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陈某子工伤赔偿待遇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4日10时许,受援人陈某子在银川市某公司的施工项目卸石岩块,在躲避石岩块掉落时受伤,经医疗机构诊断,陈某子右脚跟骨结节内侧突骨折。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陈某子工伤认定申请后,认为受援人事故伤害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于2021年6月10日认定为工伤。2021年8月5日,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并确定受援人停工留薪期为8个月。 受伤之后,该公司未给受援人任何补偿。陈某子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因为没有法律知识,也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于2021年8月前往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陈某子是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王莉律师办理此案。 王莉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了解案情,因陈某子现居住在甘肃省,来银川存在诸多不便,且工伤认定书暂未生效。王莉律师经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沟通后,由受援人签署委托书,全权委托援助律师办理仲裁法律援助事宜。2021年12月,援助律师代受援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随后,援助律师积极做好开庭前准备工作,在与受援人沟通案情时,受援人却说公司已经与其签订和解协议,同意赔偿其各项损失4万元,要求援助律师撤回仲裁申请,询问援助律师意见。援助律师认为受援人所签和解协议显失公平,根据受援人从事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及伤残等级,工伤十级赔偿4万元明显偏少,建议继续开庭,尽量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希望为受援人争取更多的赔偿。 2022年1月11日,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援助律师详细说明应赔偿金额,要求公司除已补偿的4万元外,再补偿3万元,但公司对该金额不认同,表示只能当庭再支付2.5万元,受援人表示同意。随后仲裁委主持调解并制作本案调解书。 事后,受援人拿到了全部补偿款。通过这次仲裁,承办人帮助受援人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顺利结案,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工伤待遇纠纷典型案例,受援人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受伤后认为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就可以了结。公司在受援人不懂法的情况下,欺瞒受援人签订“不平等条约”,迫使受援人放弃工伤应有待遇。对此,承办人建议,劳动者如遭遇工伤事故,应积极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条款保障自身权益,当然也要敦促用人单位在入职后尽快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即便是遇到工伤,社保基金也会起到保障作用,规避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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