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罪入贵州省金西监狱服刑人员赵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赵某某,男,1996年生,无业,贵州省遵义县人,小学文化程度,父母均去世。2019年7月赵某某因盗窃罪被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9年8月由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看守所调入贵州省金西监狱服刑改造,在调入贵州金西监狱服刑改造后,赵某某因手脚残疾,无改造目标,劳动主动性不强,因性格内向,与同改之间关系不和谐,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或过激的行为,2019年9月被监狱设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赵某某小时候常跑出去不归家,在别人家猪牛圈楼上过夜,惹得父母经常到处寻找,其母、2009年因病去世,2012年父亲也因病离去世,赵某某的哥哥在外打工期间受伤致残,现在连说话都不能正常表达,当民警在了解其家庭状况时,赵某某泣不成声。 (2)社会经历:赵某某母亲去世后,其父将其送至贵阳学习电焊,但赵某某半途就终止了学习;后赵某某送过报纸,觉得工资低,便到福泉打工,在赵某某打工四个月时,从三米多高的地方摔下来致头部神经受伤,现在留下后遗症,导致赵某某手脚不能正常活动(右手手掌手指不能正常伸展,右脚行走不正常),失去了正常劳动能力的赵某某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赵某某2019年8月入监服刑改造后,民警找其谈话时,赵某某哭泣着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称“想死的心都有了”。民警对其日常生活进行观察发现,赵某某终日不知所为,虽然不曾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无改造目标,劳动主动性不强;性格内向,与同改之间关系不和谐;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或过激的行为;赵某某家中现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和一个残疾的哥哥,赵某某叙述小时候奶奶经常教育他们不要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入狱后觉得自己无脸面对家人,但依然渴望得到亲情的关怀,故赵某某经常哭泣、失眠,有明显自杀倾向。 (1)遵规守纪意识差:从小家庭教育的缺失,文化水平低,对法律常识匮乏,在赵某某心中根本不存在遵纪守法的意识。 (2)家庭原因:家庭在赵某某的心里一直有两个矛盾:一是认为其父母年轻时做了不干净的事情,导致这个家庭遭到报应才走到这个地步,现在无父无母、无牵无挂;二是其奶奶经常教育他们不要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对亲人有强烈的内疚感,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家人的耻辱,只会给家人带来伤心和灾难,也认为家人也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改造压力非常大,没有朋友和可以倾诉的对象,心理压力大。 (3)身体原因:赵某某年纪轻轻就落下身体残疾,连吃饭都只能用左手,担心身体残疾影响到出狱后生活不能自理,改造信心严重不足,觉得自己改造前途渺茫,无法看到改造的希望和未来。 3.心理行为表现 赵某某入监后对其心理进行测试,经分析测验体现为:性格孤僻,情绪不稳定,缺乏同情心,对他人抱有敌意,适应环境能力较差;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短时间内平静下来,由于强烈情绪反应而影响与他人的交往,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赵某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的改造不需要任何支撑,在教育过程中需耐心和细致的教育。 (2)性格因素:赵某某受家庭环境的影响,性格偏执,易怒,事事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是,在教育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强烈的反抗信号,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歪曲事实,避重就轻。 (3)心理因素:赵某某性格独断,对人和事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宣泄方法,容易被环境影响产生冲动和鲁莽。 5.矫治方案 根据以上分析,并结合赵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针对性的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其尽快学会多维度思考问题,学会控制自身的情绪,遵规守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当中。 (1)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以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通过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取得赵某某的信任,认真观察倾听赵某某的心理世界,使其压抑在心里的不良情绪能及时地发泄出来。 (2)对赵某某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让其认识到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对待犯错的态度,同时引导赵某某对亲情的渴望,深刻理解亲人是血脉相连的整体,不会因为其一时冲动的错误而对其进行疏远-,赵某某渴望亲情的原谅与支持,主动向民警提出需要帮忙找到家人的联系方式,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最终得了了其奶奶的电话,民警通过多次沟通向赵某某家人说明了赵某某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困难,希望其家人能来亲情会见鼓励和支持赵某某的改造,在民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其家人也来到监狱会见了赵某某,让赵某某缺失已久的亲情得到修复。 (3)进行阳性强化,增强改造自信心,鉴于赵某某身体情况,只能做打扫卫生的工种,民警要求其负责劳动现场,教育赵某某要主动多与人沟通,学会敞开心扉与人交谈,对赵某某给与更多的是信心教育和阳性强化,让赵某某在服刑改造中感觉到被重视和关心。 (4)针对赵某某担心自己身体原因,出狱后很难维持生计,向其阐述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的强制劳动其目的是通过劳动养成自食其力的良好品德;然后向其说明对于出狱的罪犯,国家也有相应的照顾性政策;鼓励赵某某积极投身于改造之中,通过改造进行学习,鼓励赵某某平时多活动自己的手脚,通过锻炼让身体情况得到恢复。 (5)安排四个与赵某某年龄相仿且改造表现好又乐观的服刑人员对其进行夹控,并要求这四名服刑人员要经常开导赵某某,通过同改的友谊和帮助让赵某某感觉到关心关爱,让其遇到困难时能及时地宣泄出来,同时掌握好赵某某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民警报告,便于民警及时调整对赵某某的教育。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教育引导,让法律意识得以加强,知晓基本的法律常识,积极改造,出狱后能遵纪守法。 (2)较好的融入改造环境,学会控制自身情绪,遇事冷静思考,学会为他人着想,懂得换位思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一年的跟踪教育引导,在其家人的亲情关怀的共同作用下,赵某某的个别教育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在赵某某能积极参加劳动,每个星期能给自己树立短期改造目标,并能较好地去完成;遇到烦恼也会主动地向民警进行倾诉,并反映自己的改造情况;保持每月的亲情电话与家人的通信,家人的理解和鼓励使赵某某增强了改造动力。因赵某某刑期较短,在赵某某即将刑满释放前,民警与其谈及刑释后打算时,赵某某表示自己回家要去搞养殖。通过近期表现,可以得知赵某某现在能够正确对待监狱的改造生活,能用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去接受自己和别人的不足,与同改也能较好地进行相处,不再经常感到苦恼,食欲和睡眠得到了明显改善,基本已经消除了自杀倾向。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需要以真心关爱为出发点,用心交流,用心体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从他们的角度去想问题,服刑人员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来源是什么,服刑人员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行为,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行为的发生。以思想教育为根本点,用正确的思想占领他们的精神高地,只有在其认知、心理、意识形态上给予补充,才能让其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个别教育因人而异,掌握其个性特征,做出针对性教育方式,服刑人员才能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转变起来才更快,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达到药到病除的目的,为教育矫治质量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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