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1998年出生,小学文化、贵州省纳雍人,无业、未婚,因强奸、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贵州省海安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成长经历:李某家庭条件较为困难,其父母均为务农工,文化较低,对其管理较少,李某爷爷过世较早,与奶奶生活时间较多,故其读到小学三年级后便自己辍学,开始务农及在社会混迹谋生以补贴家用,辍学时李某某仅有10岁。因父母对李某漠不关心,偶尔还会有打骂的情况,导致其性格较为叛逆,有一定的暴力倾向和自卑心理,在李某17岁时,偶然认识了刑满释放人员王某,遂跟随王某一起做事,并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2)社会经历:李某刚开始辍学时,主要是帮助父母务农过生活,因家庭条件较差,加上担心其奶奶一个人寂寞,未曾想外出打工。李某17岁时,认识了刑满释放人员王某,王某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在与王某的接触过程中听到了他所吹嘘的赚钱路子,于是热衷于跟随他做事,逐渐开始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持刀抢劫、收保护费等恶习,同时也了解到一些狱内服刑情况,这为后来的抗拒改造、敌视民警埋下了伏笔。2018年,李某因与王某伙同他人实施轮奸、抢劫等恶劣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投入贵州省海安监狱服刑改造。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刚投入到分监区时,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按定额要求完成生产任务,但对于民警的态度,谈不上礼貌和敬畏,改造一段时间后,便不再约束自身劣习,屡犯监规监纪,个体规范意识严重下滑,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存在抗拒改造的现实危险。 (1)直管民警的反映:李某与他人发生矛盾,都是因琐事所致,干民警对其进行了多次的谈话教育,但是结果都不是很理想,在平日的改造中,李某会与其他服刑人员交流,但是容易喜怒无常,对事“双重标准”,因此其他服刑人员也不愿意与其接触,担心其引发矛盾,自己受到牵连。李某每次发生矛盾时,基本都是斗嘴、抓扯,没有特别暴力的攻击行为,均未导致流血事件发生,可能与他在入狱前听到他人提到过狱内改造情况有关。 (2)包夹服刑人员反映:李某现在难以完成生产任务,在监室里除了正常的交流,没有人愿与其开玩笑,其性格易怒、嘴硬要面子、死不认账,现在他一个人的时候,还经常带有焦虑的情绪。 3、心理行为 李某危险性评估系统评估结果显示,李某有低度脱逃倾向,低度自杀(自残)倾向与高度暴力倾向,有反社会人格,偏执型人格倾向,冲动性人格,边缘性人格,有抑郁症状,有神经质倾向,有明显精神性症状,躁狂症状不明显,自私自利,缺乏自控能力,行为冲动,易激怒,敏感多疑,人际关系不佳,身份认同弥散,思维缓慢,与现实基本相符。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李某受教育程度较低,混迹社会时间较长,崇尚用暴力解决问题,难以吸收民警的谆谆教导,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身份认同低。 (2)性格因素:因为李某敏感多疑,自私自利,人际关系不佳,与同改相处中难以控制自身情绪,行事冲动易怒,且有无视监规纪律的情形,无视干警管理的情形,缺乏自我反省和合理的情绪宣泄方法。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李某的一贯改造表现,要对其进行教育转化,主要任务是打消其敌视干民警的心态,转变其扭曲的性格,加强对其的思想教育,使其扭曲、偏激的思想能够转移到正确的改造道路上。 (1)拉近关系,打开心扉。李某与民警的紧张关系主要原因有:一是因为李某入狱前深受他人服刑经历影响,对服刑改造情况有所了解,对干民警抱有敌意,不愿配合民警管理;二是因为李某自身性格比较叛逆,有暴力倾向,但他始终不愿造成流血事件可见对监狱的相关惩罚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畏惧,以此为突破口,通过与李某的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同时,利用监狱政策,为家庭条件困难的服刑人员发放一些生活物资,关爱其家属的生活情况。不定期组织安排座谈会,让长期与家中不联系的服刑人员感受到监狱的关怀,民警对其的教育方式也从批评教育改为引导教育,引导李某能够正视现在监狱的教育方式,认识到自己的敌视是幼稚且没有必要的。 (2)加强对李某的思想教育,转别扭曲性格和恶劣习性。因李某在三年级便辍学,在认字识字方面还有一定的困难,在安排其参加三课教育的同时,建议他多看一些学习读本,培养学习和阅读的兴趣,同时传递正确、向上的价值观念,让其不再混混度日。同时,强化法治教育,让李某学习减刑假释政策和监规纪律等,通过学习李某对于减刑假释的兴趣极高,这为其后续的转变打下了基础。 (3)能够遵守相关的规定制度。通过前期工作,李某确实有所收敛,对民警的敌意减轻,但因李某自身性格劣习较重,敏感多疑,人际关系也较差,故在团辅和个人心理矫治的环节都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从心理学的角度上对其进行心理舒缓疗法和情绪放松疗法,教会了李某放松自我的方法,使其能够有一定的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有办法使自己在情绪波动较大时冷静下来,较好的稳定自身情绪。 6、预期矫治目标 (1)减少对民警的敌对情绪,消除转变服刑改造态度,消除屡屡违规违纪的现象,缓解其消极思想和负面情绪,端正其规范的行为习惯,积极遵守监规纪律,树立良好的服刑观和改造态度。 (2)通过民警的个别教育谈话和学习阅读的引导教育使服刑人员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得到正确的转变,消除不良恶习,找到生活的意义和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六个月的教育引导,对李某的教育改造取到了一定的效果,其情绪易怒,冲动鲁莽的性格有所缓解,能够学会独自思考,违规违纪的频率减少,与他人的矛盾摩擦不再频繁,接受干警教育时也能够听进去;但敏感多疑的个性转变不大,自私自利的情况未有改善,不过李某已逐步回归了改造正途,达到了预期目标,民警将持之以恒继续加强对李某的教育改造工作。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得到启示:服刑人员的改造困难重重,监狱民警要改正其行为,转变其思想,扭转其性格,才能从根本上救助他们,使其重获新生。而服刑人员行为习惯最容易养成的孩童时期,如若未得到家庭的关心,学校的帮助,甚至沾染了不良的风气,恶习将根深蒂固,难以拔除。因此要求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对症下药,耐心教导,因人施策,方能达到矫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