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主体责任落实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16日,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对西宁市长江路某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实名登记旅客信息,口头责令该宾馆限期整改,该宾馆于2017年2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 2017年5月16日,城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对该大酒店进行复检时,发现该酒店仍然存在未实名登记旅客信息,辖区派出所对该酒店做出行政当场处罚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2017年08月28日,城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旅店业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大酒店还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一证多人入住问题。

【调查与处理】

城中公安分局对该案受理后,随即开展了调查取证,根据调查的情况,8月28日城中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酒店处以十万元罚款,并对酒店责任人处以一万元罚款的处罚。这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青海省首例对违法企业作出的“巨额罚单”。

【法律分析】

《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八十六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条规定的实行客户身份实名制的主体包括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住宿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包括旅馆和房屋出租人。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统称为旅馆;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是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将所有房屋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单位或者个人。长途客运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一般是指跨市、县长距离运输旅客的道路、水上客运单位。机动车租赁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机动车租赁服务,将机动车提供给承租人驾驶或者使用,或者在出租机动车的同时提供司机运载承租人或者指定人员的单位,不包括城市出租车和客货运输单位。此外,铁路、航空客运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实名制,也包括在本条规定的实名制中。 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是要核查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确认人证同一。有效身份证件是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除了居民身份证外,还包括护照、驾驶证等其他法定证件。 对于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不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经过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就有可能会收到“反恐罚单”。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5年12月27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施行,《反恐怖主义法》的施行对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反恐怖主义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需要形成斗争战略,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安全防范是反恐怖主义的首要和基础工作,而特定公共服务行业实行客户身份实名制的规定,就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从本案来看,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特别是前台登记人员,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杜绝一证多人、无证入住的情况发生,而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这张巨额“反恐罚单”给了旅馆业从业人员深刻教训,同时也唤起了相关从业人员及大众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与责任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重要的规矩”。全体人民都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人民的共同追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及全体大众不仅要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更要身体力行,遵纪守法,用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捍卫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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