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康平监狱服刑人员郭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郭某某,男,1972年11月出生,丹东人,小学文化。 2.犯罪情况:郭某某于2015年9月,伙同他人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十二年。 3.入监改造表现情况:郭某某入监后抗拒改造,经常因琐事违纪,不服从管理教育,不能完成劳动任务,一次因违纪与直管民警发生抵触,有袭警行为,被关押禁闭处分,并被监区确定为顽危犯,重点教育控制。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教育矫治方案的制定 1.郭某某有三次犯罪前科,恶习较深,自认为有改造经验,漠视监规纪律。在违纪过程中寻找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2.郭某某拨打亲情电话或会见时对老母亲比较牵挂,日常改造中担心母亲年龄大,自己刑期长,不能尽到孝心,情绪低落。从孝心、亲情入手,建立感情依托。 3.郭某某自暴自弃,对未来缺乏信心,认为自己一辈子就这么度过了,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分子。寻找闪光点和立足社会的资本,培养改造信心和对未来的憧憬。 (二)转化过程 1.主管干警通过查阅档案与郭某某本人访谈,搜集资料,与郭某某共同分析犯罪及监内多次违纪的原因,寻找自身存在的主客观优缺点。 (1)成长过程:郭某某出生在一个丹东海边的渔民家庭,父亲是一个渔民,母亲从事家务,家庭条件困难,由于郭某某父亲常年出海,回家后就喝酒、打骂郭某某和母亲。在郭某某十五岁时,父亲去世,家庭更加困难,郭某某辍学在家。母亲对郭某某过分溺爱,郭某某好吃懒做,逐渐步入社会。 (2)社会经历:小学毕业辍学在家,与附近闲散人员为伍,从小偷小摸到团伙抢劫,胆子越来越大,先后因盗窃、抢劫三次判刑。 (3)家庭因素 父亲酗酒打骂、母亲溺爱,造成郭某某暴力倾向,缺乏安全感又任性妄为。 (4)不合理的认知 文化程度较低,从小缺少规则感,加之不正常的打骂教育,对他人缺乏信任,戒备心强,并且对自己的父亲既怕又恨。在一次次的犯罪过程中,被害人的逃避,强化了郭某某错误的认知。三次的监狱改造生活,郭某某总结出所谓的秘诀,改造就得“走两头”,好好改造早日出监,或者处处落后顽固到底。 2.根据郭某某的多次犯罪及违纪,袭警行为、家庭状况,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监区、与郭某某共同分析解决改造及生活中的错误认知。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及直管民警与郭某某共同还原袭警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郭某某异常气愤,认为直管民警有用语言侮辱自己母亲的行为,自己犯了罪,但自己的母亲没有错,对自己采取什么教育手段都可以,自己多次犯罪已经很对不起家人了,家人不能因为自己再受到影响了。直管民警回顾了一下,郭某某因为打骂其他罪犯,为避免不良后果发生,立即制止郭某某,有可能过于急躁,没注意自己的言辞。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民警与直管民警交流后,指导直管民警与郭某某进行平等的交流与探讨,承认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民警与郭某某就袭警事件,从头捋顺,对郭某某对维护家人的想法表示认同,让郭某某自己反思自己对警察的冲动行为是否适当,自己对他犯的打骂、及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合乎自己的逻辑思维,自己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家人,而自己却屡次对他人的财产和身体造成侵害,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郭某某默不作声。在共同分析在监内多次违纪也是因为有他犯对自己进行谩骂,自己就是控制不住,就动手打人的。从违纪行为中,与郭某某达成共识的是自己感觉愧对家人,最反感他人对自己的家人进行非议。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民警肯定了郭某某对自己家人特别是母亲的感情与孝心,引导郭某某认识到尊重是相互的,如果你对他人缺乏尊重和理解,他人对你也会怀有敌意,任何人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 3.郭某某与母亲感情较好,利用亲情帮教,母亲的包容与期盼,给郭某某注入改造的动力。 加强亲情帮教,监区民警特意安排母亲节,邀请郭某某母亲走入监院,了解郭某某的生活及改造现状,让郭某某为母亲梳头、洗脚尽孝心,郭某某热泪盈眶,抱着母亲痛哭流涕,表示一定好好干争取早点出去,照顾母亲。咨询干警引导郭某某认识到,人有生老病死、旦夕祸福,时间不等人,有可能母亲等不到郭某某出监尽孝,咨询干警提问郭某某,在监内如何尽到自己的孝心,换句话说如何让母亲省心。让母亲说出对儿子的期望,母亲表示只要郭某某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在监狱不惹事,出监后不犯罪,母亲就放心了。郭某某表示,自己在监内可以多给母亲打电话、视频会见、通信等方式,及时让母亲了解自己的近况,自己遵守监规纪律、不与他人争吵,让母亲省心。干警通过互送亲情寄语的方式,让母亲和郭某某互相把思念和期盼写了下来,并把母亲的照片留给郭某某,用仪式感让郭某某对自己的想法和态度负责。 4.挖掘内心深处的负面思维,把自我和犯罪区别开来,避免标签化,认为自己三次罪犯,今后也是罪犯的恶性循环。 (1)民警与郭某某共同分析郭某某的成长历程、重要事件,从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走上犯罪之路,其实每个人出生是没有注定你所要走的道路,而犯罪有时也是因为对物质需求的错误理解,以及对与他人矛盾的过激的解决方式等。其实监狱出监的犯人中有很多与郭某某类似的情况(让郭某某对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树立信心),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让郭某某意识到,一个人犯了罪和错误,只要及时改正,遵守法律制度,就能走入正轨。 (2)指导郭某某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规制度。使郭某某认识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一些错误的想法,但绝大多数人摄于法律的尊严与威慑放弃了不法的想法,日常改造生活中的规范教育、监规纪律,其实都是约束不良行为、矫治恶习的手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畴内,采取合法的方式,才能被认可,法律是保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 (3)从人性的角度,使郭某某认识到人的尊严。 肯定对母亲的孝心及注重伦理道德;领悟人是有情绪变化,并且能很快从不良情绪中脱离出来,人是有理智、有责任担当的,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就要赡养父母,人不能单纯为自己而活,还有自己的父母家人和社会。 5.自我评估,重新认识自我;憧憬未来,为回归社会做准备。 与郭某某一起分析自身的优缺点:能够吃苦耐劳,适应各种环境;孝敬母亲,家中邻里关系不错,自己有一定的手艺可以养家糊口。 缺点:易冲动,自信心不足;自我控制情绪能力差;人际互动中缺乏耐心。 措施:冲动和自我控制情绪能力差基本是一种情况,加强日常事件练习,布置一些生活中的小问题,自己设立多个解决方案,择优选择,自己无法抉择,求教他人;手腕栓橡皮筋,遇到事情拽一下,用疼痛提醒自己;记日记发泄不良情绪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等。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多次长期系统、针对性的教育与矫治,郭某某就像换了一个人,积极投入改造,很少与他人争吵,并首次获得累进处遇宽管待遇。通过郭某某的教育矫治过程,我们可以领悟到我们任何人包括罪犯,都有自己的底线,很多罪犯都曾说过自己犯了罪,但自己的家人没有犯罪,他们不应该被牵连和歧视。从罪犯、犯人、服刑人员的称呼中,我比较赞同“犯人”这个称呼,他们是触犯法律或犯了错误的“人”。我们的底线是:他们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我们在管理教育中,多从人性和情感入手,修正他们的世界观,用制度去约束、用法律去惩罚、用爱心去浇灌,让他们重新找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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