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XX年XX月XX日漳州市某服务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来到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称该中心将于XX年XX月XX日下午举行XX年漳州市某市场抽号选摊活动,申请公证处到现场监督,并予出具公证书。为此,漳州市某服务中心向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提交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关于某市场XX年度抽号选摊工作方案的报告》、参加抽号经营者名单等材料。经公证处审查,漳州市某服务中心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公证员在向其详细告知申请办理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后予以受理。抽号选摊当天,公证员利用市场经营空档,牺牲午休时间到现场进行抽号监督,以确保抽号选摊活动顺利进行。公证处以客观中立身份介入,对整个抽号过程严密监督,确保现场抽号公平、公正、公开,无暗箱操作。民生问题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场抽号选摊现场监督确保了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现场监督公证是公证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指公证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创立大会以及招标投标、拍卖、抽签、开奖、评选、商品抽样、检测、投票选举等活动的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活动结果给予确认,公证的活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证民内字第XX号 申请人:漳州市某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黄某,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漳州市某服务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黄某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对“某市场抽号选摊”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提交如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关于某市场XX年度抽号选摊工作方案的报告》、参加抽号经营者名单等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和《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公证处予以受理。同时,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和《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公证处告知了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徐某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出席了漳州市某服务中心在某市场抽号选摊活动。根据通告,抽号选摊按蔬菜、猪肉、冻品、干果等行业顺序进行。市场管理人员按各行业抽号名单将相应数量的号签放入抽号箱,经营者持身份证原件按名单顺序进行抽号,并在抽号表上签名(或捺指印)对所抽号码进行确认。上述整个过程均在本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徐某的监督下进行。 兹证明本次抽号活动及抽号结果真实、有效。本公证书所附的《某市场抽摊表》(共N页)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