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男,1973年1月生,江苏省人,小学文化。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2015年6月18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7月6日投送徐州监狱服刑。入狱后,李某极度不适应监狱改造生活,抗拒管理教育,先后多次因对抗管教、企图吞食异物自杀受到高危管控、警告和记过处分,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李某出生于在江苏省苏北农村,全家靠务农为生,家庭经济拮据。父母亲均是文盲,管教子女方法简单粗暴,家中三个孩子中李某最小,父母对其不管不问,导致李某性格内向多疑,遇事冲动,小学肄业后在社会上游荡。李某婚后父母先后去世,生活非常拮据,老婆嫌弃他无能,多次离家出走。李某认为是妻子娘家人从中撺掇便怀恨报复,终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李某企图喝农药自杀未遂。之后,老婆与他离婚,三个女儿由前妻抚养。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入监后改造消极,规范意识差,无端猜疑他人,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矛盾,人际关系很差。在劳动改造上,出工不出力,经常小病大养,长期不完成生产任务,多次受到扣分处理。在改造过程中,李某无视监规纪律,因多次对抗民警管理教育、企图吞食异物自杀,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5月受到高危管控处理并受到警告、记过处分。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思维偏激,认罪态度差。李某始终认为自己犯罪主要因前妻和家人嫌弃他无能导致,他们受害是活该,拒绝认罪,坚称自己是被逼的没有退路了才报复的。 2.好逸恶劳,改造表现差。李某自幼无人管教,好逸恶劳恶习较深。入监后,不愿意服从监狱管理,多次对抗管教,李某还多次流露出自己活着没什么意思,还不如死了的想法。 3.遇事冲动,交往能力差。李某性格自卑多疑,遇事总往坏处想,且报复心强,经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执,认为是有人故意针对他,日常改造中沉默寡言,人际关系很差。 4.家庭破碎,支持系统差。李某兄妹三人关系较差,父母去世后,更是没有来往,因此家庭无法提供有效支持。三个女儿对李某心存怨恨,与其断绝联系,导致李某改造消极。 (四)预期矫治目标 1.知法守法,认真悔过。端正认罪悔罪态度,正确看待刑罚,真正认罪服法,反省改过。 2.消除恶习,积极劳动。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学习劳动技能,改正不劳而获恶习,踏实改造。 3.改正缺点,和谐人际。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和谐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矛盾,平等待人。 (五)矫治措施 1.普法教育促认罪。多措并举,加强法治教育,一是通过法律宣讲、宪法周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针对李某的改造实际,民警有侧重的准备授课内容,着重案例讲解,由易到难,从而激发李某学法兴趣,促使李某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二是通过监狱外聘的公益律师,利用“送法进监”“普法讲座”等活动,围绕“法律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重点结合案例对李某进行法律讲解,促使李某知法认罪。三是通过谈话教育、学习讨论等活动,鼓励李某勇于自我剖析,同时解答李某对法律及刑罚的困惑,逐步促使李某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所受刑罚的正当性,引导李某彻底悔罪认罪。 2.劳动改造提信心。一是加强“劳动观”教育。围绕“劳动有多重要?如何对待劳动?树立什么样的劳动观念?”--劳动“三问”,帮助李某树立正确劳动观。通过劳模事迹、劳动改造之星事例等的宣传教育,不断引导李某端正劳动态度,促使李某认识到“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的意义。二是及时肯定加速转变。李某有了较大改变,并主动参加劳动,民警利用周讲评、个别谈话等,表扬李某的转变进步,同时教育李某要有恒心,踏实劳动,不断激励李某的劳动积极性。三是合理安排劳动改造岗位。结合李某的劳动能力,监区将李某安排到服装生产线上的主要工序学习。李某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很好的适应了劳动节奏,并能够超额完成任务,被评为“季度劳动之星”。 3.心理疏导除心尘。一是正确认识情绪。运用ABC认知疗法,帮助李某构建正确的评价系统,正确认识负性情绪的危害,学会遇事关注事情本身,谋求解决方法。二是懂得管理情绪,运用“正念”疗法,帮助李某深刻感受自身情绪,结合自身案例,剖析负性情绪对自己的影响。三是学会处理情绪。经过两阶段的训练,李某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很大原因归咎于不能很好的控制负性情绪对自己的影响,因此通过“照片治疗”和人际关系团体辅导,引导李某修正认知偏差和人际模式。经过近三个月的心理疏导,李某自己讲到自己都感到身体越来越轻松了,同时其同改也讲李某确实随和了很多,大家愿意跟他相处了。 4.亲情关怀添动力。家庭的支离破碎一直是李某的痛点,三个女儿的怨恨,更是让李某深深自责。一是实地帮扶,暖化坚冰。李某前妻带着三个女儿生活较为困难,监狱联合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多次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实际困难,最终通过多方协调,成功为其女儿减免学杂费,帮其前妻找到一份离家近、待遇也不错的工作。二是真切沟通,搭建桥梁。鼓励李某多写信给女儿,同时为李某录制亲情视频,播放给其女儿看,让女儿真切感受到李某的改过自新。三是真诚原谅,换取悔改。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李某前妻表示愿意帮助李某获取女儿们的原谅,经过大半年努力,大女儿终于来信让李某高兴的好几天睡不着。 5.关心帮扶稳成效。李某在改造中因脾气暴躁,时常与同改发生矛盾。一是加强谈话谈心。经过多次耐心沟通,李某终于袒露,讲到前妻来信说大女儿不想上学,离家出走了。二是迅速实地走访。监狱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女民警与挂职民警及时到当地核实情况,并与地方部门协作配合,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努力,终于在一家网吧寻找到了大女儿,通过耐心劝导,大女儿终于回家并答应好好上学,同时民警也与其前妻进行沟通,促使其前妻转变与女儿相处的模式。三是常态开展帮扶。在开展“六一”护苗行动等帮扶解困基础上,监狱定期与司法所联系,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同时加强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李某改造动态,帮助李某解决改造中的实际困难,并根据李某的改造表现及时落实奖惩措施,督促李某踏实改造,防止再次出现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多方的努力和帮助,李某情绪稳定,行为自控能力明显提升,改造信心增强,与同犯相处较融洽,法律意识、认知水平和适应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取得了较好的转化效果。 通过此案例,民警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准确把脉是基础。在管教的过程中要准确的把握罪犯个性特点、思想状况,选择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执法公正是前提。公生明、廉生威,在教育矫治罪犯过程中,只有严格落实公正执法要求,才能让罪犯对民警的管理教育,信赖信服,自觉接受改造。 三是耐心施教是关键。教育矫治罪犯必须经历复杂、曲折的历程,要有足够的耐心,认识到其心理和行为的反复性,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最终促进罪犯的成功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