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等21名受援人平均年龄在62岁左右。2020年3月,江苏南通某公司与王某等人签订雇佣协议,协议约定期限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签订后,公司将该21名工人安排在南京某公司食堂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加加班补贴。2020年12月底,受援人与公司的雇佣协议不再续签,公司与21名受援人逐一核对12月份工资金额,并签字认可。受援人于次月收到工资,大家发现12月份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扣发。受援人就工资被扣发问题找公司进行讨要,公司予以拒绝,并称公司承包该保洁项目亏损,必须从每个人的工资中适当扣除,弥补公司损失。受援人不认同该扣发工资理由,多次向各有关部门求助,均未果。在2021年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21名受援人被指引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法援惠民生” 拓展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对追索劳动报酬类事项免于经济状况审查,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考虑此案涉及人数较多,为老年群体,且受援人因跑遍多个部门讨要工资未果,情绪比较激动,法援中心立即指派两名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承办该案,先安抚众人情绪,承诺节后上班第一时间处理。 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21名受援人如约到来,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承办律师也于当日来到现场。因人数较多,承办律师建议推选职工代表,结合证据材料与代表详细沟通。经了解得知,21名受援人于2021年2月8日在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因受援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仲裁委不予受理。承办律师与受援人商议决定,于2021年2月20日将案件诉至法院,并着手准备证据材料。 在诉前调解阶段,承办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并多次与被告进行联系,释法明义,讲明利害关系,希望能促成调解。同时,承办律师与受援人逐个沟通,征询调解意向以及调解方案。经过与各方多轮沟通,3月9日,受援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每个受援人诉请金额的80%。为了避免 “空头承诺”,承办律师提出条件,被告需当天付清所有工资。当天下午,受援人如愿拿到所欠工资,一起群体性讨薪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点评】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特殊之处在于这些劳动者均达法定退休年龄,多次维权未果,且正值岁末年初,老人急着回家过年,情绪很不稳定。承办律师通过沟通,分析案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了受援人的信任。春节后,援助律师争分夺秒,迅速启动维权程序,通过做通双方思想工作,促成受援人和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1名受援人当场拿到了所欠工资。案件的成功办理,帮困难老人维护了自身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