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充分整合法治教育资源,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温岭市司法局、温岭市人民法院、温岭市教育局于2013年11月5日联合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建立了温岭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是台州首家融普法宣传、教育挽救、预防犯罪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被命名为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任务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工作,在市普法办牵头下,市教育局将该基地命名为全市第二批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根据各中小学校实际确定参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活动的学校,并由学校指派专门老师与市法院专职宣传员联系,确定每一次活动的具体方案;市法院为提供长期、固定的场所,负责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有力推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度保障,措施到位。出台《关于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建立温岭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通知》《温岭市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安排》《“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基地活动档案资料;定期开展部门工作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不断改善发展模式;建立督导、评估、考核和表彰制度,定期对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加强基地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配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该基地充分发挥法院的资源优势,每月通过参观法院立案、审判、羁押等场所、旁听庭审、观看宣传片、以案说法、主题法治教育、法律咨询等形式安排2次活动。学生们也可在该基地举行学法跳跳乐、法智大比拼、法海寻宝、芝麻开门等以其亲自动手为主的法治教育活动,也可体验“模拟法庭”,亲自参与真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让法律与学生的距离越来越近。同时,依托该基地创新“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借助“五老”、法学专家、教育专家和心理专家等,向失足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杜绝重犯再犯。

【特点和效果】

温岭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法院的资源优势,由各单位协调分工组织青少年开展集中教育、观摩庭审、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开展常态化、活动形式丰富,有效激发青少年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目前每年接待近5000名学生前来接受法治教育,活动开展达到既有的宣传教育目标,有足够的公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有品牌效应,工作经验分别被《中国审判》《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台州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刊登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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