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暴自弃戒毒人员王某严管厚爱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王某,男,46岁,初中文化程度。该戒毒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近十余年,曾因故意伤害、盗窃2次受到刑罚处罚;因吸毒3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其父亲早逝,年迈母亲也因其常年不务正业,与其断绝母子关系。2015年12月,该戒毒人员转入我所,入所之初就抱着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对待教育戒治、康复训练消极拖沓,对待劳动敷衍了事,对待民警的批评教育装傻充愣,不能与其他戒毒人员和睦相处,是大队出了名的“问题人员”。

【案例基本情况】

鉴于王某的特殊经历和所内异常表现,所里成立了由大队领导、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的个别教育矫治小组。根据王某突出存在的戒备心理强、家庭关系差、法律意识薄弱和戒毒信心不足等问题,决定实施针对性教育矫治。 (一)消除戒备心理,用真诚的帮助感动他 通过多方了解和个别谈心,我们发现长期的监管生活经历,使王某对他人防备心较强。为了走进他的内心世界,王某的辅导员通过主动接近、互拉家常、个别谈话和困难救助,使王某逐渐放下了戒备心理,愿意主动向民警敞开心扉、寻求帮助。辅导员也不失时机地向王某灌输正确的做人做事道理,鼓励他吸取以往教训,不畏过去挫折,学会与人交流和换位思考,建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大队民警和辅导员的耐心开导,王某的心情也逐渐变得开朗起来。 (二)修复母子关系,用久违的亲情感化他 王某的戒治表现虽然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但教育矫治小组深知,他十余年来之所以“六进六出”,缺乏家庭温暖、自暴自弃才是其真正的思想症结。“心病终需心药医,解铃还需系铃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王某的思想问题,我们决定从修复其母子关系作为突破口。于是组织大队民警和辅导员先后三次对王某母亲进行了家访,从社会、家庭和个人三个角度,反复劝说其母亲放下对王某过去的成见,再给孩子一次机会。民警真诚所至,最终成功说服已对王某完全失去信心的年迈母亲来所探访,并参加了所里举办的“感受母爱 报答母恩”母亲节专题教育活动。母亲到所会见,似暖流一下融化了王某冰封的内心,激动的他在活动现场当即表示,一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久违亲情,努力戒治,重新做人。其母亲也感到十分欣慰,对王某说:“以前,你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真是让人丢尽了脸,伤透了心!改正错误什么时候都不算晚。今后,只要你能真的浪子回头,我还认你这个儿子!” (三)纠正陋习偏见,用精准教育矫治他 首先,针对王某举止散漫、消极怠工等行为,我们坚持“严”字当头,对其进行严厉批评,直至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罚,凸显纪律规范的刚性约束作用。其次,针对王某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我们结合其特殊的违法犯罪经历,专门安排辅导员利用个别教育时机,与王某共同观看《天网》、《法律讲堂》、《道德观察》、《忏悔录》等普法栏目剧,帮助他分析违法犯罪的成本和代价。邀请河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制专家与其结成帮教对子,定期来所帮助他普及法律知识、分析违法原因、总结违法教训,使其逐渐认识到以往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同时,针对王某染毒时间长、自控能力差、自我戒毒信心不足等问题,我们让他参加所里组织的抗复吸强化训练班,帮助他总结以前戒毒失败的原因,学会抵御复吸的正确方法,并通过互动参与“我是谁”、“生命曲线”、“人生之旅”等团体心理活动,引导他深入思考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使其更加清醒地认识自我,进一步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四)注重用其所长,用点滴成就激励他 王某心灵手巧、点子多、组织能力强,我们让他担任劳动车间质检员。他不但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还能结合自己在质检岗位上积累的工作经验,向其他戒毒人员传授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的方法,受到了大队民警家一致肯定。王某爱好运动,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我们让他配合大队新入所戒毒人员的太极拳、八段锦训练示范教学,他严格要求,认真配合,发挥了良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王某尽心尽力做好大队民警交给的其它任务,与之前的消极悲观、不求上进形象判若两人,慢慢地在表扬和鼓励中找到了自信。 经过教育矫治小组长期的不懈努力,王某在所内的表现日益进步,并成为大队的教育矫治典型。2017年7月,在对其进行期满前诊断评估中,他各方面的指标均有了较大改善,于2017年8月顺利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案例思考】

作为一个十余年来连续六次受到打击处理,曾经一度自暴自弃、油盐不进的戒毒人员,王某之所以完成了从悲观失落到自信自强,从违法违纪到遵纪守法的人生转变,得益于民警的教育戒治和社会、家人的关怀鼓励。通过王某成功戒治的典型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启示: (一)只要用心浇灌,枯树也能生根发芽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戒毒人员亦是如此。我们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需要面对的是性格各异、千差万别的各类戒毒人员,只要我们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育人理念,胸怀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信心和决心,就一定能找到成功破解难题的办法,取得较好的教育戒治效果。 (二)只有学法懂法畏法,才能使戒毒人员有效避免重蹈覆辙 王某十余年时间里之所以六次违法犯罪,正是其个人不懂法、不守法、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的具体表现。因此,在对王某的教育矫治过程中,我们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所内教育和所外帮教相结合,大力加强对他的法制教育和结对帮扶,为其补上学法、懂法、畏法、守法重要的一课,为其今后遵守法律、避免重蹈覆辙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只有严爱相济,管理教育才能相得益彰 “严是爱,松是害,管教不严要变坏”。没有严格的管理教育,一切都是空谈。本案中,王某之所以屡戒屡吸,与其童年、少年乃至成年时期家人疏于监管、肆意放纵密切相关。因此在教育矫治工作中,我们必须树立“管”是手段、“教”是目标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肃纪律、严明奖惩,切实发挥法律法规和纪律规范的刚性约束作用。同时,在教育矫治工作中,我们还应坚持“以人为本、关怀救助”的基本理念,灵活采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身教人的有效工作方法,促进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均衡协调发展。 (四)只有亲情感召,才能为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亲情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对绝大多数戒毒人员来说,吸毒使他们失去亲人和朋友,他们的心灵是孤寂的,一旦被家庭抛弃,社会支持系统完全丧失,他们仅存的一点希望就会破灭,从而导致悲观厌世,破罐破摔。王某以前正是因为屡次犯错,而被家庭抛弃;又因家庭抛弃,导致再次沉沦,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漩涡。而此次,我们把心思和功夫重点放在修复他与母亲的破裂关系上,在得到家人的宽容和支持后,王某的思想立即得到十分明显的变化,从而充分证明了重建社会支持系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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