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释有闹事危险罪犯周某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周某某,男,1958年10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离异,籍贯河北省。1996年2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9月入监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周某某自幼头脑聪明,反应快,但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性格暴戾,家庭接纳性差。入狱前经常在外打架斗殴,惹事生非,虐待家庭成员,经常打骂自己的母亲、姐姐、哥哥、侄子侄女、女儿。最后发展到杀害自己的女朋友。据其家人称:周某某的存在是家人多年挥之不去的噩梦,怕他出来后其暴戾性格给家人或他人继续造成伤害,因此不愿意在周某某出狱后让其回家,更不愿意为其出钱看病。对其家人而言,周某某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唯恐避之不及。 (2)社会经历:周某某高中毕业后成天在社会上游手好闲,基本不工作,接触都是一些曾经坐过牢的社会流氓和渣滓,自认为天不怕地不怕,认为进监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3)思想因素:周某某总认为自己就可以任意妄为,不受法律约束。其想事情、做事情比较认死理,认死门。这也为其后的人生悲剧埋下了伏笔。对人和事以自我为中心,只要自己合适,就我行我素。 2.入监改造表现 周某某自入监后,因身体罹患多种疾病而频繁就医。2012年5月,因患痔疮在医院手术。术后,周某某自称大便失常,认为手术没做好,监狱及时联系医院为其复诊,但周某某仍对此事不满,对医院极度不信任,曾先后六次拒绝医院诊疗检查,并拒绝住院。后周某某经中心医院诊断为肺癌报病重。周某某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脾气异常暴躁,情绪极度低落,自暴自弃,对生活丧失信心,周某某曾告诉民警:“像我现在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再有希望了。” 对医院的治疗方式和治疗程序极度不满,特别是在痔疮治疗过程中,认为医院没有治好自己的病还导致了大便失禁的后遗症,曾多次扬言称出狱后一定要找监狱“讨个说法”,让监狱付出代价。 3.心理行为表现 性格外向张扬,脾气倔强,思想偏执。对周某某进行心理测验,通过中国罪犯心理测量量表(COPA-PI)确定周某某不安守本分、胆大妄为,喜欢寻事挑衅,有较强的偏执心理。 4.教育矫治的难点 周某某重病缠身,抗拒治疗,心理压力大。周某某在出狱后,没钱看病,缺少家庭关爱,加之疾病缠身,在孤立无援、精神极度绝望的情形下,很有可能采取极端方式以引起社会的重视,存在很大的闹事风险。 5.矫治方案 针对周某某的情况,监狱高度重视。首先,及时将情况向分局狱政管理处做了专项汇报;其次,把周某某的情况通报清河检察院和西城区司法局;同时,监狱成立了以管教副监狱长为组长、教育科、狱政科、生活卫生科共同参与的教育攻坚工作组,就周某某的教育工作进行重点攻坚。具体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1)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个性化教育工作方案。为了扎实做好周某某释放衔接工作,前进监狱组织召开了周某某问题专题研讨会,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制定对策。针对罪犯周某某的特殊情况,攻坚小组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的教育工作方案,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即以释放安置为着眼点,以亲情教育和家人思想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现周某某由监狱到社会的平稳过渡。 (2)积极整合各种有效资源,最大限度做好教育安抚工作。 首先,监狱要求责任干警要每天找周某某谈话,了解周某某的思想动向和心理状态,在住院期间监狱还安排警力前往中心医院找周某某谈话,尽量使其排解心中的负面情绪,一旦发现异常现场干警要及时向教育攻坚组报告情况。 其次,要求监狱心理咨询师每周进行一次心理干预治疗,对周某某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疏导,稳定其改造情绪。监狱在关注周某某的健康状况的同时,更注重其心理层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心理疏导,使周某某能够克服恐惧心理,客观冷静的看待自身的疾病,树立起信心,活在当下要珍惜当下,通过一系列的心理干预,周某某的情绪明显好转,偶尔也能表现出乐观豁达的状态。 再次,聘请专门医生对疾病病理表现以及生活饮食注意事项进行专门讲解。监狱专门邀请专业医生到监区宿舍给周某某讲解相关疾病的病理特征以及注意事项,使周某某能够科学理性的看待自身疾病,减轻其心理负担,并对其日常生活起居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门的讲解和说明。 第四,积极联系家属,注重亲情感化。考虑到周某某家庭关系现状,亲情转化的效果并不乐观,但攻坚组认为,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拿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经多方调查,几经周折,在福绥境派出所和西城区司法局的协助下,监狱联系到了周某某的二哥,其二哥刚开始拒绝与监狱干警见面,对于周某某在监狱的情况自己并不关心,希望干警不要干扰家人的生活。干警只得解释来意,毕竟血浓于水,看在手足之情的份上,希望其二哥能给予周某某一些亲情关怀,通过干警不断的劝说和思想工作,其二哥最终同意与干警见面。4月30日,在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监狱干警对周某某二哥进行家访。监狱干警向周某某二哥介绍了周某某服刑的基本情况,告知了相关病情,并出具了《危重病历报告单》,其二哥在仔细阅读了告知单的内容后在家属意见栏签字。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周某某二哥表示自己可以全力配合监狱的各项工作,周某某若因手术需要家人签字或花钱时,他也愿意承担。攻坚组干警通过此次家访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决定乘胜追击,继续寻找周某某的家人,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其释放后的生活。5月,监狱干警前往西城区司法局和西城区房屋管理科,了解周某某前妻杨某现居住地情况。在蹲守将近7个小时后,监狱干警终于见到了周某某的女儿杨某。监狱干警首先向杨某介绍了周某某目前改造情况和病情。杨某表示周某某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和自己联系,如需要签字自己可以签。 工作组人员将家访情况如实的向周某某进行了说明,周某某在表现出欣喜的同时,也对监狱干警的付出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并对自己原来的一些做法表达了歉意。“你们完全不需要去做这些,你们为了我不辞辛劳,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对不起!” (3)积极协调联系地方部门,巩固和保障教育效果。 教育工作组认为,罪犯的教育工作应当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的手段不仅仅体现为干警面对面的“言传”,更应体现身体力行的“身教”,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实际工作才能保障教育效果,就周某某而言,必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确保周某某的平安释放。 4月,监狱派三名干警走访了西城区矫正帮教科。告知周某某将要释放的情况,并通报其病情; 5月左右,监狱干警又前往派出所了解周某某入狱前户籍情况,经查周某某户口于1998年因逮捕、劳教迁出,据该所户籍民警介绍,周某某释放后如需落户,必须在所管辖区内有固定的住房或辖区内亲属愿意接收。如无法提供,则不能落户该所;当天上午11时左右,前进监狱干警前往西城区司法局,将罪犯周某某户籍核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收到监狱书面材料后将及时联系所属辖区司法所开展工作。2015年5月西城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科一行六人到前进监狱对周某某进行社会帮教,并就其释放衔接事宜与监狱进行接洽,监狱副监狱长负责接待并详细介绍了周某某的具体情况,2015年6月3日西城区某司法所领导一行两人在干警陪同下到医院找周某某进行谈话教育,随后表示他们会尽力尽快进行各方面沟通,确保周某某如期妥善释放安置。 6.预期矫治目标 短期:周某某有明显的环境改变后的不安全感,情绪焦虑趋向暴躁和反抗欲。针对其特点,监区对其加强了互监组成员布控,保证其安全,加强教育谈话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 中期:开展认罪悔罪教育,有效解决罪犯现实问题,给予个人特长的充分展示机会和平台,使周某某尽快融入到新的改造环境中,自觉投入到班组建设中去,实现初步转化。 长期:塑造其正确的行为模式,引导强化其法律法规意识,达到正常的服刑改造状态,回归正常生活,实现彻底的个案矫治。

【教育改造成效】

前期教育,周某某最初的拿病说事行为已消失,在改造态度、思想言行上发生了明显的转变。首先,周某某有了一定的规范意识,能够做到服从日常管理,改变自身不良习惯;有了配合意识,能够积极主动认真的完成干警交给的任务;有了一定的情绪管控能力,在遇到问题时,知道主动找干警反应,等待处理结果;更为重要的,周某某降低了暴躁情绪,开始踏实服刑,面对现实,转变生活观念,积极面对困难,不再为负性情感所控。2015年6月18日,周某某如期顺利释放。在释放当日周某某表示对监狱执法没有任何意见,自己也不会信访闹事。截止到目前,监狱未收到周某某信访或闹事的信息。 通过这次周某某的成功教育转化, 民警总结出 “一是挖掘改造资源到位;二是教育思路正确;三是心理问题诊断准确,矫治技术运用恰当。四是团体配合给力”是对此类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关键点。此类罪犯在社会背景、法律制度、性格特点、生活习惯、思考方式、语言表达等方面存有很大的差异性。充分了解,摸清心态是前提。抵触的环境造成长刑犯很难明确规划生活,确立目标,在实施个别教育过程中找准激活其信念的有效方法,是促使其安心在监狱服刑的良方。该类罪犯普遍具有自我意识强、注重人权和权益保护的特点,在开展个别教育过程中循循善诱,减少硬性说教,善于挖掘罪犯身上的闪光点,尽量创造一些能够帮助罪犯找到自我存在感,能够在群体间产生价值感的活动内容,引导罪犯构筑出良好、乐观心境,自觉主动面对服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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