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8日,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某壳公寓的五十多名员工到浙江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据他们反映,从10月起就没有收到过公司的工资,被拖欠工资的人员达数百名,员工们已经无法联系公司及总部。该公司属于长租公寓运营商,因拖欠租金等一系列事件一度处于舆论漩涡。市人社局紧急联系了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人社局反馈,市法援中心涉案员工的情况符合《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可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为方便员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人社局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本案的员工开展“法律援助代办”服务。属于本案的员工,仅需到专项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援助律师将代办后续所有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办理先予法律援助的手续,由律师直接帮助他们去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职工可以直接填写律师提前准备好的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仲裁授权委托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同时可以向律师提出咨询。律师除了根据职工不同的诉求帮助指导法律文书外,还一次性整理好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并递交到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法律援助专项窗口值班,律师累计接待维权职工八十余人。 在完成收案工作后,援助律师投入了紧张的准备工作中。本案受援人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受援人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受援人派遣至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某壳公寓房屋管家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劳动报酬标准,劳动报酬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或者其委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每月的15日支付员工上月工资,缴纳社保、个税。 2020年11月开始,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始拖欠工资,不再支付2020年10月和11月工资。由于每个员工的奖金提成金额不一,各受援人提交的证据也不完整,援助律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资料整理和证据补全上。援助律师根据案情整理了《职工情况一览表》,包括职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分项仲裁请求、合计金额、提交证据材料以及相关进度,方便了案件的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与金额以及发放单位、发放时间等事项。企业保存工资支付表时间不得少于2年”。因此,除了将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列为被申请人,要求两被申请人承担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外,还要求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工资表。 庭审中,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希望与派遣员工达成调解。经过五次开庭,70名受援人以和解撤诉结案,其余受援人以仲裁裁决结案。累计挽回经济损失四十余万元。
【案件点评】
面对这起涉事公司具有一定新闻热点的集体讨薪纠纷,法律援助中心运用先予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律师代办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民服务“组合拳”,援助律师在专项窗口蹲点代办,案件办理中准备充分,有理有据,促使被申请公司主动选择与绝大多数受援人和解,部分受援人仲裁裁决结案,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