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蔡某某,男,1963年12月生,江苏省人,文盲。因犯强奸罪、拐卖妇女罪,于2016年7月18日被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6年8月17日投送至彭城监狱服刑改造。蔡某某入监以来,拒不认罪,经常和他犯发生矛盾和冲突,人际关系极差,无视监管纪律,对抗民警管理,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蔡某某年幼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后便对其不闻不问。在成长过程中,又先后经历了父亲病逝、弟弟车祸去世等打击,只能跟随亲戚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缺乏父母关爱、他人异样眼光中长大的蔡某某逐渐形成了敏感、自卑、冲动的性格特点。由于家庭破碎,自小无人管教、混迹社会,坑蒙拐骗偷逐渐成为他的谋生常态。曾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流氓罪等两次入狱。十余年的服刑生活,屡犯监规服刑期间未获得过减刑,甚至因哄监闹事被加刑,具有较为丰富的反改造经验。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蔡某某与他犯相处困难,凡事锱铢必较,一旦吃亏就认为别人在有意针对他、欺负他,不能丝毫容忍退让。在日常改造生活中,蔡某某经常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先后7次调换小组。经常故意激怒对方发生争执冲突,毫无顾忌大打出手,事后又以受害者自居,无视自己的违规行为和所犯错误,一旦处理结果不如意,就指责民警没有秉公处理,胡搅蛮缠,并严重扰乱改造秩序。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人格扭曲,反社会性明显。自小的成长环境,导致蔡某某形成了敏感、自卑的性格,加之无人管教,整日游手好闲,不劳而获的思想较为严重,缺乏社会生活的规则意识。同时对情绪控制力差,心胸狭窄、极度自私,暴力攻击倾向突出,犯罪思维程度严重,犯罪心理结构牢固,呈现一定的反社会人格。 2.认知偏执,敌对意识强烈。蔡某某常年混迹社会形成了弱肉强食的定势思维。自认为是“被他人遗弃和看不起的人”,表现出遇事戒备心理强、以自我为中心、锱铢必较的特点。不善于而且也不愿意同他人进行交流,对民警有极强的敌对意识,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 3.行为固化,求改意愿欠缺。蔡某某长久的牢狱生活催生了一套完整的行为应对模式,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自我逐渐失去信心。对自己目前的处境已经较为适应,没有主动求变改过的主观愿望和动力,难以形成和巩固自新的信心。 (四)预期矫正目标 1.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对监规纪律的认识,使其认识到监内的纪律规矩不仅是对自己的约束,也是正常改造的保障。 2.实现有效沟通交流。逐步消减蔡某某内心的敌对意识,能够感受他人、特别是民警对他的关心和帮助,愿意倾听和接受民警给出的建议和意见。 3.树立积极改造目标。转变固有认知,重燃对生活的希望。逐步改变错误三观,重新认识人生的意义。重建社会支持,体会被他人需要的感受。端正改造态度,打破犯罪心理结构,培养正确思维方式。 (五)矫正措施 1.以理教化,纠正认知。一是从法律实体上讲解,纠正不当认知。监狱邀请法律援助律师进行精准释法说案,使蔡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判决不存在疑义。二是从申诉程序上阐述,改变错误想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教育蔡某某即使认为判决有误要申诉,应该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来进行,不能通过抗拒教育管理手段来达到目的;三是从量刑的标准上说明,消除片面观念。重点讲解拐卖心智不健全妇女,刑法特别规定较重法定刑的依据和理由。经过民警系列法律知识教育,消除了蔡某某对定罪量刑存在的错误认知。 2.以规促改,狠抓反复。从蔡某某日常表现点滴入手,狠抓日常管理促规范养成,发现不当行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使蔡某某认识到自我错误。在蔡某某违反行为规范时,民警批评教育通常选择在蔡某某心平气和的时候,批评教育结束后,及时安排表现较好的罪犯跟进帮助规劝,化解怨气,让其理解民警是在帮助他、挽救他。加强改造轨迹留痕管理,对其违规违纪事项及时调查取证并建立专档,协调驻监检察官协同民警进行提醒帮教、规劝震慑,安排罪犯对其进行夹控,帮助其控制异常情绪和过激行为。在其心理情绪发生波动时,针对性安排其参加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活动,缓解其心理压力。鼓励其参加监区折纸兴趣小组和文艺活动小分队,帮助其融入集体改造生活。在教育过程中对其出现反复时,民警耐心细致、不厌其烦进行谈心教育,做到抓反复、反复抓,坚持赏罚并举,既坚定信心又充满耐心的做好蔡某某的攻坚教育,一次次将其从迷失边缘拉回正轨。 3.以情感化,破除心结。一是建立社会支持,树立改造信心。民警主动联系蔡某某的母亲,化解母子之间存在的矛盾。牢牢抓住母子亲情这条主线,规劝蔡某某已经失去的无可挽回,只能抓住当下的才能不留遗憾。通过亲情电话、书信等多种渠道的逐步接触,蔡某某打开尘封的心扉,解开多年委屈埋怨的心结,重新感受母爱的温暖。特别是中秋节进监帮教中蔡某与母亲见面,极为感动,第一次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二是关心帮扶,消除敌视对抗。针对蔡某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情况,民警为其申请阳光帮扶金,帮助蔡某某解决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让其感受到监狱的关怀,树立改造信心。同时,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也多次引导蔡某某认识到家人的不易,引导其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 4.以稳为先,巩固成效。蔡某某认知偏执,看待矛盾问题的思维方式和他人不同,对待生活中的负性情绪排解能力差,其改造出现危机往往源于不特定的人和随机发生的事,如果不对其改造环境加以调节,蔡某某主动向好的意愿会随时被发生的问题所消磨,在不断反复中也会丧失建立起来的改造信心。因此在以多种手段正面强攻打开心结的同时,其周边的改造环境也需要进行适度的调整,让蔡某某能够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改造环境。监区在联号安排、铺位调整、工序安排等方面都进行妥善安排,使其尽可能减少矛盾纠纷,以相对稳定的状态接受管理教育。针对他劳动技术过硬的特点,积极捕捉劳动过程中的闪光点,使其感受通过付出得来的成就感、满足感和尊重感,提高其改造的自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民警持续接力教育转化,蔡某某发生了很大转变,从敌对抗拒到积极投身改造,树立了正确的三观,从违规违纪到基本遵规守纪,目前蔡某某改造生活进展顺利,已获得两个监狱表扬。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循序渐进,转变认知是基础。认知改变情感、影响行为。认知的作用不仅体现为罪犯自身认知的转变,民警对罪犯的认知也非常重要。若民警将蔡某某视为无可救药的罪犯,就不可能有信心、耐心和决心去做其转化教育工作,也就不可能有蔡某某危险等级的降低。同时要多措并举,真正多角度重塑蔡某某认知,引导蔡某某学会设身处地,学会自我反省。二是以情感人,联通情感是关键。情感是行为的动机,也是人适应生存的心理工具。其母亲的亲情电话,唤醒蔡某某内心对情感的渴望和对和谐人际关系的向往,联通起蔡某某对外部世界的情感,是蔡某某放下心防、、恢复对民警的信任、发生转变的关键。三是找准症结,对症施治是核心。“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定要全面分析,准确把握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运用相关理论、原理、方法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方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在矫正过程中,要熟练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等科学原理、方法和技巧,结合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创新方法、创新形式、创新措施、创新内容,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规之以纪、导之以利,使教育发挥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