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马某,男,1990年10月生,宁夏泾源县人。2018年6月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宁夏泾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8年6月27日入监,现在吴忠监狱六监区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马某出生在一个公务员家庭,从小家庭生活富裕。父母忙于工作,忽略了对马某的成长教育,加之马某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养成了其懒惰、好逸恶劳、胆大妄为、目中无人、我行我素的性格特点。 (2)社会经历:马某大学毕业后做过代课老师、开过KTV、网吧等,但总觉得不能过上富人生活,于是办理高利贷公司,靠高利贷满足其虚荣心,将一部分资金用于赌博等个人挥霍,未办理烟草专卖证却贩售香烟等违法活动,在无法全部归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出逃深圳,造成被害人152.1万元经济损失。 2.入监改造表现 马某自入监以来,虽然能够遵规守纪,完成劳动任务。但对改造生活失去信心,表现出破罐破摔、浑浑噩噩、无所事事的样子。 3.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马某法律知识匮乏,加之刑期较长,对生活失去信心,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 (2)性格因素:马某受家庭和社会环境影响,性格偏执,狂妄自大,爱钻牛角尖,心理比较脆弱,叛逆性较强,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马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同时又会表现出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马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4.心理测试表现 对马某心理评估显示: 马某不安守本份,渴望刺激和冒险,不甘于现状。胆大敢为,喜欢寻事挑衅,惹事生非,崇尚和迷信暴力,解决分歧容易斥与暴力。生活态度独立,求变。 有较强的报复欲。自视极高,为人斤斤计较,气量狭小,睚眦必报。富有反抗精神,不易屈服。 有较强的戒备心理。通常对人多加猜忌和怀疑,对周围世界持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为人刚愎自用,固执己见,戒心重重。 对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时时有患得患失之感,不能正常面对现实而时时会急躁不安,心身疲乏,伴有失眠、恶梦等现象,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是自残、自杀的高危人群。 具有较为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唯利是图,贪图享受,不择手段,不计后果,放纵自己,自律不严,侥幸心理等。 综合分析,马某性格固执、偏激,猜疑心较重,爱钻牛角尖,缺乏同情心,对人抱有敌意,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和出现各种心身问题。危险评估报告为中度危险。 5.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马某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马某身体和家庭情况,让马某感觉到警官对马某关心和照顾,使马某内心深处得到触动。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马某能够自觉的投入到改造工作去,杜绝反复。 (3)使马某思想意识得到一定改观,人格得以健全,理解和支持监狱的管理教育,使马某内心深处感受到自信和别人的认同。 6.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马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狱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马某积极配合治疗,通过亲情帮教、个别谈话、集体劳动等措施让马某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改造前期 运用认知疗法,指明马某喜怒无常、自暴自弃、缺乏信心的心理症结,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节心理,促使马某摆脱悲观思想,端正改造态度,抛弃自卑心理和危害监管安全的行为,自愿接受改造。同时,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马某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答疑解惑,促使马某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 (2)改造中期 一是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监区图书室、兴趣小组等培养马某兴趣爱好,走出心理困境,使马某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马某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马某与他犯正常沟通,在生检会、小组自查会等场合鼓励马某积极发言,对马某合理诉求予以支持。通过现身说法等活动增强马某改造信心,同时为马某他罪犯树立榜样。 二是加强亲情帮教。由于马某离异,对生活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样子浑浑噩噩,始终处于绝望的边缘,通过监区组织亲情帮教,让家人尤马某是儿子的鼓励,让马某树立改造信心。通过与马某父母、儿子的电话沟通和接见日的详谈,也利用每月的信件电话和接见等多种方式,规劝马某认罪,积极改造,获得刑事、行政奖励,争取早日出狱团聚。 (3)改造后期 一是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因势利导采取各种措施教育转化他。三年来,包组警官不时进入监舍,和他谈人生、谈青春、谈未来,不断开导他、感化他、鼓励他,让他重新燃起活下去的希望。让马某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马某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警官对他的关心帮助,使他感受到了一种负担,他说:“我无以回报他们的恩情,只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改造目标,为了警官的关怀、亲人的牵挂,树立正确的改造观,认罪悔罪,踏实改造,争取早日获得减刑。” 二是充分运用心理矫治功能,经过心理干预、疏导马某在改造中,能够服从管理教育,在日常改造中能够配合治疗,通过教育,马某表示想活着出监与家人团聚,但马某改造表现反复性强,仍存在一定的现实危险性,需进一步加强管控教育转化工作。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三年的教育矫治,马某的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观念得以逐步重新构建,思想状态平稳,自我控制能力增强,多次受到主管警察的鼓励和表扬,改造信心和集体荣誉感显著增强,对服刑生活充满了乐观情绪,责任警察和罪犯都认为马某有了明显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