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黄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黄某某,女,1960年9月19日出生,贵州省清镇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捕前无业,2001年3月22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1年4月12日投入第二女子监狱服刑改造,至今已服刑17年。根据其档案及管教民警反映,黄某某人际关系紧张、易怒、疑心重,规范意识较差,多次违反监规纪律,顶撞民警。此外,黄某某做事冲动,行为偏激,报复心强,一旦发现有其他罪犯向民警反映她的情况便会对其采取报复行为,经常向民警写纸条告别人的状,经查证多为不属实。鉴于黄某某的表现情况,2013年10月监狱将其列为重点教育改造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黄某某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家中兄弟姐妹较多,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在黄某某8岁时父亲就病逝了,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母亲一人身上,使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更加贫穷。父爱的缺失、母亲的不易、兄弟姊妹间的不融洽及家庭的困难在黄某某的童年岁月里留下了阴影。 (2)社会经历:黄某某初中毕业后,先后在当地的纺织厂和服装厂上了两年班,期间与丈夫相识后组建家庭,育有一女。但家庭生活并不和谐,二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慢慢疏离而走向离婚,黄某某在双方因离婚事宜发生争执后,一气之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黄某某自2001年4月12日入监以来,在监狱服刑已有17年,服刑改造期间,人际关系紧张、易怒、疑心重,规范意识较差,多次违反监规纪律,顶撞民警,不服从管理。经民警多次教育谈话,逐步了解到黄某某犯罪原因及想法。 (1)家庭原因:黄某某8岁时父亲病逝,兄弟姊妹间关系不融洽,与丈夫结婚后经常争吵,长期感情不和,导致在离婚后,她一气之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2)自身原因:黄某某因患有眼疾曾保外就医,后因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而收监。收监后,黄某某认为是家人不愿意继续担保,被家人抛弃了,于是对家人很失望,对改造也失去了信心。本来心胸狭隘,加上身体原因,她的猜疑心变得更重,仇视身边的一切人和事,觉得每个人都要害自己,经常因生活中的小事与她人计较,认为别人是针对她,故意整她。 3.心理行为表现 黄某某思路清晰,谈及劳动岗位和劳动任务时略显不安。自述自己脾气不好、很急躁,有时会失眠。感觉现在改造状态不如以前,有时会在劳动的时候走神,注意力不集中,偶尔会发呆。为进一步了解黄某某的情况,对其进行了罪犯个性分测验(COPA-PI)和9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心理测试:冲动型、犯罪思维模式、躯体化、偏执、人际敏感和敌对明显高于常模。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生理因素:黄某某患有眼疾。 (2)个性因素:黄某某性格偏执,冲动。常以自我为中心,凡事总认为是别人的过错,看问题容易绝对化。 (3)心理行为方面因素:存在明显的非理性观念和错误的思维方式,不能客观地认识自我;被烦恼、焦虑情绪所困扰,缺乏有效的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 (4)社会性因素: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黄某某的亲属长期未到监狱会见,对黄某某的信件未予回应。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和黄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结合黃某某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为其认真制定了矫治方案: (1)教育黄某某在产生不良情绪时要通过正确途径进行排解,不要让情绪影响其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改变其对人对事的猜疑心理和错误观念,消除不合理信念,代之以合理信念,重新树立改造信心,改变认知模式。 (2)改善其紧张的人际关系,指导其学会处理狱内人际交往。 促进黄某某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达到人格完善,增强其适应监狱环境的能力,学会自我心理调整。 (3)做好心理矫治的阶段评估。在矫治过程中,针对黄某某的不同情绪困境进行针对性矫治,适时调整、完善教育管理策略。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情绪调控机制,缓解其不良情绪,逐步改变其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模式。 (4)加强亲情帮教。民警通过与黄某某女儿的电话沟通劝解,黄某某女儿同意利用信件、电话等方式,帮助黄某某树立改造信心,做好刑释后规划,鼓励黄某某积极改造,争取行政、刑事奖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回家庭怀抱。 6.预期矫治目标 (1)引导其主动与她人交流,学会一些自我调节情绪的方式方法,积极投入到正常的劳动改造中去。建立合理的信念,完善其个性,改变认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及人际沟通关系,启发其自我探索,学会自我调节,使其人格趋于完善。 (2)消除黄某某心中的负面情绪,注入正能量。改善与身边同改的关系,感受到监狱民警的关心帮助,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一切,帮助其找到精神支柱。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三年多的反复教育矫治,黄某某现在表现明显好转,能够和同犯正常交往,遇事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会随便骂人,也不像以前那样隔三差五乱写告状信,还会主动与人沟通,有事会积极向民警汇报。焦虑情绪已经消除,睡眠状况有所好转。闲暇时还会看书、画画、写日记。能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且劳动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改造步入了正轨。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有时候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大多数与其心理问题有密切关系,更与其错误认知有直接关联。只有转变他们的错误认知,才能真正解决其心理问题,从而获得改造动力,走上积极健康的新生之路。对罪犯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确保监狱安全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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