顺序亲自摇号取得选房顺序号,并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签名或捺指印;随后选房代表依据选房顺序号亲自摇号取得房屋序号,并在《选房房号确认表》上签名或捺指印。摇号程序符合《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方案》的规定,当场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与房号均真实、有效。 兹证明临泽县房产管理局举办的本次"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摇号选房"活动过程及摇号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附件:1、《现场工作记录》一份共×页; 2、《临泽县某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选房报名表》一份共×页; 3、《选房顺序确认表》一份共×页; 4、《选房房号确认表》一份共×页; 5、《临泽县某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源表》一份共×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临泽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七年十一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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