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吴某,女,42岁,小学文化水平,江西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服刑期间现实表现 由于刑期较长,家中儿女正值人生关键期,吴某自入狱后,改造状态迷茫,由于疫情原因该犯长期未遣送,在监区时间较长,逐渐暴露本性,性格变得冲动暴躁,仗着自己是“老犯”对新犯吆五喝六,人际关系紧张;由于疫情原因长期未与家人会见,吴某个性敏感,情绪波动很大,在接受民警或其他罪犯批评教育甚至善意建议时,容易产生被侵犯感和自尊心受损感,从而产生抵触。加上吴某上学时间极短,且不曾有工作,自我约束度极低,规矩意识差、自由散漫。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我通过密切关注吴某日常表现,进行个别谈话以及监听班内监控及亲情电话内容发现:缺乏身份意识,服刑意识,纪律松散,改造态度消极;改造状态迷茫,不知所措,对服刑改造生活无规划;性格敏感冲动,不愿听从别人意见,常与她犯发生口角。 (2)产生问题的原因 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我根据掌握的吴某的成长史、个别谈话、班组其他罪犯对其评价及测试之后与吴某的交流,总结出吴某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分析原因如下: 吴某身边朋友均为其打麻将认识的牌友,且在家中兄弟姊妹中年龄小,姐姐对其有求必应,未上过班,所以行为自由散漫,缺乏上进心,对自身要求标准极低。吴某由于学历较低,文化素质较差,导致监规纪律背诵、理解困难,无规范意识。 由于吴某此次犯罪给家人带来巨大经济压力,让当兵的儿子以及高学历的女儿蒙羞,导致吴某思想负担较重,不敢面对服刑改造生活。 3.拟定的教育目标及教育策略 (1)拟定的教育目标 帮助吴某树立身份意识,对其进行必要的监规宣讲,帮助其建立正确的服刑改造意识,树立正确服刑观念,增强规矩意识,积极面对人生挫折,积极参加到各项改造活动当中。 (2)制定的教育策略 结合吴某现实改造表现以及其自身家庭、心理等各方面的因素,通过纪律教育加强规矩意识,谈心谈话卸下思想包袱,班组兴趣活动融入改造生活,为其指明改造方向,使其明确改造目标,从消极被动转化为积极主动,提高改造质量。 4.教育过程 (1)加强纪律教育,摆脱自由散漫 吴某入监以来有多次违纪现象,反映出其监规纪律意识不强,且对监规纪律较为抵抗,对纪律没有有一个清醒正确的认识,针对此种现象,我从内外两方面着手,促进其态度行为的向好转变。 由外向其适当“施压”。针对吴某自由散漫、遵规守纪意识不强的的问题,在班内利用碎片化时间,对其监规纪律掌握情况进行“抽查—记录—总结—提升”,利用晚饭前、收看新闻前等碎片化时间,对其行为规范、计分考核规定以及当天学习情况以随机抽查背诵的形式进行检查,并形成常态化,在外力的督促下让其加大监规纪律掌握力度,做到日日有进步,日日有收获,日日有转变。 自内促其主动转变。每周在班内以匿名投票方式评选班内遵规守纪之星,并让推选出的守纪之星在班内分享改造经验,服刑收获,其后,组织班组成员针对分享内容,谈个人体会与收获,在学习他人,内视自我的过程中让该犯寻找到与别人的差距,在发现自不如人的现实情况下,利用其自身心理特点,结合后期谈话鼓励教育,让其由内主动向好转变。 (2)深入谈心谈话,卸下思想包袱 在与吴某谈话过程中注意到,每次吴某都会提及其当兵的儿子以及在名校就读的女儿,在骄傲自豪的语气的背后,更多的是对自己触犯法律受到法律惩罚之后对儿女造成不良影响的内疚和自责,这就使她不愿正视自己在服刑改造这一现实,一味选择逃避,所以导致思想包袱重,改造方向以及改造目标不明确,针对吴某以上情况,注重对其谈心谈话,致力于解开其心结,让其明白,因为违反了法律,到监狱内进行改造,对儿女造成了伤害,如果因为在改造过程中犯错误受到处罚将会辜负儿女的期望,对儿女造成“二次伤害”,如果不及时止损的话,个人犯错误,受伤的将会是一个家庭。利用其母亲的身份,站在其为人母的角度,辅以亲情感化,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在多次深入谈话中让其主动面对现实,将亲情的思想包袱转化为自身改造动力,使其明确改造目标。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吴某的自评和民警及其他罪犯反映,吴某明显走出了情绪低谷,对班组及其他罪犯能够关心,积极参与到监狱及监区和我班组的各项活动中,也主动找我汇报思想。截止到2020年10月,吴某入监时长共一年七个月,吴某入监初期(半年)性格无明显异常,由于抽查监规不合格及区域卫生打扫不干净计分考核两次扣分,从中能够看出,吴某的监规意识不强,自由散漫。入监中期性情逐渐变化(半年)性情大变,计分考核六次扣分,集体活动时,姿势不端、与班长争论、私自倒掉剩饭等等问题,从中反映了吴某缺乏身份意识、性格敏感冲动,不愿听从她人意见,多次扣分也能表示吴某对自己无要求无规划。入监后期改造回归正轨(半年),计分考核一次扣分。 中年女犯的心理特点是其易波动,较敏感,排斥说教。作为一名新警,年轻干警在管理教育此类罪犯时候常常会碰壁,因此,在中年女性罪犯中开展个别教育的有效方式就是以友好式的交往态度,以平等的谈话方式,逐渐引导,这个过程是一个相互认知,相互了解的过程。针对罪犯服刑期间的消极表现,不能简单的全部否定,需要干警针对不同罪犯情况,给予理解、因势利导,帮助罪犯找到新的平衡点,重启改造源动能,促成罪犯主动调整自身状态,走上新的改造之旅和人生之路。