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南籍社区服刑人员段某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段某某,女,1986年6月出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公民,小学肄业,无业,2013年1月22日与周某某在福建省福州市登记结婚,出生地为越南海防市,现居住地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2016年11月30日因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2016年12月10日段某某到南平市建阳区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情况】

(一)对社区服刑人员段某某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段某某独自一人从越南远嫁到南平市建阳区,不熟悉中文,且对周边环境及陌生人警惕性和戒备心理很强。根据她的社会情况,司法所为其建立了以专职干部、民警、村综治协管员、志愿者等成员的矫正小组,并定期开展评议会。其中,司法所专职干部担任矫正小组组长,负责全面落实监督管理工作;辖区民警负责日常个别教育及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志愿者张某某系横塘村村民,早年曾在越南做生意,会说简单的越南语,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动员,同意与横塘村综治协管员王某某一同担任矫正小组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司法所根据规定及具体情况,对段某某进行新入矫最关键的一步——入矫教育。2016年12月26日,矫正小组成员悉数到场,矫正小组组长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后,志愿者张某某用越南语对重点内容进行复述,要求段某某必须服从司法所监管,严格落实每日手机定位监管、每周指纹签到、每月书面思想汇报、社区服务和集中学习等监管教育手段。 完成报到手续后,矫正小组成员分头将段某某与其丈夫周某某分开进行谈话、谈心。根据谈话结果以及对段某某现有基本信息的掌握,为其制定了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一是因段某某与大部分人语言交流不畅,加上段某某性格内向,有自卑表现,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故制定了开展心理辅导,加强沟通,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方案,帮助其找回自信,适应本地的生活环境。二是矫正小组成员张某某闲时多用越南话与其交流,进行开导;丈夫周某某遇在精神和物质上对段某某多予以帮助,日常注意修复夫妻感情,并尽快教会段某某讲中文,让其能融入到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中。 (三)按照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段某定期报告情况 司法所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地分类管理,对刚入矫的段某实行严管,要求段某某每周定期到司法所进行报到,并通过指纹识别进行签到。段某某必须每月上交两次思想汇报,因段某是外籍人员,其书面思想汇报由段某口述,其丈夫周某某代笔。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司法所对段某某采取严管、普管、宽管依次进行的监督管理过程,每个期间都有不同的监督管理方法和要求,三个阶段可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段某某刚入矫时,对其进行严管;因其对中国的法律不了解,对生活中发生的变化还没有适应,加上前期与中国唯一的亲人--丈夫周某某感情不好,内心很迷茫,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志愿者张某某对段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教育,适时进行走访,与其丈夫周某某进行沟通,对矫正工作的目的、流程给予了详细解答。使段某某慢慢解除了对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抵触情绪,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段某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好心理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均能按时报到,上交思想汇报,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而且态度诚恳,司法所根据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调整其监管等级为普管。 (五)对社区服刑人员段某某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司法所与段某某签订《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依法对段某某实施手机定位监管。司法所严格执行每日定位、不定期轮巡等措施,实时掌握段某某行踪,查看是否存在定位手机欠费、关机、私自外出等现象,便于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司法所工作人员也随时携带定位管理手机,在出现段某某越界外出时,可以第一时间给予告警提示,第一时间处理。 (六)走访核实情况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的入户走访及矫正小组成员的平时关注,段某某的丈夫周某某在横塘村委的帮助下,在所居住的居民区一楼为段某某开了一家小型的便利店。即为家庭增加了收入,又让段某某有事可干,稳定了段某某的情绪,加强了与周边邻里的沟通交流。现在,段某某已能与邻里们和谐相处。与丈夫周某某的感情也已修复,思想状况已十分稳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取得的效果】

从段某某的监控轨迹及平时的走访情况来看,她现在生活非常规律。在矫正小组有针对性的工作下,她的思想情况已经明显好转,能够以积极的心态配合社区矫正。通过教育矫正,段某某能认罪服法、遵守规定,按时报到,交思想汇报和改造小结,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通过谈心帮教,段某某已经基本融入了中国乡村生活,并表示现在夫妻感情已经修复,且在中国的生活条件比在越南好,会安心留在中国,也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越过越红火。

【小结(或反思)】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在我国生活定居,由于外籍人口基数的增加,因为触犯我国刑法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外籍人员数量在今后一段时期也可能呈现增长趋势,对于这类人员如何有效开展教育监管,是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发展过程中现实面临的问题。 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方面的重要体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因此在开放社会的背景下,对罪犯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教育,不仅要依靠司法行政机关的严格执法,更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协作与配合,在平常的工作中,应加强与全社会各方力量的联系与沟通,共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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