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危罪犯刘某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某,男,26岁,小学文化水平,未婚,辽宁人,因犯强奸、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三进。在监区中表现极差,严重影响和谐改造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不服从管理,谎称自己有高血压和精神病,文盲,拒绝参加各类劳动与教育活动;时常以心情受到影响,不参加班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曾多次因不服从管理,与班内人员发生口角而调离班级。 二是经常骂人,经常不服从管理,违反监规纪律,影响班组内其他服刑人员的改造情绪,破坏改造秩序。 三是无纪律意识,经常编造各种不正当理由,扰乱正常的改造环境。 四是不尊重警官,以各种方式或理由对警官胡搅蛮缠,不服从管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对于刘某某的相关问题,监区迅速成立由每批次带班领导和骨干成员组成的攻坚转化小组,及时召开分析会,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协调,保持沟通联络,制定谈话提纲,持续攻坚转化。监区各领导及管班民警十分重视,决定对其采取一系列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精神减压、教育引导、行为管控等措施,希望通过这些方法矫治恶习,端正服刑态度。 1.法律常识和认罪悔罪教育 先从认罪悔罪开始,让该犯明白自身现在的身份和所处的环境,矫正认知偏执的问题,指导他学习各种法律知识,敦促他从当下的监规纪律做起;通过宪法、刑法、刑事法等普法教育,让他理解违法犯罪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充分利用“扫黑除恶”专题教育,通过播放录像,观看社会地痞村霸覆灭记,让其受到强烈震撼,改变江湖习气,并进行正确交友观教育,使其认识到好面子、讲义气付出的惨痛代价,出狱后远离不良群体,减少重新犯罪风险。并让其参加内观、人际关系训练或认知行为类矫正项目,强化正确认知,学会感恩,加强共情训练,认清犯罪危害,重塑规则感和道德感,矫正其反社会人格,减少再次犯罪风险。 2.公民道德和时事政治教育 道德与社会制度有关,监区领导利用道德教育与文化传统相结合的方式,让其明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他人的关系在监狱生活中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教育使该犯明白从小事做起,敢于自我剖析严格要求自己,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这也有利于消除他的犯罪心理,更利于和谐改造环境的建立。对其存在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错误思想,加强了三观教育及法律、道德规范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集体意识。同时强化其行为养成,纠正不良恶习,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队列训练、规范养成类教育,参加积极行为习惯养成、正念、成瘾戒断类改造项目。 3.文化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使其领悟自己的犯罪心理,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坚决消除犯罪心理,并且可以增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心理素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监区还多次对其进行基础文化学习培训,增强文化素养,从长远的角度促进他总体素质的提升,还鼓励其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出狱后的就业谋生能力,减少再次犯罪风险。 4.行为管控和个别谈话教育 每天值班民警都会抽取一个小时进行辅导,管班民警经常对其进行矫正,监区领导还会单独对其进行谈心与教育,合计用时百余小时,节日期间监区还对其进行慰问,使刘某某真正体会到了亲人般的关爱。同时严格管控其行为,重点对暴力认知、愤怒情绪控制、暴力行为模式等方面进行矫治,让其参加暴力预防、愤怒控制、积极行为养成类改造项目,降低暴力风险。对其加强成瘾性物质危害教育,同时辅以医疗措施进行干预。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领导和管班民警的耐心细心真心教育,使刘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犯罪根源,主动递交了认罪悔罪和遵规守纪保证书,更重要的是已经开始融入改造生活,并渐渐的改变自己性格中的问题。 1.开始遵守监规,并服从民警和班组长的管理; 2.参加劳动和教育,能够参加班内和监区组织的任何活动; 3.树立纪律规范意识,明白监狱中改造秩序的重要意义; 4.克服自身毛病,特别是出口脏话以及发生口角的现象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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