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施策矫治躯体障碍戒毒人员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刘某,女,41岁,初中文化,已婚,吸食冰毒,2009年去上海打工,在朋友的影响下接触毒品,2011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责令社区戒毒,刘某在社区戒毒期间更换手机号及家庭住址未及时报到,2021年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在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送至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两年。入所后,刘某认为自己多年没有吸毒,并不知需要社区报到,内心不接受强戒决定,因此情绪低落,整天以泪洗面,无精打采,频繁出现眩晕症状等情况,主要表现为意识清醒但不能睁眼、视物旋转、走路不稳、手脚发麻等,同时刘某向民警反映,自己的睡眠状况较差,每晚仅能睡3-4小时,严重影响正常的戒治生活。 针对此戒毒人员身体情况,民警及医生根据戒毒人员体检报告及既往病史发现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主要与心理因素有关,以躯体和精神症状为突出表现,当焦虑、紧张时往往应对不良,从而引起心因性头晕。通过个别谈话,民警了解到刘某除不能接受强戒决定外还有以下困扰,一是刘某此次乘机回老家是为了看望弥留之际的母亲,母亲重病卧床多年,姐姐一直负责照顾,刘某担忧母亲身体情况。二是刘某与丈夫结婚不久,担心因此公婆反对二人交往,由于没有孩子,夫妻感情破裂,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案例基本情况】

一、以“理”服人,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刘某初中学历,缺乏法律常识,对公安机关存在怨恨,认为自己已经多年不吸毒,只是不知要按时去社区报道就被强戒,民警耐心对其进行普法教育,为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其树立身份意识,明确其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接受违法事实。同时民警也告知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戒毒人员的权利保障,如享有文化、技能教育方面的权利,解除强制隔离后的学习、就业权利等等。如果刘某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议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包括复议的手续、环节,以及可能产生的结果等。通过民警的一番教导,刘某对自身违法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正面面对了强戒事实,同时也进一步体现了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对于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 二、用“专”护航,摆脱病痛困扰,重建健康体魄 (一)生理状态评估。针对刘某心因性头晕,民警与家属联系,了解其过去是否存在此类问题,在入所前是否有脑类疾病,全面掌握刘某的身体状况,此外与医疗中心多次沟通,会诊研讨,分析其眩晕的主要成因,在其出现晕倒症状时,及时其进行血压及心率的检测,确保刘某身体指标稳定。生理上的放松状态与生理上的紧张焦虑状态是对抗的,通过肌肉放松而达到生理上的放松能抑制焦虑情绪。定期运动能够放松肌张力,使生理进入到放松舒适的状态,可很好地与焦虑状态对抗。民警教其尝试“4-7-8”呼吸法,用嘴巴呼气,用鼻子平静吸气心中默数4个数,屏住呼吸后心中默数7个数,在用口呼出心中默数8个数,“一呼一吸”为一遍,每晚重复三遍。通过这种方法,刘某的失眠情况到了明显改善,基本能够轻松入睡。 (二)心病还需“心药”医。在排除脑类疾病的因素后,为其进行心理暗示治疗。心因性疾病具有较强的心理暗示性、多疑的性格特点,在疾病治疗过程中,民警与医护人员多次沟通,在解释病情、进行暗示性治疗时统一认识,在每次治疗和检查前,要向戒毒人员讲明检查、治疗的目的、注意事项和治疗中的感受,让戒毒人员产生信任感和安全感。同时,利用SCL-90、MMPI测试进一步了解刘某的性格特点、心理健康状况。结果显示刘某焦虑得分较高且不能很好融入集体生活,针对以上特点,民警为其进行沙盘治疗以及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曼陀罗绘画治疗法,做好负面情绪调适,引导戒毒人员通过绘画认识自己,表达自己的负面情绪,掌握正确的心理调节方法。通过不懈努力,刘某眩晕情况有所改善,效果显著。 (三)从“情”入手,利用家庭帮扶,重燃人生希望 1.共情搭任信任桥梁。在初期与刘某谈话中,刘某每每提及自身情况就泪流满面,民警首先采用循序教导的方式,询问其过去出现头晕时的主要表现及心理状态,刘某表示之前偶尔有过类似情况,医院检查时并未有什么问题,自从入所后,压力较大,心烦意乱头晕次数明显增多。在沟通中刘某说自己与丈夫感情一路走来经历许多磨难,作为外地人去上海大城市的打工,生活条件艰苦,内心孤单寂寞,有幸遇到丈夫两人产生情愫,但遭到公婆反对,在刘某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公婆的支持,却没想到这场“意外”的来临。随后,民警通过共情的谈话方式,感受戒毒人员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活动,并设身处地的鼓励刘某走出困境来以此来建立刘某对于民警的信任关系。在信任的基础上,民警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对其进行引导,改变其悲观想法,通过谈心谈话教育、所规所纪的考核,帮助戒毒人员走出思想困境,更好的融入到戒治生活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争取自身的改变。最后,民警采用认知行为疗法,站在刘某的角度理解她这种苦闷情绪,引导其积极看待此次事件,刘某丈夫并没有因此放弃刘某,说明二人感情稳固,可其却怨天尤人,自怨自艾,荒废戒治时间,这是不可取的。同时鼓励其通过书信的方式缓解思亲之情,每周给丈夫写一份信,讲述自己的戒治生活,说说自己的改变,通过这种方式改变刘某认为会被抛弃,人生没有希望等错误认知,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刘某渐渐感觉自己的心情有所放松,每次向民警诉说完之后都感觉到自己身体很轻盈,很舒适,再多次沟通后刘某的头晕、心慌、焦虑情绪得到缓解。 2.亲情共筑安全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亲情在戒毒人员的戒治中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良好的家庭关系是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有力的保障。对于刘某来说,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是她戒治生活的最大动力。刘某入所后,其丈夫与民警通话表现出对妻子的失望,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没有期待,加之家中父母反对,有离婚的想法,民警多次与丈夫、进行通话,向其介绍刘某在所的良好表现及对自身的忏悔,告知刘某在所期间考取多项技能证书,为出所后的生活奠定了基础,同时也表达了希望丈夫可以配合民警做好刘某的教育矫治工作,引导丈夫在拨打亲情电话时,对刘某少一些埋怨,多一些鼓励,让其安心戒治,在民警的努力下,丈夫的态度有所转变,在情亲电话时对刘某说一定等她回家,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刘某戒治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案例思考】

一、应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戒毒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对与毒品相关的法律知之甚少。所以普法宣传至关重要,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将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戒毒人员必学课程,同时联合社区进行社区戒毒(康复)宣传力度,降低复吸率,提高解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积极性。 二、亲情关爱是坚定戒治信念的一剂良药。家庭是生活的重心,也是一个人精神上的寄托,亲人在社会家庭中扮演着至关重要色,良好的亲情帮扶,温馨的家庭关系是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坚实基础。对于刘某而言,丈夫是自己的全部情感寄托,这样的感情不仅是自己走下去的动力更是未来美好生活的美好期望。对此,我们在今后的教育矫治过程中要有针对性的以亲情为突破口,唤醒戒毒人员敏感内心,达到教育矫治效果。 三、由于心理问题导致的躯体症状应早发现、早治疗。戒毒人员因原生家庭的不幸、长期吸食毒品、妻离子散等原因导致的心理健康问题往往是长年累月形成的,在教育矫治过程中,我们应该在工作中随时随地考虑到戒毒人员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环境相关联,既要治身也要治心,这要求我们民警们要掌握沟通的技巧,不断学习心理学知识,对其进行正面的引导,鼓励其宣泄消极情绪,这样才能真正走入他们的“世界”,发现他们“世界”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对症下药解开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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