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固犯周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周某某,男,1981年生,湖南省桂阳县人,小学文化,捕前职业为农民。因犯猥亵儿童罪,于2020年8月21日被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周某某自2020年10月入监以来消极怠工,思想顽固。包教民警、监区领导都多次找其谈话教育,但是一直没有转变,还是消极改造,思想固执,经常以各种理由逃避改造,2021年被认定为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周某某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家境较为贫困,有姐弟两人,父母疏于对其管理,造成周某某所受教育不多,法律意识淡薄。 (二)入监改造表现及原因 周某某自入监以来,一直都不适应改造生活,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态度消极,分监区民警、监区领导多次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效果一般。进一步了解后,发现他是因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认为当时喝酒之后并没有对小女孩进行猥亵,而且事后也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协商解决了,也搞不清为什么最后被害人家属还是报了案,自己还要坐牢。 (三)心理行为表现 自周某某调入我监区后,监区心理咨询师和包教警察多次找其谈话,他都表现消极,不愿意沟通。经COPA心理测试,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对前途缺乏信心,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较为顽固。 (四)教育矫治难点 周某某思想顽固,不善于沟通,不愿意和其他人交流,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并且家庭压力大,又因此事刚和妻子离婚,父母年老,两个女儿的年龄又小,很愧疚自责。 (五)矫治方案 1.确立合理认知,树立改造信心。监区心理咨询师不定期对其开展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为其树立合理认知,建议其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多与他人沟通交流,保持良好的心态,制定减刑计划,树立改造目标和信心。 2.加强教育,适当引导。建议其多看健康有益的书籍,认真观看心理健康中心和心路电视台的节目。鼓励他可以通过积极劳动改造,争取超额超产,这样既可以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来解决自己日常的生活消费,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考核奖分,来争取减刑。 3.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动员他人帮助周某某。监区安排心态较好心理互助员对其展开心理帮助,利用同监舍的其他人对其提供生活上的帮助,通过亲情电话、现场会见、心理运动会等活动,帮周某某了解其家庭现状、放松心理压力,从而影响他的思想和行为,助其养成良好的习惯。 4.合理安排劳动,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周某某四十岁左右,劳动能力定级为一类一级。体力好、反应快,让其在监区植发,参与到劳动改造当中,不仅可以舒缓改造的压力,也可以感受劳有所得。 5.做好跟踪评估。在矫治的过程中,周某某虽有反复,但监区民警针对他的情况,耐心、细致地了解其每一个阶段的思想动态及心理变化阶段性地对其进行教育评估,适时调整对其的教育矫治策略。 (六)预期矫治目标 让周某某能够树立改造信心,在今后的改造之路上能安然面对,转变思想,接受改造,积极参与,找到自己的兴趣,把刑期当学期,学有所成。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全体警察对其的管理和人文关怀,周某某转变为能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现在每月都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并拿到一定的劳动报酬。另周某某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能多减点刑,早日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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